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花後衛李家慷衝擊SBL選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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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年度選秀昨天落幕,南山高中18歲後衛李家慷以探花籤順位被璞園相中所帶來的衝擊與話題,遠超過台銀以狀元籤挑中台灣科大中鋒謝宗融與金酒以榜眼籤挑選健行科大黃泓翰,事實上,選秀會前有幾支SBL球隊曾和我聊過李家慷的事,我給的建議都是:「只要你認為他行,就選!」

 

李家慷會帶來話題,主要是他是SBL選秀史上(SBL與UBA切割 之後),高中跳級球員雀屏中選順位僅次於第11(2013)金酒以榜眼籤挑選基隆商工中鋒李家瑞的新秀,李家瑞當年是因擁有200公分的身高優勢與潛質獲選,但打完3季,本季即在SBL消失;李家慷只是位185公分的後衛,他憑什麼可以從高中跳級SBL

 

由於外界對李家慷投入SBL選秀的動機與條件有疑慮,尤其璞園老闆李忠恕是南山高中董事會一員,對於南山籃球隊與籃球員的支持向來不遺餘力,璞園陣中「南山幫」勢力也很大,也引來璞園「勸進」李家慷投入SBL選秀的耳語,最終李家慷也被璞園選走。

 

SBL球隊和我聊李家慷的事,我是這樣說:「HBL我沒有採訪太多,李家慷的身手我一知半解,他的未來性我也不敢打包票,但最重要的是,你要清楚球隊目前需要的是即戰力,還是潛力股,只要你認為他行,就選!」就觀察而言,李家慷是位超乎高三程度的球員,創意、膽識與領袖氣質是他的特色,其他各項技藝則還要持續強化。

 

SBL球隊和我聊當然也有提到包括李家慷等南山球員和璞園「淵源」的疑慮,我的答案還一樣:「不用管到這層關係,只要你認為是即戰力,就選;只認你認為是值得培養的潛力股,就選,若首輪選就先給他用3年,次輪選就用2年,不用想這麼多,因為最終還是你要會用、你要會養,其他的事,2年或3年後再說,況且還有先續約權。」

 

SBL規定,凡選秀首輪、次輪與第三輪(含第三輪)以後,所簽的「保障約」年限依序為3年、2年、1年,然後走完新秀約年限後,原球隊擁有「優先議價續約」權利,這樣的規定讓選秀球隊投資新秀有一定的基本保障。

 

但現在問題最大的是優先續約權,因為連同今年季外,許多位走完新秀約的球員跳槽,並沒有給予原球隊行使「優先續約權」的機會,或是原球隊認為「人在曹營,心在漢」,即使續權留得住人,但留不住心,所以放棄行「優先續約權」的權利,這個問題也讓原本想押寶李家慷的裹足不前,因為很可能用了3年、養了3年,人還是跑了,3年來的投資付諸流水。

 

所以SBL所該正視的問題,不是去規範如何防止新秀在選秀前已和特定球隊達成「默契」,而是要強制「優先續約權」的權利與義務,讓想挖角新秀約到期球員的球隊,不能為所欲為,也讓被挖角新秀約到期球員的球隊,能有因應對策,即使已到「留得住人、留不住心的」地步,至少也要再研擬其他補償方案,例如賠償未來選秀權,或是保有交換選秀順位的權利。

 

NBA選秀其實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許多國際球員都是被特定NBA球隊相中「勸進」投入NBA選秀,並且達成一定的默契,就是到我挑選的順位,我一定選,不過若在這之前被其他球隊「攔胡」,那就只能說彼此緣份不夠,但至少球員是被NBA選秀了,而非落得「落榜」的命運。

 

所以我對李家慷是否被「勸進」SBL選秀,並沒有太在意,因為只要投身選秀就會有「風險」,選秀前所達成的「默契」也只是默契,並未能保證最終結果,而且選秀結果只是SBL生涯的開始,能否在SBL成材打出名堂還是憑自己的本事與球隊的用人能力。

 

李家慷所帶給SBL選秀另一個衝擊是高中球員的心智成熟度與身體素質到底準備好了沒?尤其在他之前還有名字只差一個字李家瑞(沒有血緣關係)未能成功的例子,李家慷才18歲,還是小孩子,這樣會不會揠苗助長?

