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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園地

  • 網友問題:低位單打裡的攻、守犯規與相關技術

     

        網友來信問道:對手低位硬扛,怎麼樣才算犯規?假如防守方用手推允許嗎?在禁區卡位要球準備單打了,怎麼樣防守較適合等等;就讓我們去逐一討論吧。

     

    低位運球硬扛有沒有犯規?

    問題:有關背框單打,有些人會用屁股硬撞,就是用身體硬撞、屁股硬頂,感覺有點像故意撞人;但是對方仍在運球往籃下推進,是籃球運球往下墜的時候,屁股才能推進?還是任何時刻都能硬撞禁區?屁股頂的特別出來算是進攻犯規嗎?

    討論

        基本上,假如進攻方利用運球過程去「硬扛」防守方,多數來說應該是「進攻犯規」;但是,實務上有幾個特殊狀況:

    一、多數防守者都會,「不自覺、畏懼的後退」;因此,執法裁判,多數都難以斷定該動作有「侵犯」行為,進而去響哨判定犯規。

    二、多數進攻方的硬扛動作,不會「很明顯」,包括很多裁判的「尺度」也很寬;所以,就一般認知:裁判不要隨意響哨去干涉比賽討論,這樣動作多數會變成是沒有犯規的。

    三、尤其,以網友所提是用「屁股」硬扛來說,力量不可能很大;如此,裁判更難以判定該動作屬於犯規行為而響哨。

    四、假如屬於運球、硬扛前進的「侵犯動作」;不能說是,運球者「」下球,所以,就算侵犯都不能叫做犯規。基本上,只要有侵犯,不論剛下球或者,下球結束等侵犯,都應該叫做犯規。

    五、進攻方衝撞禁區是「不分時間」的;沒有所謂,某些時間衝撞禁區「沒有犯規」這樣特殊條例。

    六、屁股「頂的特別出來」為什麼不算是進攻犯規?你別忽略籃球規則講的是,「垂直、立體」的;所以,已經超出垂直的頂,為什麼沒有犯規?

     

    籃下投籃假動作順勢的侵犯動作

    問題一、有時人在籃下收球後、投籃前會先做出假投的假動作;但問題是投籃者在做假動作時,先用屁股用力的往後頂,把身後()站定不動的防守者頂開,這樣算進攻犯規嗎?

    討論:和前述問題需要一樣判斷的是,進攻方屁股往後「」瞬間,是防守者自己後退,還是,防守者是被「頂退的」?尤其,多數業餘防守者,根本不會像那些受過訓練的球員,懂得「原地不動」,進而製造進攻犯規;多數業餘球員往往會,畏懼的後退。因此,假設確定是防守者不動被頂退,這當然是「進攻犯規」。

     

    問題二、有關低位防守;當對方推土機式的磨到籃下,為了防守對方低位硬打;防守者是先用手推拒一次後、立即趨前用胸口硬扛防守(我是這麼做,但被人家說笨),還是像一些球友說的,可以一直用手伸直推拒對方?

    討論:首先,防守方先用手「推拒」的動作,就已經構成犯規了;除非,裁判沒有經驗的「反應太慢」,才沒有響哨吹判犯規。緊接著問題是,球友介紹的防守技術說:一直用手伸直推拒對方;基本,手臂伸直的推,一次就構成犯規行為了,為什麼可以「一直推」?

    最後討論到防守技術,以業餘球員來說,多數都是缺乏身體鍛鍊,因此要用「薄弱的胸膛」去硬扛、來防守,不是自找苦吃,就是傷痕累累;所以,以業餘球員來說,我建議用「曲臂」、以手掌頂住進攻方的衝撞。可以的話,抓住進攻方的衝撞節奏,瞬間後退讓進攻方跌倒;要不,你學我,第一次被單打得逞後,先小人後君子的告訴對手:不要硬撞,因為我沒有「買什麼保險」!

     

    禁區卡位要球怎麼樣防守?

    問題:假設遇到一個跟我差不多高的,他要吃籃下,在籃底下要球,等他隊友高吊給她;我該怎守她?守後面,他ㄧ轉身就籃底放進了;守前面,他也會用手架開我,好讓他可以接到高吊球。如果我硬擠他,讓他站的位置有所移動,這樣可以嗎?

