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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NBA季前訓練營Blog(6)─逛夜店、喝兩杯有那麼嚴重嗎!?

10月6日凌晨3點,溜馬射手Stephen Jackson在印第安納波里斯夜店Club Rio的喋血事件,似乎已經預告今年的季前訓練營很不平靜,接下來塞爾蒂克後衛Sebastian Telfair也於10月17日午夜12點半在曼哈頓的夜店Justin's出事,然後是10月21日午夜2點15分,國王新任教練Eric Musselman酒駕被補,NBA新球尚未開始,球員與教練都出事,不知道致力於端正聯盟形象的NBA大當家David Stern此刻做何感想!

其實NBA球星逛夜店,並非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事,而是圈內早已存在已久的文化,只是「深夜問題多,平安回家最好」,夜店逛多了,多少會沾惹些麻煩,所以這些是非之處還是少去為妙,尤其你若是看起來很招搖的NBA球星,即使不惹麻煩,麻煩還是會來惹你。

Jackosn也替自己辯解,沒有所謂夜店血喋,他只是自衛與保護隊友,才會對空鳴槍,就像2004年11月19日「底特律大亂鬥」一樣,他並非要惹是生非,而是為了自衛與保護隊友才會與瘋狂球迷對幹,想法就如此單純而已,不要有不必要的聯想。

Jackson的想法也獲得芝加哥論壇報專欄作家Sam Smith的支持:「Jackson平時在比賽中5投(shots)0中,沒有人會大驚小怪,同理,那麼他在夜店開了5槍(shots),沒打到什麼東東,大家幹嘛緊張兮兮的。」

我欣賞Smith的幽默,真的,球員逛夜店不要小題大作,只是時機而已,Jackson的錯也主要是時機不對,況且他因為「1119底特律大亂鬥」還在緩刑期間,若違反緩刑條例,是可以直接抓去蹲牢飯,對自己與球隊的傷害非同小可,切記戒急用忍。

季前訓練營一日兩餐操練,Jackson應該把握這時間好好在體能上與團隊默契上衝刺,即使想去夜店,等季前熱身賽開打後,比賽完去解放一下,理由應該是比較充分一點,不要讓人誤解溜馬的季前訓練營,像是夏令營一樣只是來玩玩而已,精力充沛到晚上還可以摸黑出去喝一杯。

不過Telfair在熱身賽開打後去逛夜店一樣出事,在Justin's夜店外被搶,脖子上價值5萬美元的項鍊被扯走,如果是單純搶劫事件,Telfair自認倒楣可能就沒事了,問題是,事發後20分鐘,同地點發生槍擊事件,綽號「Fabolous」的饒舌歌手Skylar John Jackson左臀遭槍擊,根據警方事後調閱錄影帶顯示,搶Telfair項鍊的是Jackson的兩位小弟,這下事情可複雜了。

為什麼複雜?警方可以合理懷疑,Telfair可能是被搶想討回公道,打電話去「落人」來,小弟搶劫由大哥抵帳,而且也有證據顯示,Telfair在案發後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在打手機,Telfair隨後否認他和槍擊案有任何關聯。

接下來的發展也很精采,17日晚上,塞爾蒂克作客尼克,原本被視為是布魯克林康尼島「表兄弟控衛對決Stephon Marbury vs. Telfair(兩人皆出身於布魯克林Coney Island,Marbury為Telfair的表哥)」戲碼,只演了上半場,Telfair下半場即未出賽,當時塞爾蒂克公關宣稱,Telfair因人不舒服,所以下半場未出賽。

可是事後紐約八卦報紙「紐約郵報」爆料,Telfair是在中場時間被「請」到警察局備案,釐清搶劫與槍擊案的疑點,這個場景是不是很像過去台灣職棒調查球員涉賭的案情,比賽比到一半,球員不見了,後來才知道被警察帶走,我沒有影射Telfair涉賭的意思,但是他有沒有被逼供,可就不得而知了。

就像Telfair一再否認,他只是運氣背,帶女友去夜店吃飯,無端惹上這一連串鳥事,我也認為球員逛夜店真的不需要大驚小怪,要怪就怪Stern上季執行的「穿著條款(Dress Code)」不夠嚴謹,以後不僅在NBA相關活動、比賽不能戴項鍊外,連逛夜店也不能戴項鍊,這樣Telfair就不會戴著5萬美元項鍊太招搖,最後落得破財,還要進出警察局。

Telfair出事,連表哥Marbury也被掃到「颱風尾」,10月21日塞爾蒂克與尼克再度交手的前一天,Marbury被問到是否知道Telfair的事,Marbury清描淡寫回應:「他會沒事的。」記者見他好像有點事不關已,接著問他:「你關不關心他所發生的事?」這下Marbury火大了:「這是什麼蠢問題,他是我小表弟,如果你的親人被槍指著,你會不關心嗎?」

看到這段回應,我的直覺是,不是只有台灣記者會問蠢問題,外國記者問得問題也高明不到那裡去,所以要數落台灣記者沒水準,不要拿外國記者的素質來說教,而且有趣的是,Marbury在氣頭上,只是要求結束訪問,而非從此拒絕訪問,因為他知道,這些記者雖蠢,還是不能得罪他們,因為Marbury上季跌到谷底的的形象要提升,還要靠這群蠢記者的美言。

還有一點更鮮的是,Marbury好像是說溜嘴,說Telfair是被槍指著搶劫,可是在警方的備案裡,並未確認這點,而只知道Telfair被搶劫,所以Marbury是否會因說溜嘴(或是自行假設)而被警方約談,可就不得而知了。

就算是熱身賽賽後去喝兩杯的Musselman照樣出事!20日首度在國王主場執教的Musselman,在以112:96贏球後樂極生悲,凌晨2點多因違規右轉被警方攔檢,隨後被檢測出超過酒駕標準值,所駕的銀色2006年Mercedes-Benz E350車內還載有公關人員Darrin May(這位仁兄和我有數面之緣,算是我的榮幸嗎!?),一併到警局備案,搞到清晨6點多才離開,Musselman趕緊打電話向籃球事務總裁Geoff Petrie報告,隨後由球團發表道歉聲明。

目前仍未知Musselman是否到夜店逛歡,但是有喝酒是千真萬確,聽聞此事,我依舊覺得喝兩杯沒什麼大不了,但是套句美國俗諺:「就是不要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然後碰上錯誤的人!」

不過Musselman酒駕有可能「失之桑榆,收之東隅」,換來球員的認同,原來教練也會犯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不用擺出一付高高在上的模樣。不過這種認同感,對我的偶像「阿泰」Ron Artest可能沒有用,我也可以想像,Musselman若被阿泰虧,也沒什麼好意外的。

阿泰若惡向膽邊生,拿這來揶揄Musselman,可就不是什麼好事了,比如告訴Musselman:「我到沙加緬度,大家都在看我何時出事、惹麻煩,結果我沒出事,倒是教練你出事了,這好像很糗耶!」這話若從阿泰口中出來,Musselman的權威當下在球員面前降三級。

當Musselma權威受到挑戰,即使是暫時的,都可能會引爆阿泰的「霹靂火」情緒,尤其聽說阿泰的最新饒舌歌專輯「My World」即將在10月31日NBA開幕日同步上市,我實在很怕阿泰重蹈昔日在溜馬的覆轍,挑戰教練的忍耐限度,再度提出要「請假」去宣傳唱片,那麼國王這一季大概就要像過去溜馬一樣在那邊等著「挫」了。

最後重申,我寫這篇絕對沒有先喝兩杯,因為現在的時間逛夜店還太早!

Published 22-10-2006 04:42 by 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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