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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ou戰國誌

NBA戰國誌 – 「靈感!您回來了!您終於回來了!」的雜感

NBA和沒NBA差別在哪?差別在於,你可以看一場比賽後,花一小時二十分鐘就寫完一篇戰國誌,或者花上整個夏天坐在電腦前發呆,最後只寫完一篇Preview

 

四大一小的異想世界?

 

NBA開幕戰,Heats創下衛冕軍開幕戰最大輸分的紀錄,專打快速反攻的公牛談笑用兵,最多曾領先42分(最後就贏這麼多),快攻得分也以216遙遙領先;史上最具主宰力的中鋒,在這場比賽無聲無息,似乎提前敲響「長人邊緣化」的喪鐘。

 

可是看到第二場比賽,「湖人們」神話繼續,禁區得分有著6634的誇張差距,照理應該被撤地邊緣化,連上場時間都沒有的Andre Bynum豪取189籃板,多次在籃下肆虐,連DiawKurt Thomas、還有Shawn Marion都拿他沒有辦法。傳統中鋒,好像又還有活路。

 

於是你了解了,恩,所謂的四大一小就像迷你裙,只要能夠把「暴露,但絕不走光」的防守安全措施,那麼你就可以享受迷你裙帶來的暴露快感;暴龍,勇士今年夏天紛紛瘦身,準備換上漂亮的迷你裙,你可以肯定的是,不管穿的人美不美,只要裙子夠短,一定可以吸引到人的目光。但不管再怎麼引人注目,你永遠不會穿迷你裙去參加晚宴,你要不就加長裙子的長度,要不就挑「迷你裙Only」的晚宴參加 還是有例外啦:如果你是NBA的林志玲。

 

NBA總冠軍賽還有多久會變成「迷你裙限定」我不知道,但去年四強:活塞,熱火,小牛,太陽,仍然有三隊是穿傳統的晚宴服裝,而且小牛的晚宴服裝,越來越正式了。

 

又見陰謀論

 

比起四大一小的迷你裙風潮,我認為Stern「換球維新」,才是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笑裡藏刀。Stern老大說的好,你找不到兩顆一模一樣真皮製的球,所以當比賽用球太濕時,你唯一能作的就是拿毛巾擦乾它;但是用人造纖維製作的球顯然就好控制的多,因為你只要換一顆就好。可是根據Mark Cuban託人測試的結果發現:

 

-          從四呎高落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是四呎,大概是NBA球員的運球高度),新球比舊球的彈性少了5%

-          而這5%意味著,球會更粘籃框,長籃板會減少,所以,喜歡射三分線,內線又沒有大個子的球隊再見;仰賴球感,喜歡在最後三十五秒狂飆三分的球星再見

-          習慣打板(Bank Shot)的球員會更有利,所以,恭喜Duncan,賀喜Parker,今年你們又是GM票選第一名的球隊。

-          當手上有汗(實驗時用人工淚液模擬)時,新球的摩擦係數比舊球少30%,所以,太喜歡運球的球星:如IversonNash還有Wade今年的平均失誤可能會飆破五,很多喜歡灌籃的球員如CarterJosh Smith今年出包的機率可能特別高。

-          但當手上沒汗時,新球的摩擦係數會比舊球好,所以,有手汗的人可能要考慮自己的出路問題,另外,習慣打室外場,使用橡膠球的球員(國際球員較多)會更快適應,所以,陳信安加油,田壘加油。

-          這是一個革命性的嘗試,表示國際比賽上還暫時不會用這種球,所以夢幻隊又多了一個東西要適應了。

 

根據種種結論指出,新球的誕生,完完全全就是在「抑制」四大一小的過度發展,也完全符合史大老闆所說的:「我更重視比賽品質。」

 

多麼完美的權力平衡。

 

大家都聊FB

 

打從旋貓開始叫我「小周周」後,同個聯盟玩FB的似乎通通開始叫我小周周(我到底是哪裡小了?)。我很喜歡FB,尤其享受交易,除了FB之外,我今年還玩了另外兩種NBA有關的遊戲,幫助我更快進入狀況。

 