 

我的看法是,18歲已經是法定成年人的年紀了,可以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即使現在沒法負責,未來也會從這樣的決定學到如何負責,但是只要有跳級挑戰SBL的夢想,我傾向讓18歲球員擁有追夢的權利。

 

NBA昔日也曾開放高中球員跳級NBA,在諸多成功的例子像Kevin GarnettKobe BryantLeBron James背後,也有更多像 Korleone YoungLenny CookeLeon Smith這樣的失敗案例,若SBL日後認為像李家慷這樣的例子不可開,那就像NBA一樣提高選秀的年齡門檻吧,李家慷符合選秀條件,他有追夢勇氣,還是要給予支持!

 

最後要談李家慷接下來可能面臨的情況,因為他很可能在跟璞園練球過後,覺得自己可能還未準備好,改先投入UBA大專聯賽,等日後身體素質與球技成熟度達SBL後,再披璞園戰袍。

 

這話怎麼說,SBL選秀辦法中的第十一章「附則」中有規定球隊與選秀球員必須遵照的程序,其中第一條載明:「經選秀獲選之球員,球隊在該年度必須將其註冊、登錄成為SBL球員,未註冊、登錄成為SBL球員者得成為自由球員,不受合約期限約束。」這部份是約束球隊,必須在該年就登錄所選的選秀球員,否則這位球員可以成為自由球員(如同郭昭男在SBL13季選秀,原本是第三輪被達欣挑走,但後來達欣放棄登錄,他變成自由球員後改加盟裕隆)

 

SBL選秀辦法中的第十一章「附則」的第二條另載明:「經選秀程序被挑選之球員,必須依期(一個月內)向該遴選球隊報到(球隊必須將簽署合約書送一份至本會備查)、參加訓練,如未依期報到或拒絕報到者,未來也不得參加新人選秀。若該球員決定再參加SBL活動,仍必須向最初挑選的球隊報到,並參加該球隊之活動至最初選秀順序之年限約滿為止,才可成自由球員。」這部份是約束選秀球員,只要被選後他的選秀簽約權即歸挑選他的球隊所擁有。

 

從這兩條條文來解釋,我的認知與解讀是,李家慷是可以先不用完成「正式」向璞園報到程序的,也因為他未能完成「正式」報到手續,璞園也無法依規定在SBL新球季登錄他,換言之,璞園不會因未登錄李家慷,而被迫讓他成為自由球員,而是李家慷因未「正式」報到,所以璞園仍擁有他的選秀簽約權。

 

我也另外查了UBA本季競賽規程,其中第九條「參賽資格」載明:男生凡曾報名參加超級籃球聯賽(以下簡稱 SBL)之球員,不可參加大專籃球聯賽(以下簡稱 UBA),根據字面上的解讀,只要李家慷不要登錄下季SBL(即未報名SBL的意思),他就可以找UBA的球隊就讀,然後在下季打UBA聯賽。

 

我會引用這一堆條文,就是因為有人認為李家慷是在鑽SBL選秀辦法與UBA競賽規程的漏洞,讓璞園可以提早選他,但又可以先打UBA磨練,就這些條文來看,李家慷的確是可以這樣做的,只是未來有必要再制定更嚴苛的SBL選秀辦法與UBA競賽規程,也就是「李家慷條款」來防堵這樣的事嗎?

 

我一向認為「防堵」並不是讓事情變得更好的方法,今天璞園也不是憑白就賺到李家慷,他們還是花了探花籤來押寶,不能因為璞園可能成功,而來防堵他們提早吸引潛力股,璞園也可能不會成功,一旦不成他們也無法求償;再者,別的球隊若有想同的想法,也是可以在選秀押寶高中級生,SBL選秀是公開的,並非針對哪一隊量身打造。

 

NBA也是有在選秀押寶潛力股,但是仍放在美國境外聯賽,或是先到NBA發展聯盟磨練的例子,過了幾年後當這些潛力股已經準備好要挑戰NBA了,再簽約也不遲,更有投資失敗、根本沒資格打NBA例子,NBA球隊只能認賠選秀權。

 

因此我還是強調,SBL選秀只是個機制,這個機制或許還不夠健全,也還有再改進的空間,但最終究還是靠選秀球員自己要爭氣,選秀球隊也要拿出用人、育才的本事,才能締造最後「雙贏」,所以就是祝福李家慷勇敢追你的籃球夢,不管你的起點是SBL,還是UBA,走到最後、最遠才是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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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8-07-2017 02:31 by 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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