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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塔物語(2)

馬刺雙塔:David Robinson(7-1)Tim Duncan(7-0)

組合時間:從97~98球季迄今,目前已經組合了五個球季

成就:1999NBA總冠軍

馬刺隊雙塔並不是唯一一對雙塔拿到總冠軍,但是被公認是比休士頓雙塔更為成功的組合。其原因只有一個:球員本身的人格特質更為優秀。

 

儘管我並不認為,DRDuncan的籃球天賦高過SampsonOlajuwon兩人,但是這兩人在技術、心智的成熟度,簡直是天作之合。我只能說,SampsonOlajuwon兩人固然會令人感到恐怖,但是並非無懈可擊,關鍵就差在他們兩個都是年輕人,都是籃壇的新生代,少年人血氣方剛,就會比較不成熟,這就是他們的弱點。但反觀DRDuncan,兩人年齡相差11歲,當兩人在97年組合的時候,DR32歲,Duncan21歲,一個球技、經驗都在成熟階段,另一個則是鬥志、體能都在巔峰的年輕人。DR對於Duncan是負有提攜與教育之功,而且DR自己也知道,馬刺隊將來必將是Duncan的時代,因此兩人沒有心結問題,更不用談說會爭功諉過。

 

不用懷疑,Duncan是個紮紮實實的中鋒球員,雖然在名義上他是打大前鋒,但是這一點都不妨礙他是非常出色的中鋒之事實。尤其在DR上場時間越來越少的同時,Duncan擔任中鋒的時間也越來越長,我實在不認為他還是個前鋒。這一對組合跟火箭隊有一點像的是,比較高的SampsonDR都擁有前鋒的快速特質,反倒是比較矮的OlajuwonDuncan在對抗力上比較強。DR在條件上絲毫不輸Duncan,但他輸在年紀,因此一些年輕時代更為兇狠的打法,到了與Duncan結合的時候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更為技巧的作戰方式。

 

馬刺雙塔的使用方式與火箭雙塔又有很大的不同。火箭雙塔時期,三分球並非主流攻擊策略,甚至連次要攻擊方式都談不上,因此在配合上減少了很多內外交攻的成份,取而代之的是靠雙塔吸引包夾所鑽出來的中距離空檔與一對一的單兵作戰機會。無可否認的,當時各隊對於雙塔的包夾防守發展的並不純熟,至少不像現在用得這麼廣泛。而到馬刺雙塔的時期,三分球的地位已經不同了,打Inside-Outside的機會更多,這時DRDuncan對於破解包夾的能力就很關鍵。馬刺隊現在的陣型,在未來雙塔瓦解後勢必會重新有大動作的調整。事實上現在已經在做了,原先後場球員所要求的外線準頭,現在將被速度與防守所取代。

 

如果你問我,我會選擇那一對中鋒呢?就天份上,SampsonOlajuwon是比較好;但若是我來選擇一支要拿冠軍的隊伍則DRDuncan會是我想要的球隊基石。因為我認為當兩人聯手的黃金時代,NBA沒有一對鋒線組合可以與之匹敵,我很難想出這兩人的缺點。

 

活塞雙塔:Bill Laimbeer(6-11)James Edwards(7-1)

組合時間:89~91年,共兩個球季

成就:1990NBA總冠軍

LaimbeerEdwards曾經在騎士與活塞兩度同隊,在騎士的時候,Edwards先發,Laimbeer替補;但在活塞隊裡,兩人的角色又互換過來,這是非常有趣的一件事。後來,Edwards到太陽隊去打先發中鋒,一直到87~88球季中途才轉到活塞隊來。89年,因為NBA擴張新隊的加入,間接的促成了這一對雙塔的產生。

 