    討論:禁區裡進攻方的卡位要球,概略劃分為四種(卡上、卡下、卡背與正常卡位等,詳見我部落格裡文章分類技戰術訓練的「內外組合」一文),怎麼樣防守?

    卡上、卡下與一般卡位,我們都鼓勵以「半側面在前防守」,也有用3/4在前防守技術;並且,我們把這個play的責任歸屬劃分為:1、對持球者的施壓防守,要負「40%責任」;他要阻撓、干擾傳導球。

    2、三線(three pass away)或弱邊(weak side)防守者,要移位到禁區裡,做勢抄截與嚇唬持球者不能傳導球;該防守者要負「30%責任」。

    3、該禁區防守者,他要不斷和進攻方競爭纏鬥;某時候他要在東邊半側面在前阻絕(deny),下一秒鐘瞬間,他又變化為西側的半側面在前阻絕防守,他要負「30%責任」。

    那麼,假如進攻方卡背、防守者不得不做出「完全的在前防守(over play)」時,我們還是要求「三個人」要各負其責,像前述一樣的,防守持()球者要負40%責任、弱邊防守者要負30%責任、禁區裡的防守者也要負30%責任;只是,該禁區防守者,同樣要「不斷」的變化防守位置與動作,利用交叉步、後退再前進步或轉身步的「繞出去」,最好做半側面在前防守。

  • 2010年暑假大學系籃、高中、國中籃球教練培訓營

     

    一、目的:培訓進取心強烈大學系籃球隊、高中、國中乙組籃球隊教練。

    二、對象:各大學系籃教練(或隊長)、國中、高中籃球教練以及隊長等。

    三、日期時間816日起至20日止共五天;每天0900120014301730;並請自行鍛鍊體能以利培訓。

     

    2010年暑假大學系籃、國中、高中籃教練培訓班課程大綱

    時間日期

    0816

    星期一

    0817

    星期二

    0818

    星期三

    0819

    星期四

    0820

    星期五

    0900~1000

    開訓

    教練隊長職責、行政社會資源取得

    訓練與指導理論

    運動訓練原則

    訓練計畫如何擬訂撰寫

    重量訓練操作理論實務

    各種體能訓練法

    賽前體能調整

    運動傷害預防與處理

    1000~1100

    怎樣開座談會球隊管理辦法目標設定之擬訂

    小組進攻

    給了走擋切

    1/4場破區域、破盯人

    小組進攻

    內外組合1/4場破區域、破盯人

    小組進攻

    掩護變化1/4場破區域、破盯人

    小組進攻

    外側掩護1/4場破區域、破盯人

    1100~1200

    準備運動步法

    控球後衛內涵

    23號球員內涵

    45號球員內涵

    破解2-3區域防守

    1200~1430

    午餐

    休息

    午餐

    休息

    午餐

    休息

    午餐

    休息

    午餐

    1430~1510

    球感訓練法

    跑跳跌倒訓練

    強弱邊防守

    掩護防守

    比賽前後管理賽前怎麼樣整合球隊

    最新籃球規則系籃問題解決辦法

    1510~1630

    運球訓練法

    進攻防守籃板球指導與訓練

    隨球移動

    幫忙與還原

    特殊戰術設計發邊端線賽前熱身

    全場1-2-1-1包夾與破解

    1630~1710

    傳球訓練法

    阻絕訓練法

    輪轉防守

    轉換防守固定式開放式快攻

    2-3區域防守指導

    1710~1750

    投籃訓練法

    對球施壓與訓練法

    對球施壓與幫忙還原

    對球施壓與阻絕

    對球施壓與幫忙還原

    1750~1830

    對球施壓與訓練法

    全場對打指導實務

    全場對打指導實務

    全場對打指導實務

    全場對打指導實務

    1830~1900

    討論

    討論

    討論

    討論

    討論

     

