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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週記—制度殺人

我想,大家都看到台銀隊前總教練韋陳明與簡明富的事了。報紙的標題下得很誇張,「醜聞」,殊不知這個「醜聞」的背後,有著很不為人知的辛酸。韋陳明因此被迫辭掉台銀總教練,辭也好,我壓根就不希望他繼續當,因為這個位置根本就是個箭靶。這些事,我去年就通通知道,但是一直沒有講。沒有講是因為不想在這件事落幕前,帶給韋陳明更多的麻煩,但如今,我實在忍無可忍。讓我窮盡一晚上時間,就我所知的,忍著怒氣來寫完,希望不知道這些事的人能知道,韋陳明跟簡明富這件事跟其他SBL的那些鳥事,根本不能混為一談。

 

先說說為什麼我在SBL第三、第四季的時候,是非常挺韋陳明的。一開始會對台銀注意,主要還是我的老師「曲爺」曲自立先生是台銀的創隊元老,所以留意一些。其實當初不是喜歡這支球隊什麼,後來則是出於一種「義憤」。

 

SBL第三季前,台銀曾經發生過一件事,也許有很多台銀球迷知道,就是台銀球場的「弊案」。台銀球場一直是可以公開租來打球的,而之前管理球場的人,污了球友的租金(金額不小)而沒有上繳,結果台銀追究此事下來,居然追究到韋陳明。韋陳明是台銀隊總教練,球場他們用得最多,但是他從不經手球場的租金之事,居然也被記了一個「申誡」,有連坐處份的味道。我當時知道這件事,實在很氣,簡直莫名其妙,因為這件事根本不干他的事。當時就有些球員知情後,氣得想轉隊,而助理教練蕭偉傑更是憤而辭職。我之前一開始跟韋陳明並不熟,很多事是跟蕭偉傑聯絡,後來他走了,我去問才曉得這件事。蕭偉傑一走,球隊的一些雜事就需要有人幫忙,於是簡明富就主動幫韋陳明的忙。一支球隊裡會有一大堆「瑣事」,銀行裡的工作也是一樣,韋陳明身邊確實也需要能幫他料理「瑣事」的人,否則光被這些公文、簽單就搞到頭痛欲裂,還練什麼球。

 

早先韋陳明在台銀的教練位子坐得並不穩,而且「有人」在暗中放他冷箭,想弄他下台,而他在銀行內也不是什麼重量級的人物,沒有那個位置,沒有那個權限,所以我盡量從媒體這邊,能幫韋陳明多少就幫多少,因為我非常討厭「有人」用「放冷箭」的行為要把一個教練搞下來,這是我一開始想幫他的緣由。SBL三年,台銀打進季後賽並演出大驚奇,韋陳明也拿到了「年度最佳教練」,才保住他的教練工作。而事實上是,台銀要是當年沒進季後賽,他就要早一年下台了。這些事,幾乎SBL各教練、領隊都知道。

 

我曾經寫過韋陳明的一些東西,要我說,他這個教練,不當的好。就整個負責事情的層面上,他連個高中教練都不如。高中教練的助理教練還能幫總教練處理一些行政事務,但是在蕭偉傑走後,賴良忠能幫他的不多,其他部份韋陳明只好一手抓,而球隊的財務方面,就交給簡明富。所謂「財務」不是球員薪資之類的「大錢」,而是「小錢」,包括像出差、車馬費等費用。也因此,種下了這次事件的遠因。

 

這次的「浮報事件」,就差不多像報紙上寫的內容那樣,原本三天的行程變成兩天,在去年六月的時候就已經有這件事了,七月他們就已經把錢歸還回去。韋陳明的用意其實很簡單,台銀球員不比別的球隊,動不動就可以發獎金,SBL三年打成那樣,我都建議韋陳明向台銀要在薪資上獅子大開口,否則以後還真不知道有沒有機會,但他也沒有這樣做。他總是這樣,球員的薪資加完了,最後才加到自己頭上,多帶一支台銀隊,他的教練津貼比球員還少,在SBL三年的時候,他告訴我他的教練津貼才兩萬多。我說這種教練,你幹得下去?那就更不要講背後怎樣被人家捅的事。韋陳明是想這些球員辛苦跑一趟,用變相的手法給球員一些補助。這種挪東補西的方式,我相信在很多球隊、甚至很多機關裡,絕不少見。

