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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開講》中華男籃聘請外國教練之我見

by /尉遲治平   (作者為強恕高中籃球教練、亦為中華民國社團法人球技推展學會理事長)

中華男籃在亞錦賽的戰績每況愈下,其實其來有自。我們籃協有鑑於來自四面八方的壓力以及對未來發展的恐懼,趕緊使出了﹁用外國教練﹂的招式,企圖改變目前的窘境以及給大家一種﹁我們已經盡力了﹂的感覺。

其實鄭光錫教練來台灣敎球不是第一次了。因為鄭教練治軍嚴謹、訓練紮實,目前再請他老人家出馬,無非是希望他能﹁壓的住陣腳﹂,將中華隊的名次稍稍提高一點而已。若想脫胎換骨、一躍沖天幾乎是不可能的。記者訪問鄭教練,他的第一句話講的非常含蓄。他說:「中華隊中許多球員都具備了『明星架式』……」也就是說這些各隊的一哥都是一時之選集中在一隊,最難為的當然是「教練」了。夢幻隊在世界杯、再奧運一大堆明星各打各的,缺少了團隊合作的默契更沒有團隊第一的心理,碰到了團結合作的阿根廷或是歐洲勁旅,不輸才怪!何況是小小的中華隊,論身材,矮人家一截,論塊頭,更沒的比,論體力,好不到哪裡,論技術,大概在國內打還可以,論經驗,論層次,論觀念幾乎沒有依項佔有優勢,我們不要看NBA,單就卡達隊或是大陸隊而言我們想要過關就很不容易了,只要他們有一、二位七呎長人在陣中我們似乎就有了打不贏的理由了!其實不然,關鍵因素是在我們自己,我們肯不肯苦練?肯不肯放下身段?以團隊為重除去個人明星、大牌的心理由心理、生理、外在、生活、精神等各各層面徹頭徹尾的全面調整,務必要真正的脫胎換骨,全面的、整體的革新才有希望。當然主管單位相對的要具體的提供配套措施做出完整的培訓策略,由球員的生涯規劃、生活照顧、未來事業、職業的發展等等整體的給予支援,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也唯有下定決心,打出成績才能給國人有所支持更可以為我們的籃運甚至體壇帶來希望!

我國可不可以做得到?有為者亦若是,我們看韓國,他們的各種條件與我國相差不遠,但是他們可以打敗大陸隊,更不怕卡達隊或是中亞一些新崛起的球隊,他們所憑藉的是什麼?我敢說他們最大的本錢是「紀律」是「服從」是「意志」是嚴訓苦練所產生的戰鬥精神,我每次仔仔細細的觀察韓國隊,他們進出比賽場地嚴肅又整齊,在熱身的時候沒有任何球員是嘻皮笑臉的,在比賽中拼戰的精神是有目共睹的,在賽後的檢討球員是絕對服從的(甚至有的球員挨巴掌)這些動作在我們中華隊來說是不可能的,當然教練太兇、動手打人是不對的,但是我可以告訴各位,他們打球員巴掌的不是教練,是隊長,是隊中資深的大哥。追究起來別人能、我們不能,為什麼?是因為制度,我們制度不健全,或是政策錯誤,造成了制度的偏差!我們超級籃賽,各隊把指標性球員捧上了天,除了明的薪水給予之外 ,老闆另外給的津貼 、補助、獎金造就了大牌球員的明星姿態,老闆是怕明星球員出走,跳槽,明星祇為老闆拼戰,再去參加任何比賽都沒有興趣,反正輸贏都一樣,只有在母隊效力才是最真實、最實際的。 此種積智不要說鄭光錫、就算花幾百萬請NBA的教練也都沒有辦法解決問題!

鄭光錫教練要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做到「知兵識兵」以及發掘新秀培育人才且能做久遠的打算,是一件不容易的事。縱然他有三頭六臂,充其量他可以有「淘汰」球員的權力。其實一位外籍教練也犯不著得罪隊職員或球員,做做好人,馬虎一點也就算了。說實在話我們應該深入嘹解韓國隊他們是怎麼訓練?他們整體的策略是什麼?如何紮根?如何招募?如何培訓?配套措施的生涯規劃?家庭的保障辦法?未來事(職)業的前途安排是什麼?在與我國的政策與辦法做相對的比較,可能就可以發現我們問題的癥結所在了。

話說回頭我國體育政策的不健全是和我國國人的教育觀念息息相關的 。因為社會越來越功立,笑貧不笑娼的事實日日可見,做家長者都憂心孩子將來找不到工作故此無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要多讀書、考試要名列前矛、將來要讀到碩士、博士才有前途,因此家境在窮也要讓孩子補習,似乎不去補習就沒有前途。據統計我們國小三年級的學生有近三成的了近視眼。我們的空軍官校一再降低視力標準,但仍然招不到足額的駕駛員。國軍訓練經年但是連「國軍運動會」都辦不下去了,為什麼?因為成績太難看了!由此可見一個國家不完整、不健全的教育政策,導致國民有了不正確的教育觀念,當然會造成國民體力衰退,久而久之國立日微一厥難振矣!