    四、地點:雲林縣虎尾頂溪運動休閒館。

    五、食宿:自理;可代訂旅館、中餐。

    六、費用肆仟伍佰元(含保險費、茶水費用);任何類別舊生,報名一律參仟伍元(含保險費、茶水費用)。凡前十位報名者,贈送總共36章節,厚達156頁的「運動訓練法」講義乙本;另外,凡報名者,皆可以400元購買,定價1000元的「籃球教練專書」乙本(每人限購乙本)

    七、報名:即日起至99813(星期五)報名截止;請先將報名表寄ws.shu@msa.hinet.net徐武雄收;並將報名費用匯款至帳號:065-004130609臺灣銀行健行分行,並請註明匯款者姓名,以利事後確認。

    八、師資:徐武雄老師親自指導。

    九、備註:此教練培訓營先以10人至20人為一班為限;假如人數超過20人,則分批於暑假後段再繼續開授第二班,假如人數不足10人則取消不予以辦理,所繳款額無息退還,敬請隨時注意部落格上的公告。另可代訂旅館:預計每人每天約300元。請攜帶2寸大頭照片一張,以利製作「結業證書」。

     

    2010年暑假籃球教練培訓練營報名表  請在適當答案前填寫或打勾

     

     

     

    出生年月日

         

    參與者角色能力專項位置

        控球後衛

        2.3號球員

        4.5號球員

        不確定

    年級

    □高一□高二□高三□大一□大二□大三

    □大四

    □其他          

    學校全名

     

     

    參與者

    是否為校隊

    □是□否

    校隊經歷

         

    體重    kg

    身高     cm

    教練經歷

         

    體育科系畢

    □是□否

    聯絡手機

     

    身分證字號

     

    e-mail

     

    身體狀況或注意事項

    □否

    □是:請在以下說明

     

     

    家長姓名

     

    家長電話

     

     

  • 我們籃球人怎樣看待鄰家小孩林書豪給我們啟示?

     

        那個黑頭髮、黃皮膚的鄰家小孩林書豪來臺灣了,也在姚氏籃球義賽出場;那麼,我們籃球人從他「身上」看到什麼?選材與態度、指導與訓練、籃球環境等是毫無疑問事實;就讓我們輕輕的去探討吧。

     

    選材、態度

        企圖心強烈的球員,多數會在成功路上「領先」,這是從書豪身上看到的訊息;我們把臺灣、中國大陸等地所有正在接受專業訓練的高中甲組籃球選手找出來問:你以後想要「做什麼」?假如答案是肯定、正面的,是從小就立志要到NBA的;那麼,這位球員將是「可造之材」。反之,假如該高中球員的答案是負面、或者毫無計畫、還是只想藉由籃球「保送上大學」等;此時相關教練、老師或家長等人,你就可以因材施教了。

        像最近三、四年所見所聞,週遭太多「有天份」的籃球選手,就因為球員態度不佳、行事缺乏計畫等,進而「隱居」於菜市場杯賽中。

    曾看過一位國中一年級就將近180cm身高,還是左撇子、彈性好、傳球有概念很有水準,運球切入乾淨俐落,投籃時機選擇更是超出彼時一般大學甲二級水準的球員等等;只是,他想玩、他不能接受艱苦訓練,家長也不能配合,就這樣沉淪於「濫球」之中。

        再者,我們很多高中、大學等籃球教練在選材時,往往都沒有「考慮」球員的「態度」;單純只看他在國中或高中時期球打的不錯,或者某球員身材不錯,就毫不考慮將之納入、招聘到所屬學校。在臺灣就有很多這種「被動的球員」,莫名其妙被一些高中或大學籃球教練「」去打籃球;然後,「鴉烏烏」的這樣過了一生。

        其次,我們的高中或大學籃球教練在選材時,也往往缺乏和球員討論「他的未來」這樣情事;你高中或大學籃球教練在招聘優秀國中、優秀高中球員時,應該就幫他「規劃」好未來,然後和家長、球員、甚至球員的國中、高中籃球教練等四個相關人員的「座談會」,好好的談一談,這些優秀球員未來怎麼樣走比較好。

    只是,也由於多數都缺乏前述動作;所以,許多未成年的國中、高中球員根本就「不知道」他的未來。因此,包括球員的家長,也對子女的未來「迷茫」,不知如何是好;至於,那些優秀球員的導師、優秀球員的基層教練等人,更因為和高中或大學籃球教練接觸少;由此,就更不用討論說,可以提供什麼有理想意見了。