 

但是,這種事畢竟在公家機關裡,是不被允許的,不爆則已,一爆就是要查。如果你在程序做得不夠漂亮的話,就是會出問題,因為要實報實銷,否則就是偽造文書。當韋陳明去年跟我講這件事時,我的第一直覺是,台銀裡面有人「告黑狀」。是誰?我不確定,是球員還是其他人,我也不敢說。但是,這個人一定深知現在台銀隊內部的處理事務流程,才會直接點名韋陳明跟簡明富。我曾經問包括我父親在內的退休公務員,像這種情況會怎樣?可能「緩起訴」,因為情節輕重不一,又有自首法律的事我不懂,但可以確定的是,韋陳明因此球隊教練辭職,同時被記兩個申誡,簡明富也是兩個申誡,調離總行。但由於是韋陳明跟簡明富來處理這個錢的,因此被檢方約談的也是他們兩個。報載寫,「去年年底查帳」時才查出,不對的,七月份他們就已經把錢歸還了,台銀也早就知道了。

 

我不是想替韋陳明跟簡明富脫罪,但我對這件事,非常有意見,因為早在一開始,他們兩個就難以不犯這種錯誤,這也是為什麼我說:「制度殺人」。

 

SBL七隊當中,台銀的球隊財務體系是最特殊的。它必須經過公家預算,而非就是拿一筆錢來讓球隊用,怎樣用他們不管,不是這樣的。人事案必須簽報上去,過了才有錢,其他的支出也是一樣。之前台銀的副總(已經調任高雄銀行)還算支持韋陳明,但他一走後,很多事就不是那麼簡單了。說句實在話,即便是像台啤那樣,閻家驊是掌錢也掌權,責任當然也有他;但台銀韋陳明是沒錢又沒權,責任卻在他身上。打得好,沒有什麼獎勵;打不好,銀行同事會說你們怎樣那麼爛?今天如果韋陳明上頭有個人可以幫他們扛下來,你的簽單我就批,管你裡面的理由是什麼,大家心照不宣,不要幹得太誇張就可以。這很難嗎?說句難聽話,如果這種事要查,台灣的貪污案就辦到人死光了也辦不完,根本沒有一個「乾淨的」,不是嗎?不要跟我講什麼假清高。我随便舉一個例子就好,你跟公家機關請假說生病,其實是沒有生病,去跟女朋友約會,請問你算不算「偽造文書」?更何況,這筆錢並非「追加」,他們也事後知錯補還,根本不到有些人所說的「貪污情事」,這個帽子太大了。

 

那為什麼韋陳明跟簡明富會中槍?很簡單,他們是「名人」,名人就是有知名度的人,所以他們被狗幹。我知道蘋果為什麼要登,因為跑法院的記者知道檢察官明天要找誰問話,這樣就是「踢爆了一條新聞」。蘋果做了,其他的電子媒體大概也不敢不跟進。但如果蘋果不追,我敢打賭,兩天以內就不會有媒體再討論這件事,因為這是他媽的什麼小不拉機的鳥事?問問你們公司有沒有、學校有沒有類似情況?那他們就活該倒楣被爆出來?

 

今天台銀核了他們三天的差旅費,即便只用了兩天,如果換做是別的球隊,上面的人知情,也就算了,球員辛苦跑一趟,幫球隊長臉做公關,教小孩子陪小孩子打球,回來還居然要被捅一刀。我就是不爽台銀,你們是什麼長官?你們有真的去關心過球隊嗎?我也要罵,那個放黑函的人,這樣做有意義嗎?你是為了報復,還是其他的理由?如果這個「抓耙仔」是球員,那他八成是個行員;如果他是行員,那一個台銀現在的球員有誰不是韋哥拉拔進去的?給你路走,結果還反咬一口,你算個人嗎?我最恨的就是忘恩負義的人。如果要是非球員擺的道,請問這樣做是給了你什麼好處?用這種手段,一定會有報應。如果這個人想幹台銀的總教練,他一定也會面臨同樣的問題。你怎樣犒勞自己的球員?最好是敢用自己的錢啦!

