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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園地

我思故我在—體育行政研討會後另類思考與SBL罷賽事件(下)

 

 

SBL的發展規劃

前述學術論文中四個子題,將她轉化為SBL去思考,共計:一、SBL的屬性與定位問題;二、SBL經營模式問題;三、SBL的發展問題;四、SBL的評鑑問題,以下敘述。

一、SBL屬性與定位: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你現行的SBL是職業還是業餘的?基本上,從目前經營與管理上的「不倫不類」,讀者不難理解,這根本就不是適當的「政策」去執行的產物;因為,假如你SBL的屬性是提供民眾的休閒,定位是往職業籃球發展,怎麼會搞到過了好幾年後的現在都沒有「制度」?我比較傾向SBL應該抄襲美國的各種運動聯賽,那是政府提供民眾休閒的場所,那也是職業的聯賽運動;所以,在初期的執行上,很多必要的管理,都應該要由政府來「監督、約束」。

二、SBL經營模式:目前SBL經營與管理的模式,介於職業與業餘之間,由「SBL委員會」負責;但是,由於委員會組織與成員都不健全。所以,美其名的經營與管理就落的2266;因此,我比較傾向將委員會交由「專業經理人」去做經營,並聘請專業的籃球人擔任委員會幹部藉以輔導。

 

三、SBL發展SBL發展至今,其實主要問題在於屬性難以清楚以後,所衍生出來的定位不明;想當然,後續管理上不論就體委會或中華籃協等單位來說就難以控制了。這不論經營、宣傳或對外廣告的管理等等,都是主要問題所在;所以,我比較傾向在下一個球季就讓SBL變成「職籃」,然後在委員會下設立一個「宣傳、發展組」,也建議各隊應該成立宣傳發展組織,讓各球隊越來越好。

四、SBL評鑑:基本上,以臺灣籃球現況,對SBL的「監督」似乎以「半官方機構」來執行較為理想;在臺灣的籃球,要像職棒那樣的評鑑與管理,似乎有些盲點與困擾。由行政院體委會競技處負責監督,監督SBL委員會,會比中華籃球協會或SBL委員會監督效果來的大;基本上,你體委會一定要把SBL當做一種國家事業,來經營與管理較為妥當,這從「定位」可以瞭解。

 

SBL組織的定位問題

由前述學術論文中四個子題,將她轉化為SBL去思考,共計:一、SBL組織的層級問題;二、SBL的任務問題;三、SBL的效能問題;四、SBL組織的人事劃分(結構)問題,以下敘述。

一、SBL組織層級:既然,或者,假如SBL發展是以「職業」方向;那麼,SBL她的組織層級,當然就是國家「最高籃球競技場」,這是毫無疑問的事。如此一來,就需要國家體育競技的最高負責單位,體委會競技處協助並負責;尤其,SBL假如還兼負國家隊培訓去思考,體委會更是義不容辭。

二、SBL任務SBL她實務上兼具提供民眾休閒,提供國家籃球隊、甚至於大學國家隊培訓,提供三級籃球選手努力的選擇,以及國家各級籃球的發展與銜接,包括衍生出來的周邊產業等等使命,這些事實都不容置喙;特別的是,在當前「失業率」那麼高情況,將SBL予以擴展,將可以發揮解決失業率過高的困擾。

 

三、SBL效能SBL的效能上,主要考量當然是前述「SBL任務」是否發揮到淋漓盡致;因此,包括各球隊的「永續經營」問題,體會競技處應該協助指導各隊在「行銷與管理」上步入現代化管理軌道,讓一些收入產生最高效能,讓各隊湧入連續不斷的球迷,進而產生盈餘後的各種效能,如此周邊環環相扣將愈加發達。

四、SBL組織人事結構:從實務上去探討,SBL目前只單純有個委員會,裡頭並沒有相關組織;因此,可以說在組織人事上,並不是很健全。SBL委員會底下最起碼的架構,行政、財務、發展、競賽、裁判、發展、公關行銷等等,這些組織都是一般公司行號簡易的組織架構;這部分,或者從美國職籃NBA或者中華職棒的組織,也可以提供許多參考。

