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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園地

從轉換快攻到系統戰的技戰術探討,以熱火對火箭為例

 

 

從時間上來說,一般的轉換快攻(transition offense)大約在3~5秒內完成,包括長傳急攻(rush)拖車(trailer)攻擊在內;接的機遇戰(early action)、快打戰術(early offense)等等小組戰的2人組合(two man game)約在5~8秒內,這就是所謂傳球給雙箭頭(lopper)後的第一階段快攻(early flow)、第二次快攻(secondary break)等戰術;最後接著才是一般的系統戰(set play)執行進攻權限24秒的規定。那麼,讀者瞭解到從轉換快攻到系統戰之間,各個球隊都練了些什麼、或偏重些什麼特殊的技戰術嗎?或者這篇原定學術論文的部分內容,就讓讀者「先賭為快」,並以今天的熱火或對火箭隊為例。

 

    今天想要探索所謂從轉換快攻,到一般的系統戰(set play)之間,例如所謂快打戰術(early offense)包括第一階段快攻(early flow)、第二次快攻(secondary break)等,到底各個球隊的技戰術採用頻率與次數;所以,我刻意統計長傳急攻(長傳快攻直接得分、長傳以後變成1122)、控球發電機(playmaking)接應後打機遇戰攻擊、控球接應後運球推進直接打系統戰、控球接應後傳球給箭頭(lopper)然後再傳給拖車、控球接應後傳球給箭頭打機遇戰等的次數、比例問題,並且就以今天電視轉播的,火箭對熱火隊的比賽為例子。

 

而由於計算過程有許多地方,因為只有我自己記錄數據,所以和實際有可能有些出入;其次,比賽中很多時候已經進入系統戰階段,但是因為有可能球員3秒違例、非法掩護的犯規、走步等等,因此最後有效進攻的次數,有可能和出手攻擊次數不大吻合,這是讀者需要瞭解的地方。當然,裡頭所談我的心得,也有可能和你不同。

 

『數據』

 

    首先,從轉換快攻到系統戰過程,今天的比賽熱火隊整場球的各種技戰術出現總數68次,火箭隊則79次。熱火隊長傳快攻總共出現1次,佔1.47%;火箭隊也是1次,佔1.26%。熱火隊於傳球給雙箭頭然後再傳球給拖車攻擊的次數3次,佔4.41%;火箭隊在此發生4次,佔5.06%。熱火隊由控球後衛運球到前場,然後由控球直接打機遇戰的次數是6次,佔8.82%;火箭隊在此則出現5次,佔6.33%

 

熱火隊傳給雙箭頭,再由雙箭頭直接打機遇戰的次數有8次,佔11.76%;火箭隊則14次,佔17.72%。熱火隊由控球後衛運球帶進前場,然後直接打系統戰的次數,第一節發生15次、第二節14次、第三節11次、第四節則14次,總數是50次,佔全部68次的73.53%;火箭隊在此第一節發生13次、第二節15次、第三節13次、第四節則14次,總數是55次,佔全部79次的69.62%

 

『解讀數據』

 

    首先解讀以上數據裡頭,讀者看到什麼問題?我解讀以後是認為,兩隊都偏重於系統戰術的進行,是那種「穩紮穩打」的球隊;看看熱火隊佔該隊總數68次的50(73.53%),火箭隊則以79次發生55次佔69.62%比例可知,兩隊教練都希望球隊是穩穩當當的有效進攻,也由此可知熱火隊Pat Riley、火箭隊Jeff Van Gundy二位的教練哲學。

 

    其次由雙箭頭接球直接打機遇戰的數據,熱火隊8次佔11.76%與火箭隊14次佔17.72%來看,我心得是:假如能夠控制防守籃板球,並擁有優秀鋒衛搖擺人的球隊,那麼,這樣的技戰術其實相當有效又簡捷的;看熱火隊的Dwyane Wade和火箭隊的Tracy McGrady今天的比賽裡頭,很多時候經常在防守方還沒有佈陣妥當,或者防守方不能及時做好配對(match)防守下,他們由雙箭頭直接打機遇戰,就目前來說也是流行與有效的。

 