講到籃球政策、觀念與整體大環境的導向密不可分,因此並不是只有單純的調整籃球政策就可以導正整體的體育政策和教育觀念的。但是我們身為現世代的一份子也絕不可以以此為推拖,坐視的理由,有些事我們仍然應該大刀闊斧做一些具前瞻性,政策性的變革,當然並埠是只有籃球,其他各項球類,各種單性運動項目,都可以認真思考試著逐步調整劣質的基因去影響整體政策之導向,因此已下就籃球政策方向提供參放政見,同時也提供其他運動單項及政策策訂機構作全面性,根本性的調整,變革。

一、全面開發基層、致力人才培育:

要求各級學校必須依照學生人數之多寡組訓不同層級之籃球隊(人數較多者必須組訓甲級球隊之目標,人數較少者亦必須組訓乙級球隊)而次一級球隊亦可以挑戰上一級球隊而尋求晉級,並由各縣市辦理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社會組織籃球比賽,在選拔精英組成縣市代表隊參加全國大賽,而不是像目前的辦法各縣市沒有自己的代表隊,參加區運會的縣市代表隊打來打去仍是那些老面孔,一片死寂,毫無生趣。

二、培養基層教練、提升專業素質:

由籃協主導在各縣市招訓體專畢業之專科教師以及有志趣、有能力之老師(先期實施過濾)實施教練講習,務必使基層教練不虞匱乏,同時要嚴格審試,力求素質,數量均能合乎要求。但同時應考量合理應有之待遇與未來晉級之管道,已改進目前體育老師之教學意願,能立即品質,(目前體育師資大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過且過之心態,當然我們不可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是捫心自問:到底體育老師教了我們什麼?大多是打「三對三」,或是「自由發揮」,考試的時候,考籃下投球,一分鐘進球數)。無論如何我們的教學美其言是「五育並重」但是實際上是「智育掛帥」、「德育掛零」、「體育若有若無」,何談群育?美育意思到就可以了。因此如果「教育制度」完整,體育老師必須發揮專長,用體育帶動「群育」與「德育」使學生、家長共同融入體育活動的樂趣之中才真正可以使我們的教育達到五育並重的境界。

三、鼓勵積優選手、整合升學系統:

由籃委會策劃主導辦理全國各級之籃球大賽,並由監導,協助各縣市地方政府從事公平、公正之各級籃賽既選拔各縣市級之代表隊以使各縣市地方首長必須重視該項工作,由各縣市辦理優秀選手及積優學校之校長之獎勵,並將該項積效列為各級校長之重要考評內容。各優秀選手在各縣市地方政府的策劃下制定升學保障制度及獎學金等鼓勵辦法,務必使中央與地方連貫一氣共同重視發展成效,自下而上共同開發體育資源徹底做好紮根工作。

四、提升裁判水準、制定監察制度

為求各級比賽公平,避免惡性競爭而發生偏袒、賄賂、挖角、放水等情事在裁判的培訓方面更形重要,對裁判執法的心理(態)、經驗的培養、與法規的認知都是各及級承辦單位必須重視的課題。至於裁判輪派辦法、現場技術委員之權責、科技器材之運用、甚至對誤判人員之考核處分、停職之規定等均應全般考量、嚴格執行。

五、健全升級制度、奠定職籃基礎

由國小、國中、高中以至大專、職籃必須逐步逐漸正常升級升等,這一點也是目前積弊已久,造成秩序混亂知之主因,有些職業教練相中了高中時期的優秀球員不惜重金網羅,因為高中畢業就可以納入該隊長期培訓。有些明星高中教練在國中球隊中挖寶,找到了理想的球員就趕快遷戶籍、轉學校,如此一來他的高中球隊又可以高枕無憂了!像如此惡風滋長,明爭暗鬥長期以來大家都心照不宣,實在是敗壞社會風氣,把下一代孩子教壞了!因為打來打去還是那些人,沒有看頭,更可笑的是大專籃球教練不知道該教些什麼?因為他的球員薪水比教練還高,學員的心理根本不須重視學校的比賽,甚至因此而發生多次「爭球員」打球的笑話!