       

    指導與訓練

        選擇了基層球員之後,我們多數高中與大學的籃球教練,都沒有適當的執行「指導與訓練」,是這些球員同樣和林書豪一樣是黑頭髮、黃皮膚的球員,卻沒辦法直接從亞洲環境「晉級NBA」的最大關鍵,這是我們亞洲的基層籃球教練該檢討的地方。

    例如一個身高190cm或者180cm左右的高中或大學球員,假如未來想要晉升為NBA球員,想當然要扮演的角色多數是1號控球後衛,或者2號得分後衛等;因此,你處於亞洲的高中與大學籃球教練,就要及早規劃、安排與指導,該球員學習與適應這些角色的技巧與觀念。

    尤其,那些身高約190cm180cm的球員,假如反應與敏捷性不錯,他們基本上就應該學習並扮演控球後衛或得分後衛等等角色;為此,基層籃球教練應該及早規劃、安排與指導該球員,學習與適應這些角色的技巧與觀念。如此,身高190cm180cm左右的亞洲球員,怎麼沒辦法像林書豪一樣的表現?

    像張宗憲、陳江華與周儀翔等人,他們的基層籃球教練,假如在他們高中的那三年之中,好好規劃、安排與指導他們學習與適應控球後衛或得分後衛角色的技巧與觀念;以張宗憲、陳江華與周儀翔等人現有水準往前去推論,他們早就該晉級NBA了。

        很簡單的思考是,為什麼張宗憲現在,還對2號得分後衛的基本功投籃、空手跑位與跑位後接球攻擊、藉由空手掩護後的跑位再進行接球攻擊等「三大要求」還不熟?為什麼陳江華到現在,對於控球後衛在防守方於後場實施緊迫的時候,還沒有辦法因應?為什麼陳江華打控球到現在,還不懂得什麼叫組織?這「二項」不是控球後衛最基本的要求嗎?你們相關的教練過去都在「教與練」些什麼?

     

    籃球環境

        臺灣與中國大陸的籃球環境不佳,是抑制多數籃球選手沒辦法像,林書豪一樣「努力」去追求「籃球路」的主因;尤其,臺灣根本沒有「職業籃球」,那些基層球員誰會努力投入訓練,好追求以後藉由「籃球找到工作」?臺灣那些基層籃球教練,95%以上都是由教師「兼任」,那一位身兼數職的教練,可以專心把籃球隊教的好?

    更甚,看臺灣政府每年健保局「虧損數億」;這些根本就是百姓民眾不喜歡運動,只喜歡玩電腦、打電動、到KTV唱歌等等引起的「病痛」所產生的後遺症花費。很荒謬的是,政府官員已經「知道」,多從事休閒運動,可以降低病痛的次數,提升身體免疫能力的好處;可是,政府官員他們卻不知道,籃球是臺灣青少年最愛,也是臺灣民眾「運動人口最多」的項目。

    政府官員他們不知道努力投入改善「籃球環境」,間接就可以促進民眾去從事休閒運動,進而降低健保局的虧損;而,改善籃球環境最直接的辦法就是:

    一、增設專職籃球教練:增加國小、國中等基層的籃球教練「專職人數」;不要讓那些基層籃球教練要教書、要帶班級、甚至身兼組長、身兼主任行政工作等。基本上,臺灣基層,很多青少年學生,因為沒有適宜、又擁有充裕時間的籃球教練去指導,所以,很多青年學生根本「不會玩籃球」;扣除掉幾個比較像樣的學校籃球隊,在臺灣,多數學校籃球隊與青少年學生,他們是不大會運動、不大會打籃球的。所以,應該增設專職籃球教練,讓他們專心去指導青少年與民眾打籃球;如此一來,多數人都會打籃球,籃球水準自然會提升,林書豪第二就會出現;間接的,民眾就會喜歡去從事籃球運動,甚至去看籃球賽等等,相對民眾的病痛就降低,健保局虧損也減少了。

    二、編撰籃球教材:身為大專籃球教練講習會多年的講師,我們卻「看不到」適當的、各層級的籃球教材,這是相當諷刺的事;如果,政府官員可以把,多年來半官方的籃協一直沒做的「籃球教材」適當編撰完成,讓很多民眾「知道」籃球怎麼樣玩,籃球技術水準怎麼沒辦法提升呢?當一般民眾,都可以藉由籃球教材的自我學習,進而去玩籃球的時候,林書豪第二不就簡單可以出現嗎?