 

場館及管理辦法

前述學術論文中四個子題,將她轉化為SBL去思考,共計:一、SBL場館問題;二、SBL球隊與球員管理辦法;三、SBL外籍球員管理;四、SBL門票轉播管理,以下敘述。

一、SBL場館問題SBL場館的問題,一直以來就纏繞著主辦單位,這是從早期CBA時代就存在的問題;基本上,我傾向職籃的前面三年,應該從政府以「輔導」的角色去協助SBL解決場館租借問題,藉以減少職籃的開支。因為,很多好的、優良的體育場館,基本上都是「政府出錢建造」;所以,在職籃初期收入,可能不大足夠支出,經營也尚未健全等等因素下,這個場館讓政府來處理似乎較為適合。

二、SBL球隊與球員管理辦法:基本上,要走向職籃與各種健全的制度,SBL下個年度假如轉變為職籃,應該在一開始就成立「球員工會」,這是政府協助輔導情況下,最有利的地方;當然,包括各球隊的球員管理辦法等等,其實都可以藉由政府的力量,把她做的完整且完美。

 

三、SBL外籍球員管理:從培訓角度去討論,SBL在各隊建立至少2位外籍球員,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制度;尤其,以亞洲籃球討論,西亞各個國家球員魁梧身材,在國內根本沒有這種類型選手。所以,假如讓外籍球員的加入,自然產生「國家隊培訓」效果;當然,外籍球員管理辦法,可以參考中華職棒以及大陸CBA等,這部分,其實也可以讓SBL委員會自訂。

四、SBL門票轉播費用:從美國職棒初期發展去思考,前面幾年「培養球迷」的作為,讓各級學生球迷「免費」進場看球;並且,在學生聯賽裡的三級球賽大力促銷,做到「魚與水」的相得益彰效果,值得即將改造為職籃的SBL效法。尤其,假如能夠做到場館租借由體委會統籌,學生球迷免費入場觀賞;從增加人氣與培養球迷、座位充分利用等等角度思考,這其實是可行之道。至於轉播費用收入,以公共電視再推展到半官方的中華電信,然後在三至五年後開放「競標」的趨勢,在費用收入與運作上應該比現行狀況會好上許多;尤其,以推展民眾休閒活動,提倡籃球運動去評估,公視與半官方的中華電信要出資那些轉播權利金,基本上就是體委會該做的事。

 

專業回流教育策略

由前述學術論文中四個子題,將她轉化為SBL去思考,共計:一、如何建立SBL裁判專業之新形象;二、如何暢通SBL裁判與教練回流教育之管道;三、如何建立SBL裁判與教練學習型組織,以下敘述。

一、建立SBL裁判專業形象SBL裁判的「專業與否」,一直以來就屢受各球隊、球員的質疑;從觀察後冷靜去討論,SBL那些裁判根本就不是專職、裁判在賽前執法尺度與要點缺乏和球隊溝通、教練與球員缺乏對「籃球規則」的認識與進修等是問題主要。當過半數的球員與教練都已經是「專職」的情況,為什麼你們執法的裁判卻反其道而行,都是由兼職人員擔任?為什麼每一個球季的熱身賽之前,裁判們不能召開球隊教練與隊長,做好「比賽執法尺度與規則修改」的溝通與說明?很簡單的問題,執法裁判在尺度上的界定,有幾個教練或球員「知道」?在幾項新修改的規則裡,有幾個教練與球員「瞭解」?假如以上這二個問題,各隊教練與球員都不知道,比賽中不發生「有意見」才怪!所以,包括許多球隊的教練與球員,從來都不去「看規則」;你SBL裁判組為什麼,不主動去「教育」教練與球員?