比較年輕一點的球迷,可能不知道什麼叫「擴張新隊」,因為上一次有新球隊的加入,已經是1995年的事。從我開始看NBA以來,歷經了三次「擴張新隊」,也有過三次的「擴張選秀」(Expansion Draft)。所謂「擴張選秀」,就是新球隊加入時,其他各隊必須提出一份8人的保護名單,而8人之外,新球隊可以決定要選那些球員,一隊挑一個。換句話說,一個球隊的正式名單有12位,各隊保護之外的球員,都可能經過擴張選秀到新球隊去。如果有兩個新隊,先在擴張選秀會上選的隊伍,在新人選秀會就比另外一隊排在後面。比如說,89年有灰狼隊與魔術隊同時加入,魔術隊先挑保護名單外的球員,灰狼隊就在選秀會上排在魔術之前一位。新球隊可以免費擁有一支樂透選秀權,過去在熱火、黃蜂、灰狼、魔術等隊加入時都一定要排在樂透區的最後兩名選秀。但是等到暴龍與灰熊加入時,NBA已經有了29隊了,如果按以往的規矩他們只能被排在第1213名,根本選不到什麼人,因此規則又改了,改放在第67位,以優待新球隊的加入。但新球隊的樂透選秀次序等於是排定的,也沒有資格去爭第一順位的選秀權。

 

且放下擴張選秀的話題,在89年魔術與灰狼兩支新軍成立後,衛冕的冠軍隊底特律活塞隊就面臨一個重大的抉擇。因為他們最引以為傲的「九條好漢」,因為擴張選秀要少一個變「八家將」。當時活塞隊的「九條好漢」是後衛:Isiah ThomasJoe DumarsVinnie Johnson,前鋒有Mark AguirreDennis RodmanJohn SalleyRick Marhon,中鋒就是Bill LaimbeerJames Edwards。活塞隊在89年用一、二軍的混編作戰方式,用極其深厚的強力替補,力挫群雄拿到冠軍,但是現在九人要去掉一個,對活塞隊的調度勢必面臨重大考驗。

 

活塞隊總教練Chuck Daly一直是我心目中最好的NBA教練,他決定從潛力、功能兩方面來看,棄掉6-10MarhonMarhon是活塞隊當時的先發大前鋒,後來他也被灰狼隊挑走。但是八家將要怎麼玩呢?為了彌補這個問題,活塞隊把Edwards提上來打先發大前鋒,這個調度,我認為是活塞隊能在90年二連霸的關鍵。

 

Edwards這個球員,雖然有7-1,打球蠻軟的,不過他的中距離跳投卻很有威力。活塞隊把他調往大前鋒,主要是針對東區的對手而打,彼時能威脅活塞隊霸業的隊伍,像公牛、波士頓、紐約等,他們的大前鋒位置都沒有一個比Edwards還高。但這只是第一步,關鍵在第二步:球季之初,活塞隊用Aguirre擔任先發小前鋒,但是Aguirre的進攻火力雖夠,防守卻很抱歉,後來Daly就把Rodman給調往小前鋒位置上。這樣一來,活塞隊的大前鋒是進攻型球員,小前鋒是防守型球員,跟NBA其他的球隊大多是相反的。任何一個小前鋒只要被Rodman給纏上,不死也半條命,但是他們的大前鋒卻因為高度不足,面對Edwards這種老油條未必討得到便宜,而Edwards的績效也沒有明顯影響。

 

LaimbeerEdwards的雙塔配合,其實兩個根本都不是強攻籃下的料子,會這樣安排,其實是就整個鋒線作考量。Edwards不論在籃框兩側還是在罰球圈附近的翻身跳投都很有一套,而主要對手的大前鋒又都不是什麼進攻很強的球員,所以在防守上,不會出現問題。活塞隊用這一招還真的把失去Mahorn的問題給解決掉了。在他們兩人配合的89~9090~91兩個球季,Laimbeer的績效是12.1p+9.6r11.0p+9.0r,而Edwards的績效是14.5p+4.2r13.6p+3.8r,可見兩人分工得確實相當不錯。

 

 

Published 24-11-2002 09:14 by 朱彥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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