    三、促成籃球職業化:很簡單的思考,當籃球可以當做「一份工作」的時候,想要投入籃球專業訓練的基層球員,自然而然就會增加;當,籃球運動人口增加,相互之間良性競爭下,籃球技戰術進步、籃球水準自然提升,為什麼不會出現林書豪第二?只有,用籃球沒有辦法「當做工作」的時候,沒有辦法用籃球來當做「謀生技能」的時候,籃球的運動人口才會逐漸減少;如此一來,那會變成「惡性循環」的,不獨是籃球運動水準降低,看籃球賽的民眾減少,籃球相關產業低迷不振等等,就是可以想見的事。

    四、多辦乙組籃球賽:很多美國的NBA球員,都是在國中、高中階段,就參加當地的「乙組籃球賽」,藉以鍛鍊球技與吸收經驗;然後,循序漸進的進入大學、進入NBA這樣的環境。可是,在臺灣,除了台北市有個較具規模、半官方的「李文元杯籃球賽」之外,政府協助半官方的地方民間團體,辦理了多少乙組籃球賽?

     

    看政府接待林書豪的講話與內容,臺灣籃球要出現「土產NBA球員」似乎遙遙無期;尤其,當行政院體委會的政府官員都知道,新的籃協還在為「人事」努力了,為什麼不能「拉籃球一把」?

    所以,林書豪來臺灣,在我們籃球人看來,只不過是眾多新聞裡的點綴而已。

  • 籃球、難求?患上「大頭症」球員是裁判難言之隱!

     

     

        井底之蛙又自以為是,認為他很懂籃球規則;然後,以偏概全界定他的「犯規尺度」,進而在比賽中像嘮叨婆「碎碎唸」地說裁判的不是;包括對手要搶、撥他的持球時,他就施以「恐嚇性揮肘」動作等回應。面對這類球員,擔任籃球裁判是,難以吐訴心中悶氣的痛。

     

    問題概述

        我們虎尾籃委會所辦「委員杯725(星期日)FATC對虎尾農工的比賽,由於雙方太在意「輸贏」,因而出現比賽過程有些「火爆場面」;這在委員杯的宗旨(培訓裁判、聯絡各隊情誼等)、虎尾籃委會的行事目標等,都是「背道而馳」的事。

        首先,雙方共有三位球員對裁判頗多微詞。FATC某球員技術與觀念水準,介於我們虎尾籃委會甲組與乙組之間;可是,礙於諸多因素,他佬卻「不敢」跨出那一步的去,參加水準較高的甲組比賽。

    於是,在乙組的比賽裡,就有些「自以為是」的認為「起不了(註:不是了不起)」;當他運球切入時,對手呼吸碰到他的頭髮,他就聒聒叫,防守方眼睛看到他的衣服,他佬就顯露出「痛不欲生」等等舉止。不獨如此,每當他持()球攻擊完畢,不論得逞與否,他佬就是「不回去防守」;像個嘮叨婆,然後原地、喃喃自語的訴說裁判不是,我還誤以為身處某精神醫院呢。

        虎尾農工的球員更絕;這個應該未滿18歲「乳臭未乾」的小朋友,竟然也在比賽中仿佛「中邪」似的,老是抱怨東、抱怨西的訴說裁判不是。我很納悶的是,你這小朋友,球打的也不是很好,更沒有學過裁判法與研讀過籃球規則,你懂什麼、你在「嘮叨什麼」?

    難道這是「SBL症候群」?