 

二、暢通裁判與教練回流教育:基本上,在籃球規則每二年就「小修一次」,每四年都會「大修一次」的籃球規則裡;從籃球專業的角度去觀察,SBL的籃球裁判與教練、甚至於球隊隊長,都應該每年在「體委會」辦理的進修中充電。其次,籃球裁判的培訓,雖然是中華籃協該做的事;但是,居於中華籃協行事保守,假如未來SBL隸屬於體委會,那麼,每一年「遴選優秀裁判」去亞洲杯、亞運會實習與學習,這是刻不容緩的事。至於籃球教練回流教育乙事,從聘請的「外國教練」執教於中華男籃國家隊來看,為什麼不能趁此機會,要求SBL各隊教練在季節外「觀摩學習」?甚至,在SBL每年從各種可觀的收入裡,為什麼不能提供各隊教練去「國外進修」?

 

我比較傾向前述二種方案,是以體委會主導SBL進入職籃情況下,「強迫性」讓各隊教練來進行;一則,國內籃球教練充電、進修管道不多,二則國內現行教練,還有很多人還是「墨守成規」的指導與訓練去操作。不強迫他們進修,很多人還是個「井底之蛙」;這對SBL,或者其屬下球員都不是件好事,像很多籃球教練對心肺耐力還是一知半解,有些教練還是拒重量訓練於千里之外,有些教練還只是抄襲國外戰術圖,卻本末倒置,忽略基本動作指導與訓練等等,這些問題,其實都需要外來刺激與修正,讓我們的籃球更上一層樓。

 

三、建立裁判與教練學習組織:事實上,國內籃球裁判的組織、進修、研究,目前仍然落後籃球教練一大截;可也是,中華籃協、大專體總各自為鎮、缺乏「整體性、有計畫」的引導裁判與教練進修與學習是,國內籃球裁判與教練難以突破瓶頸的主要原因。中華籃協的裁判講習會與培訓,著重在於書面、規則的瞭解,以及體能的水準;所以,中華籃協的C級裁判,很多人動作手勢與走位在證照考試,並沒有「測驗」情況下,多數是自我摸索。大專體總的裁判培訓,偏重於執法實務與執法技術,則又是另一種遺憾;所以,取得證照的裁判,對規則還是一知半解。中華籃協的C級教練證照頒發,著重在於各項技術的訓練法;所以,基本動作包含有那些,多數取得教練證學員基本上是不瞭解。大專體總培訓教練,有近一半都不是籃球選手出身;因此,儘管學習了基本動作與各項技術,可也是,不知其所以然基本上就是問題所在。

 

由此,是不是該由體委會進行主導,把二大體系的培訓組織、計畫,做一個完整性、有效性的「整合組織」;不要再讓那些有志於籃球裁判,以及想學習籃球教練的有心人,流落於無所適從之地。把現有中華籃協裁判組再強化,並在中華籃協成立教練委員會,應該是現行迫在眉睫的有效方案;當然,要讓國內裁判與教練的進修「體制」,達到有效執行,先由籃球人出身的學術學者主導這個組織,可能會在效果上的進展較快。缺乏國際觀、缺乏寬闊視野、心胸不夠寬大等等的組織領導人;一般而言,該組織成員的進步不會太大。你只想培訓一位國家裁判,和一心一意想培訓10位國際裁判的態度,是迥然不同的;你只用自己有限的知識與能力,去培訓一位教練,和集合許多菁英來培訓10位未來的國際籃球教練,也是天壤之別的。

 

總結

SBL的罷賽風波,討論出這些「籃球人」問題;或許,這只是野人獻曝,也或許不盡然理想。但是,是不是值得我們籃球人深深省思,對這些問題予以重視,在在都需要有心人去面對;尤其,當一些籃球前輩把國內籃球「根基」,不斷苦心塑造與經營情況。我們這些從「籃球」獲得許多利益的後生晚輩,到底可以不可拋開個人私利,為籃球繼續努力,應該會是往後10年、20年的籃球發展關鍵。

Published 2009年5月6日 上午 11:55 by a徐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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