六、保障球員權益、升學就業一

球員在各縣市地方就必須有一定程度的權益 ,如果特別優秀成為各縣市的明星球員,那麼地方政府要有更多,更優惠的獎勵辦法,如果一旦進入了中華隊培訓種子(不一定限十二員、可以多達二十四人,甚至三十六人)則必須由國家做實質的鼓勵並在各次國際賽中論功行賞,甚至有的球員可以得到終身俸,適當之教職或是重獎、重賞的給與,以使最優秀的選手得無後顧之憂!當然,有獎必有罰,對品德不佳、言行乖張而有損團隊榮譽等球員也必須有一套懲處之規定,如此一來做良性競爭方是全民之福。

七、政策配套齊全、強化國民體能

教育是百年大計,國民體力就是國力,我們不妨用全民最愛的籃球運動推展成為籃球「全民運動」 因為籃球運動所須費用最少、籃球場也到處都有,最主要我們有許多的人才在目前政策、制度下不敢去打球形成浪費,更造成國力日下,視力茫..。我們國人應該有一個共識,呼籲政府「快來救就救我們的下一代吧!」整體的配套措施必須由政策策訂單位依據國民的實際須要確確實實的訂好並一體遵循。

當然這不是一件小工程,但是總要有人開始去做,只有讓籃球真正的成為「全民運動」 ,才是全民之福。(美國NBA提到某某隊時總是先說「地名」 再說某某隊,譬如說「芝加哥公牛隊」 「紐約尼克隊」 等等,而我們臺灣是「達新虎隊」 「裕隆龍隊」等等 ,我們希望將來也會有「新店裕隆龍隊」「台南熱火隊」或是「高雄棕熊隊」等代表地方的球隊出現。)

八、政府企業同心、徹底簡討預算

我們政策及執行機構往往第一句話就是「錢出那裡來?」其實目前所編列的預算如果精打細算不做浪費,多用在基層或許也就夠了,當然人才的培育,硬體軟體設施的增加不花錢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也都清楚,一旦將籃球運動列為「全民運動」 許多企業也不會放過有利本身商機的開發與宣傳,而做競相的投資,甚至「運動彩卷」的商機更是吸引投資的最大號召。

九、多向開發資源、注重球員品質:

我們應該主動積極研發適合國人運動項目並深入探討如何使之發揚光大,如足球、乒乓、羽球、撞球、跳水、體操等不受身材影響的項目應該做有計劃的深耕開發以求開花結果。另外在新創(創意)的運動項目亦應該積極的鼓勵國人提出適合之內容並做適切之支援與配合希望有朝一日也有國人發明之運動可以列為奧運比賽之內容 。如國人普遍有人了 「要用體育活動帶動」『群育』和『德育』的認知之後」我们對下一代的教育理念才會有正確的轉變 ,當我們的孩子除卻了「升學壓力」,真正的可以「快樂學習」,當我們的家長都融入了孩子的運動項目與孩子的團隊有共存 ,共榮的心態度時,各學校師長、校長、各地方父老、地方、企業財團也都以該所屬的運動團隊引以為榮時,我們各項的運動選手必然人才倍出,而國力必將日趨健壯。

十、策訂檢討計劃、務求落實生根:

國家的教育政策和體育策略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必須要結合「國防政策」、「經濟政策」與「民心需求」。尤其要導正「智育掛帥」的觀念更不是一蹴可及的,必須由政府有宏觀的前瞻指導、教育界、體育界捐棄私見、相互包容的合作下始能使我國的教育效與國民體能在質量並重互因的做為下產生可久、可大的百年大計。因此如何的整體規劃、全盤掌握由中央以迄地方同心合力上下一貫做階段性的檢討與修正不斷的改進缺失力求精進務使達成目標。

結語:

以上十項理想與做法都是具體可行盤根固本的辦法,經由聘請外國教練一事而導引致我國自救自強的聯想,其實也是禅述了諸多目前體育行政的諸多弊病,我們國人多有同感,在固循苟且下去不是辦法,要徹頭徹尾、大刀闊斧的改革此其時實,因為: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

Published 24-05-2007 04:19 by 圓球城市/May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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