    也就是,這些小朋友就把SBL籃球賽裡,看到那些也有「大頭症」的SBL球員壞習性,有事沒事就對裁判嘮叨的壞習慣、一五一十抄襲、學以致用?艾,這是要怪SBL的球員「錯誤的示範」,還是要怪NBA的轉播太少?因為我們看NBA球賽轉播裡,那些貴為世界頂尖的球員,在裁判執法情況,雖然偶一為之嘴巴「唸唸有詞」,也不至於像SBL的球員,那般囂張的向裁判抱怨。

    FATC該隊另外出現的「大頭症球員」是,當他搶奪防守籃板球時,防守球員假如貼身上去要「抄、撥」他的持球,他佬就刻意做出「恐嚇對手的揮肘動作」。

    哇靠(近一點)!我還以為流氓、太保在打籃球呢?

    讓人洩氣的是,我們那些執法裁判腦袋根本「來不及反應」,讓他佬一而再、再而三的做出恐嚇性揮肘,逼迫防守方不敢靠近他;從先前我們虎尾籃委會的「尺度與標準」討論,這個動作基本上已經嚴重違反虎尾籃委會辦理各項球賽意義。尤其,以彼時狀況討論,裁判沒有鳴笛、犯規,基本上防守動作就可以都算是「合法行為」;此時你持球者不能像流氓、太保一樣,不允許對方去搶、撥你的持球,然後,用揮肘去恐嚇對方退開不能防守。

    艾,這還叫做「籃球」嗎?

    事後我苦思不已,為什麼會有這種「鴨霸球員」?從側面得知,患上大頭症這類球員,多數都是處於非常落伍的鄉下地方,沒有民主素養,也缺乏法治觀念的地方長大;他們週遭行事,多數以恐嚇、武力解決事情,不是合理的辯論與說理。這類球員身處該地,久而久之、習以為常後,就把該「鴨霸」行為(不允許別人搶奪他的持球)視為「想當然」的表現於球場上;然後,也剛好裁判缺乏經驗,進而造就了不堪入目的鏡頭一再出現。

     

    我們虎尾籃委會的懲處

        因此,雙方各一位喜歡「碎碎唸」的球員,包括FATC籃球隊有位數度「揮肘恐嚇」的球員等共三位,虎尾籃委會「審判委員會」判定:

    一、委員杯停賽三場警告:這三位相關球員,在即將的委員杯後續比賽「禁賽三場」以敬傚优;時間從731(星期六)起至87(星期六)為止,88(星期日)的球賽可以參加。

    二、參加裁判研討會:三位相關球員,需參加731日、81日共二日的裁判研討會(早上0900開始至下午1900為止),且需協助執法。假如不能參加此次研討會,則需要「自修」至陳裁判長宇威「檢定合格」,並經參與委員杯丙組比賽執法確認及格後,方可參與後續球賽;假如檢定不合格,則不能「恢復」球員資格,不能參與後續的委員杯比賽,更不能執行後續罰則「社區服務」。

    三、社區服務:三位相關球員,需要在後續六周共12天的委員杯,「自由選擇6」無條件協助執法、擔任裁判執法;假如,不能協助執法,就不能參與後續下個年度「周末籃球賽」。假如6天的社區服務有所延宕,則需要將服務的「天數」延後到周末籃球賽執行;設若延誤日期在下一個球季的周末籃球賽難以執行,則處以「終身禁賽」。什麼時間完成6天的社區服務,那個時間就可以參加周末籃球賽。

     

    總結與討論

        在這裡有些值得討論的是,由於我們虎尾籃委會志不在競技籃球;並且,我們也在委員杯「競賽規程」的活動目標明白註明,這主要是以提供青少年暑假從事正當活動機會、培訓裁判」為目的。因此,對於「實習裁判」有所抱怨的「白目」球員,虎尾籃委會當然不能讓這些自以為是、也唯恐天下不亂的球員來參加;因為,這些井底之蛙、又不懂規則、並且像似地方惡霸言行的球員,本來就不是我們虎尾籃委會要「服務的對象」。

    另外,由於曾經在某地方發生打球過程傷害對手事例,被傷害的球員氣極敗壞的到法院「提告」要求索賠;然後,從法院的判例傷害者需要賠償可知,「惡意、恐嚇性揮肘」,其實需要各個籃球隊教練、隊長與執法裁判等,協助宣導及教育。因為,籃球場上是「允許」防守方去做任何合法的抄、撥球動作;因為,打籃球不是「誰的拳頭大誰贏」的競技,否則這就不叫做籃球了。

