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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跟明星的差別

火箭隊如果想在季後賽裡有所作為的話,最好先管管Ron Artest

 

坦白說,我對於Ron Artest這一季在火箭隊的表現,感到非常的高興。高興的是,他終於又把注意力放回球場上,而且他的防守又回來了,一旦被他纏上,也將成為聯盟中所有球員的惡夢。尤其Artest碰到像LeBron James或是Kobe Bryant這種超一流等級的球員,打得特別帶勁。但有活力是很好,過了頭就不太好了。

 

在湖人與火箭這場比賽裡,Kobe在上半場似乎是有意避其鋒,並不積級的進攻,到下半場再慢慢找機會。果然從第三節開始,Kobe開始發威,比起前一陣子火箭狠狠的修理LeBron James那場,Kobe的進攻耐性跟技術實在比James好得多。但Artest也在最大的限度內,讓Kobe的進攻有所限制,他也確實守得不錯。

 

但第四節決勝期,Artest已經玩得太過火了。

 

第四節的時候,ArtestKobe開始有了「激烈的對話」,從雙方的垃圾話,到了動手動腳的局面。Artest有意跟Kobe互別苗頭,如果只是單純就防守來說,他真的不錯,但開始別苗頭的時候,Artest一個該死的老毛病又犯了:亂打。尤其是在進攻方面,球到他手上,自己亂運、亂幹,然後亂投,不然就是失誤。如果看看第四節最後六分鐘的比賽,你根本不知道Artest在打什麼名堂。火箭隊想贏球,一向得靠他們優秀的快速轉移球,但這場球第四節,球一到他手上就卡住了。如果不是Von Wafer超水準發揮,不用到最後一分鐘,火箭隊就已經完蛋了。

 

Artest把這場球看做是他跟Kobe之間的戰爭,但是Kobe卻很冷靜的處理,沒有忘記他要做什麼事,這就是巨星與明星的差別。

 

T-Mac本季宣佈報銷之後,Artest在火箭隊裡有更多的持球權、進攻權,在隊內的地位一下子就提升了。但是這個球員是屬於「給他兩分顏色就敢開染坊」的人,你把他當做是個A級球員時(儘管他的確是),他就開始胡來了。他這種狀況已經不是第一次,之前火箭隊敗給公牛那場,最後關頭他還真把自己當成Michael Jordan了,也是胡打一氣,最後領先十幾分打到輸掉。現在火箭隊的控球,不論是Aaron Brooks還是Kyle Lowry,都不敢跟他頂著幹,所以Artest就越發的搞不清楚狀況。像今天的比賽,最後一分鐘內,索性都不傳給他了,因為根本回不來,結果反倒有翻盤的機會。

 

像這種情況,火箭又該怎麼辦呢?

 

其一,Rick Adelman一定要三令五申,說清楚這球到底要怎麼幹,不能讓他胡搞。Artest大概因為三月以來,他的三分球命中率竟高達55.6%,所以有點忘了我是誰,但是今天就來個投80。別忘了,他不準的時候,比起T-Mac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其二,火箭隊的控球後衛要注意到的是,當Artest開始腦充血的時候,暫時就不要把球轉到他手上,才能降低對球隊的傷害。Artest在場上失去冷靜的時候,非常明顯,不要說我們看得到,對手一定也看得到。

 

其三,姚明必須站出來,現在他是火箭隊的實質老大,就連Artest也不敢不讓他三分。當Artest在控制之中的時候,他絕對是一個最好的隊友;但他要是失控時,造成的破壞還是會炸死自己人。姚明必須出聲,不能沉默,否則這算那門子的球隊老大?

 

Artest失控的時候,他就會把比賽打成他自己一個人的戰爭,即便只有幾分鐘,都足以讓全隊的努力毀於一旦,火箭隊已經有過教訓了,確實不可不防。依火箭隊現在這個陣容,除了打爵士跟湖人較為劣勢外,戰西區其他球隊都很有拼,甚至有優勢,所以一定要讓Artest保持在最佳的心理狀態才行。

Published 12-03-2009 03:26 by 朱彥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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