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 of a Beach」,這是NY Post對LeBron James來到熱火隊,所用的標題(http://www.nypost.com/lebron),真夠狠的,堪為我輩好好學習。
紐約客的反應強烈,當然可以理解;他們可以接受他們爭不到LBJ,而他留在騎士。但他們無法接受LBJ投靠邁阿密,特別是他們的另一個大仇人,Pat Riley,這一段恩怨從上個世紀90年代末就存在著,現在他們沒有把Riley的照片貼在小便池裡,已經很不錯了。現在他們最想要的James到了熱火隊,如果Riley又復出擔任總教練,我已經可以想像麥迪遜花園廣場會比伊拉克還要恐怖。或者,我們可以在騎士或尼克的主場,在迎戰熱火隊的時候,到處看到Delonte West跟皇太后的照片。
前一篇文章我痛罵LBJ,已經預知球迷的反應可能為何。但說實在話,一堆來罵我的人都是看標題不看文章的文盲,有些球迷舉的例子甚至很好笑。我幾時說過James不能轉隊?但是一個25歲的球員,卻不想獨力去完成建功立業,Charles Barkley說得好:「我若25歲的話,我會試著獨力去贏得一切,我想成為那樣的人,但LeBron則永遠不會了。」
這不是去管他是不是自由球員的問題。
如果LBJ不是個五星級球員,不是可以跟Michael Jordan、Kobe Bryant並駕其驅的球員,我管他去那一隊?
但就因為他是LeBron James,未來幾年還可能再拿兩、三個年度MVP的超強球員。
25歲時就承受不了失敗,25歲時就想選擇更快的方式達到成功,那麼,我能對他期待什麼?我看到的是,一個超級球星的軟弱。他讓我想起,原來在今年東區冠軍賽第五戰裡,LBJ那個出其離譜的表現,原來是他超級強悍的球技下,隱藏的另一面。他選擇了自己降格,那麼,他再也不是原來那個上天入地、唯我獨尊的LeBron James。
我想起以前上國文課時,陳之藩那篇「哲學家皇帝」一文中,講到的美國年輕人:「青年們一切都以自己為出發,承受人生所應有的負擔,享受人生所應有的快樂。青年們的偶像不是叱吒風雲的流血家,而是勤苦自立的創業者。」現在這種「美國精神」,我在90年代那批人身上看到了,而在2000年以後的這些新生代球星身上,擁有這種特點的人,太少了。當你看到像Kobe Bryant、Allen Iverson、甚至是像Steve Nash、Paul Pierce等那些球員,他們難道沒有機會去投入一支更強的球隊贏得總冠軍嗎?但他們都選擇了留下奮戰,他們是具有陳之藩先生筆下那些擁有「美國精神」的人們。但James才拼了七年,就打退堂鼓,他曾經離總冠軍如此接近,如今球隊越打越倒退,他不需要檢討自己嗎?今年對波士頓打得第五戰是怎麼回事?球迷總怪其他的隊友不爭氣,而在那場比賽裡,他打得畏首畏尾,其他隊友是要怎麼拼?
如果今天James奮戰到了30歲,他還沒拿到冠軍,想要轉隊試試,不會有這麼多批評的聲浪,這就是問題之所在。他欠的,不是只有騎士隊而已,而包括了整個俄亥俄州以及克里夫蘭這個城市。這不是單純的球隊與球員之間的關係,還包括一個州、一個城市與一名球員之間的感情。在這七年裡,LBJ就是克里夫蘭的名片,所以有些球迷不要單純到把James的離開視為「理所當然」,於理,LBJ沒做錯什麼;於情,他錯得太大了。
2010年起,NBA再也沒有「皇帝」了。「皇上」是不會做老二的,在邁阿密,LBJ就是邁阿密球迷心中的老二,老大是Wade,還真有出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