    尤其,像我們虎尾籃委會,就發生過不明理的家長,在雙方比賽過程,子弟被對方「不小心」傷害牙齒、進而斷裂需要就醫治療的時候,不向造成傷害的對方()索賠」,卻蠻橫無理的要求虎尾籃委會「賠償」;事後,主任委員為了息事寧人的要幹部賠錢了事,這讓我們耿耿於懷。更讓人難以釋懷的是,該隊報名費,還是我們虎尾籃委會「協商」贊助者贊助;也就是,該隊根本就不用繳費就有球打,遇到運動傷害卻要主辦的籃委會賠償,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經一事、長一智的虎尾籃委會,對於一些球員像流氓、太保一樣,以「恐嚇性揮肘」行為,虎尾籃委會更是畏懼與「深痛惡絕」;為此,我們虎尾籃委會還特別在競賽規程強調一些原則是:

    無意揮肘侵犯對方身體:判定進攻犯規或技術犯規。

    有意揮肘,沒有侵犯到對手:判定不符合運動道德犯規;罰球二次、發中線球。

    有意揮肘,侵犯到對方身體下巴以下:技術犯規。

    有意揮肘,侵犯到對方身體下巴以上:奪權犯規、馬上驅逐出場;並需要肩負民法刑事責任。

    其實,像似,在我們虎尾籃委會的乙組球賽裡,這些「恐嚇揮肘」作為,明顯就已經達到「暴力」傾向;這根本會讓一般人產生畏懼、不像似來「享受打籃球尋找樂趣」情境。為此,日昨,我們虎尾籃委會的「審判委員會」才明確表示:歡迎喜歡籃球的人士來參與籃球賽,但是,我們不歡迎惡劣行為與不配合的言行;假如發生,站在「身兼教育」功能,我們只有施以「強迫參與」的參加裁判研討會,並且需進一步的參加「社區服務」,藉以達到教育目的。

    從我們籃委會委員杯籃球賽偏重二大方向思考,球員碎碎唸與惡意揮肘等行為,都讓主辦的裁判組處境難上加難;包括運球者,經常無釐頭的「故意」帶球撞人的犯規等,都讓純粹以打球為樂的乙組球員苦不堪言;甚至,讓對手都不想和他們比賽。

    艾,籃球簡直是「難求」。

  • 張宗憲、周儀翔等人,離NBA還有六個小時

     

     

        看「林書豪」加入NBA勇士隊,臺灣「一線」最有前途球員張宗憲、周儀翔等,「距離NBA有多遠?讓我們用籃球教練與行銷二種角度,來談一談他們距離NBA與參加NBA可行性高低。

     

    籃球教練角度

        看到「標題」的6小時,球迷想到什麼?

        從今天開始,假如我是他倆的「訓練師」,我會安排他倆每天花2小時鍛鍊「體能」,1小時練「投籃」以及2小時的「專項技巧」、1小時「專業英文與生活會話」;就是這樣,他們未來的一年,應該每天大約要花費6小時的時間,去從事要「進入NBA之前的準備工作,這也是現在他們和NBA的距離。

        很簡單的思考:沒有進一步專業訓練,他們要像林書豪一樣進NBA是有點困難;體能有些差距是不容置喙的事,投籃還不到火候也是眾所周知,專項技巧在宗憲來說更是差異的關鍵,至於專業英文術語與生活會話,儀翔就顯得還有很大空間了。

        體能裡的基本體能、專項體能是他倆「晉級」職業球員的最大關鍵;單就宗憲的2號得分後衛考慮,你自己都沒辦法利用體能的「敏捷性」去擺脫防守者,包括專項體能的空手跑位之敏捷性,憑什麼可以立足NBA?儀翔呢?你的「身體抗壓性」,只不過是臺灣的高中生水準,甭談美國NBA水準,事實恐怕連美國大學水準都有問題。