 

我記得我曾經講過一句話,台灣的球員有兩張臉,一面是認真打球,另外一面是忘恩負義,這句話是一個籃壇前輩告訴我的,起初我還不相信,但這就是我知道這件事的經過時,最感慨的一點,這句話居然是真的。七個人分兩萬塊,搞成這個樣子,我替韋陳明跟簡明富不值,這個球隊、這個「台灣銀行」的招牌,到底值不值得你們去賣命?當一支球隊勇於內鬥時,你能指望它會成功嗎?當韋陳明跟簡明富被圍剿的時候,可曾有人挺身而出幫他們講話?沒有韋陳明,台銀這些球員連能不能繼續打籃球都不知道,這麼簡單的做人處世道理,難道不懂嗎?我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後到的像胡裕偉、林宗慶這些人,根本都不知道這些事;太年輕的如張容軒、張博勝等也不清楚這些事。

 

我沒說韋陳明跟簡明富沒錯,於法律上,他們是犯了錯,也受到應有的懲罰,但我要大家記得,他們兩個是代台銀揹了這個十字架,他們是代所有台銀球員、這個台銀制度受這個過。一個不健全的球隊管理體系,這麼龐大的工作,壓在韋陳明身上,他能不出錯嗎?簡明富為什麼接球隊的管理事務?他有這個義務嗎?當初我問他的理由,居然是「韋哥太辛苦了,我不太忍心」,結果也被連累拖下水。以後不要講升遷,不要講考績,他們兩人的名譽,這個傷害就已經很難彌補,我不出頭幫他們講話,還有誰會講?大家還不是人云亦云的,把責任歸在他們身上?公家機關,講法不講情,我完全可以理解,當初我一聽說這件事時就知道韋陳明會出事。但是,誰讓他犯這個錯?我希望大家可以去想一想,站在他那個位置上,你能怎樣辦?你要怎樣辦?如果台銀不是個公家機關,這種事會這樣來處理嗎?值得媒體這樣大呼小叫的報嗎?

 

以前我總是跟韋陳明講,不能撐,就不要撐,台銀總教練,沒有這麼偉大,要混就不難當,要認真幹,它就不是人幹的工作。韋陳明總是告訴我,他會「撐下去」,但當教練那是用「撐」的?早上起來練球、辦公,晚上還要留,練完球再回家。我告訴過他,留點時間給自己的家人。我跟韋陳明沒有什麼過命的交情,認識也不過是最近幾年的事,早在SBL三年以前,他就已經萌生辭意了,只是銀行裡實在沒什麼合適的人選,他還是繼續幹了下來。

 

不過,這一次,他是真的要脫離籃球圈了,「我現在就是當個小老百姓,媒體不會找我,報我也沒用,也不用鬥我了,這樣總行了吧。」這是我昨天跟韋陳明通電話時,他告訴我的,我聽了很心酸,一個老老實實的籃球人,就這樣倒了,還是這種不名譽的倒法,這世界還有公理嗎?本來,文爺曾經說想找韋陳明來當緯來的SBL球評,我也去勸說他不妨一試,但韋陳明還是婉拒了,還不是怕上面的反應?韋陳明跟簡明富應該不會被台銀開除,因為一罪不兩罰,而且銀行裡早就處裡過這件事了。

 

從這件事,我也要告訴SBL所有的球隊跟球員,這是一個教訓,SBL欠缺的東西太多了,尤其是法治教育,甚至應該要優先處理。而從這件事也驗證了我說的另一件事,現在SBL在社會的形象上,都是負面的,所以現在只要出一點狀況,就是看到黑影就開槍,包括最近被傳的「賭球」事件。做為SBL的教練、球員,你能不為自己的行為更謹言慎行嗎?

 

Published 21-02-2008 05:48 by 朱彥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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