    再者由控球後衛,在後場接應後的快速運球帶進前場,然後伺機而動的打機遇戰,由熱火隊發生的6次佔8.82%,火箭隊5次佔6.33%來看;球隊是否依此為要,就因為各隊控球後衛能力不一,而顯得次數有些差異。我的心得是:熱火Gary Payton和火箭的控球Rafer Alston不若籃網隊的Jason Kidd,或者太陽隊的控球後衛Steve Nash、馬刺隊的控球Tone Parker;所以,這樣的進攻技戰術比例就不可能像籃網、太陽與馬刺隊那麼高了。此部分另外心得疑問是:熱火Gary Payton和火箭的Rafer Alston真的是能力有問題,不能執行控球直接打機遇戰,還是球隊的教練哲學問題?讀者們的答案是什麼?願聞其詳。

 

    再來有關於傳球給前場的雙箭頭後的拖車攻擊部分,由熱火只有3次佔4.41%,火箭則4次佔5.06%來看;依據我所瞭解的心得是:教練有沒有要求、並在訓練中適當安排有很大的關係。也就是我的觀點是:熱火與火箭隊兩隊的教練,並不希望他們的4號大前鋒或者5號中鋒,在球已經傳導到前場的隊友手中時候,「積極」的走位去尋求拖車的攻擊。這部分我比較能夠釋懷的是:Shaquille O'Neal與姚明都是身體太過龐大,體能與敏捷性都不是很理想情況的顧忌;所以,才沒有積極安排拖車的進攻。我請讀者去回憶一下太陽隊,以及許多歐洲球隊的拖車攻擊次數與比例,你不難發現,佔有相當多的份量。

 

    最後是有關於長傳快攻的部分,讀者發現了什麼、有什麼心得?我的心得是:雙方會在此部分發生較小比例可能問題有四,一是,雙方的雙箭頭大部分都是老球員;二是,雙方球員許多都是沙場老將,所以,在進攻佈陣上都知道做好預防快攻;三是雙方教練都很少強調此技戰術;四是雙方擅於打機遇戰的鋒衛搖擺人,他們都是主將,不允許這樣快速奔跑。此部分我另外心得是:二、三年前Steve Nash剛到太陽隊時候,他們的長傳快攻出現比例頗多,是因為聯盟一些球隊忽略、不知適時因應所致;現在各隊遭遇太陽隊時候,被他們長傳快攻的機率降低,乃是有所準備。讀者有沒有其他心得?

 

『學術數據與心得』

 

最近整理籃球教練講義與整理學術論文下發現,中國大陸陳國慰、朱體荃、許元磊、柳建慶(2005)等人研究籃球比賽系統戰術分析裡提到,大陸職業籃球賽CBA的比賽統計結果,各球隊在控制球以後開始計算,10~15秒以內區間的進攻次數最多,平均每一場球約19.5次,最高的是北京奧神隊27次,最低的山東金絲頓隊也有10次。我提醒讀者的是,當球隊搶奪了控球權後,就如前頭我提的,3~5秒內就可以完成包括長傳急攻與拖車攻擊,而機遇戰或者快打戰術等2人組合則約在5~8秒內結束;也就是大陸職籃很多都是在機遇戰不成下(8秒以後),以約略7秒時間完成一次攻擊。

 

而該研究另外統計結果,在球隊控制球以後的3~10秒這一時間就完成進攻的次數發生次之;這就是本文討論的長傳急攻、轉換快攻、機遇戰等的技戰術。而在每一次進攻權限24秒的最後2秒內,完成的進攻次數平均每場發生為5.5次,最低是北京奧神隊為1次,最高的是山東金絲頓隊也有10次。從這裡我的心得是:每場球的進攻球權那麼多,卻平均都要有5.5次到最後2秒才出手,顯然他們的球員不是機遇戰(含2人小組戰)觀念與技巧欠缺,就是系統戰太死板被視破。讀者由此學術數據解讀書什麼呢?

 

    從以上數據可以簡單看出,每一次進攻權限的最後2秒完成的特殊攻擊,其實在各比賽中出現的比例與次數還算是不少;以每一場球都會發生平均數5.5次來說,他們的統計一場球賽平均出手攻擊才40次左右,由此表示這最後2秒才攻擊已經佔有13.75%了。所以,以籃球規則限制來說,每一次進攻24秒權限將屆,或者每一單節時間將屆,甚至於在正規時間將屆的進攻,這樣的致勝一投、致命一擊等技戰術,我不知道,國內各隊教練在此規劃與練習多少?甚至讀者們的球隊,你們有沒有練習過所謂賽末戰術(end game strategy)?

Published 2006年11月13日 下午 01:29 by a徐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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