        宗憲的投籃,在瓊斯杯已經提過,不再贅述;儀翔的投籃,還要尋求「合理的技術」,以及足夠的練習量。宗憲需要的專項技術有幾項,包括一、空手跑位;二、藉由隊友掩護後的跑位接球跳投;三、藉由隊友掩護後的跑位接球帶一步跳投;四、對持()球掩護(on ball screen)的攻擊;五、對得分後衛防守等是「刻不容緩」的技術。

        儀翔的專項技術,因為「設定」他是「雙能衛」考慮,除了美國教練提的,對控球設立掩護的防守需要「勤加練習」之外;持()球時候,空手的隊友來做掩護(on ball screen)打掩護變化(screen away),怎麼樣運球破壞(運球過人、上籃、拋籃、挑籃、急停跳投、騎馬射箭、急停再走等)、怎麼樣運球突破後傳導球(高吊、地板、切後外傳、運球切入底線再外傳等),幾乎就是每天必練項目。因為目前趨勢與事實,一位控球後衛,一場球賽下來,要利用這種技戰術絕對超過30次以上;你不能練到「滾瓜爛熟」境地,憑什麼在NBA生存?

        由於你們不是「超水準球員」,沒辦法像棒球選手一樣,幫你們弄一個翻譯隨身伺候;所以,籃球英文術語與生活會話能力,絕對是你們要進NBA的重要關鍵。因為,你要達到「符合教練」需求;所以,你不能弄到教練對你「講什麼」都聽不懂的境界,那要進步、要進NBA就難了。

        以現有水準,要打NBA,儀翔的距離似乎比宗憲「還要近」;但是,如果以綜合因素的體能、投籃與專項技巧以及英文水準等等討論,宗憲又高出儀翔一個級次。尤其,宗憲還具備美國大學二級戰場的「豐功偉業」,這是宗憲不必「妄自菲薄」的;如果,快一點是明年,或者保守一點是二年後,他們都像林書豪一樣,並且「同時上NBA」,我是不會覺得意外的。

     

    運動行銷角度

        找到好的「經紀人」,是我的直覺觀點;專業經紀人他應該能幫你找到好的教練,好進行現階段的強化訓練。尤其,這個經紀人與教練,不能像臺灣某大學三年級某選手的教練與經紀人一樣,對選手沒有要求、沒有協助選手安排訓練等等;儘管簽約SBL了,也每個月給了薪資等,然後卻,讓選手「隨波逐流」浪費大好青春。這種經紀人與教練,對宗憲與儀翔只有「害處」,沒有好處;他們不可不察呀。

        其實,世界「二大運動名牌」,在「大中華」地區的負責人,應該儘快把宗憲與儀翔他們「簽下來」,這是個有遠見、又有「加乘作用」的概念。宗憲在美國大學二級的戰績,又入選國家隊,也是臺灣少數能夠「艱苦奮鬥」的「代表人物」;這種人,假如還不能拿來當「標的人物」,當作模範、當作行銷企業形象,我們就不知道臺灣還有誰足堪擔當?

    儀翔就不必講了。在亞洲NIKE訓練營裡,這種集合全亞洲最優秀的青年籃球營裡頭,能夠當選全部球員的MVP,這豈只是「出類拔粹」而已;球迷不難理解,那是全亞洲數億人的明日之星裡,那個「最優秀」的球員。

    尤其,儀翔又在美國LeBron James籃球技術學院(LeBron James Skills Academy)裡的表現,你可以簡單看到:儀翔是「世界水準」的。這種球員拿來當作企業表率,做好雪中送炭、好好栽培;趁著「物美價廉」,助他一臂之力,拉他一把,日後豈有此理只是百倍價值?

        二大運動品牌的後續動作應該是,協助幫忙他們找到可以發揚光大的美國大學當作「跳板」;一年補助100,總共贊助他們二年,讓他們毫無「後顧之憂」的投入訓練。這個階段的經紀人重點是「行銷」;他不只要關心、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還要收集他們的各項攻守「數據」,藉以向NBA各隊報告,臺灣有這麼一號人物。

        雪中送炭吧!為誤入風雪中的「臺灣籃球」加點熱!讓未來二年,宗憲與儀翔他們都可以享受、感受到我們籃球人的「期許」!

        加油,那個「臺灣籃球希望」的張宗憲與周儀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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