第一種是NBA LIVE 07,怕有廣告嫌疑所以我不聊太多,但是對於像我這種看NBA看了很久,卻是第一次玩NBA LIVE的人,它提供的手腦協調訓練比它的NBA數據有用多了

 

第二種就有趣的多,叫做「掛名」選秀。選的方式很簡單,三十個玩家分別代表三十個不同的隊伍,決定順序後,就按照1-30, 30-1的輪替方式開始選秀。球員順位依據?沒有,一切單憑玩家自己的判斷,你可以什麼都不考慮,也可以什麼都考慮。總之選秀結束後,就是三十隊GM依照第一名給三分,第二名給兩分,第三名給一分的方式(不能選自己的球隊)來選出最好的三個球隊。每個球隊必須要選滿12人,選秀中間可以交易選秀權(但數目必須均等),選秀間隔時間可以自己決定,如果三十人都到齊,你可以按照正常NBA選秀的方式;如果沒有辦法,也可以選擇每個人有最多六小時的選秀時間,以論壇時間為主,如果逾時則由下一個自動遞補(錯過還是可以插隊回來選),這種選秀,往往一選就可以選上幾個禮拜。

 

這種選秀的好處在於,你可以清楚看的出來每個人對於NBA有多少認識,沒有電腦排定的數據順位,你可能看到知名度高的Bowen在第二輪就不見,也會發現毫無存在感的David West直到第八輪才被挖到;選到走火入魔時,你甚至會發現連「化學作用」,「薪資陣容」也是選秀的考量之一:你不可能認為O’NealKobe還會和平相處吧?也不可能有哪個老闆會在你選來Jalen RoseGrant HillEddie JonesBrain GrantEddy Curry後,不多花個三百萬請個殺手把你買單吧(除非你是尼克隊)

 

晏子使楚

 

問題來了,那種玩笑的情節最嚴重。

 

1.        人身攻擊

2.        種族攻擊

3.        媽媽攻擊!?(Mama Joke)

 

再繼續講下去之前,我先分享一個小故事:小時候和周姐姐常常拌嘴,彼此互相謾罵的情節屢見不鮮,最經典的一次是,周姐姐連續甩了一長串「你是臭雞蛋,笨蛋」之類的蛋系排比髒話,我在一時語塞,又不願意重複她所說過的情況下(沒辦法,我從小就很注視著作權),我於是爆了一句「王X蛋」作為反擊,頓時震驚全場,而我和周姐姐也受到同樣的處罰。

 

年幼的我當然是極度不平衡:周姐姐連續用了各種情節輕重不同的方式攻擊我,我只用了極度精簡的一句,(我甚至沒有加入受詞),兩人卻受到相同程度的處罰,這實在是太不公平了。這個事件直接影響到我青少年時期的人格發展:我開始喜歡罵人不帶髒字。

 

很天真無邪對吧?

 

來到美國多年,我對於這種「罵人不帶髒字」的文化有了更深一層的體認,黑人的饒舌,白人的脫口秀,小孩子之間完全不把帶有種族歧視的字眼當成一回事的玩笑話,很多時候,那句話本身的意義已經不太重要,重要的是聽的人是怎麼去看待這句話,你可以接受,那就是一句玩笑;你不能接受,那就是一句辱罵。寫過歐肥,想過歐肥,說過歐肥的,你認為是開玩笑,但你有沒有勇氣去對歐尼爾說一句 ”Fat Ass

 

更重要的是,當聽的人認為那是一句辱罵後,到底是要用更高級的幽默去化解,還是直接過去掄他一拳?Mutombo可以走過去對那個人搖搖手指:Are you talking to me? Or all the African American on the court? (你是在和我說話,還是和場上所有黑人說話?) 也可以走過去把那個人的頭當球扒下去

 

我會把那句話當成一種「垃圾話」,而不是他刻意的種族歧視,那句話本身可能有種族歧視的意味,但是我相信他並沒有那種意思 除非他認為Dwight Howard會被交易。

 

另外王公,我嚴重認為你的「寫錯字就是凱文周」是種人身攻擊,我不會要求你登報道歉,可是下次出來吃飯我請客,你不准有異議。

Published 2006年11月1日 下午 02:28 by Kevin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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