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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ou戰國誌

NBA戰國誌 – 「已經季後賽了?我都在幹麻啊!」的雜感

看著NBA官方的Playoff特輯,尤其是那個系列對戰表,我是越看越覺得彆扭;明明知道是因為字數多少的原因,所以每個球隊的字體粗細會不同,但我怎麼看都覺得,好像是字體越粗的贏面越大... 好吧,我承認是Duncan的微笑讓我相信「處處都有陰謀論」…

誰最快?

今年季後賽,很多小球 – 小到你連wii玩網球還來不及發球,那邊已經打了一場8-0的小高潮的程度,恩,我相信有很多人不了解我在說什麼,畢竟台灣的傳播環境已經安全到不允許接收範圍高達三公尺的放射性器材平行輸入 – 千萬別誤會,我是百分之百支持NCC的決定,也多虧了他,我在凌晨七點半早上排隊時,心理居然有了那麼一絲優越感。

好了,Wii的話題到此結束 - 再講下去,大家都知道我在幹麻了。

無獨偶有,圓球有一串討論串,討論到誰是NBA最快的人,我本來想就這個話題哈拉兩句,只是後來發現,越寫,你就有越多可以寫,所以,請原諒我就這個題目充充版面 – 在玩Wii玩到渾身酸痛的現在,我能寫的東西真的不多了。

到目前為止我的候選人有,TJ Ford、Tony Parker、以及Leonardo Barbosa。我沒有辦法切確說出誰比較快,但是感謝中文形容詞之豐富,以及我的廢話之多,勉強可以描述每個人到底快在哪裡。

0-60

還在大學的時候,Ford就被人認為是「頂級跑車」(實際上,他真的大學開始開頂級跑車,至於哪來的我們就不予討論),他是個「加速」速度非常快的球員,當他壓低身體的瞬間,如果你還是挺直腰干,慢慢地貼著他移動的話,你恐怕就會體會到開著喜美停在紅燈線上,旁邊是一台Mustang的滋味;而當你也壓低身體,準備好和他尬速度的時候,他已經一個箭步躍起,在你面前輕鬆上籃的時候,你才知道他從頭到尾就沒打算和你尬 – 換句話說,他不覺得他有被防守過。

此快非彼快

說Tony Parker快,真的是當之無愧 – 五月才滿25歲,就已經追到Eva Longoria,誰敢說他手腳不快

…我承認我在吃醋,但說Tony Parker手腳快是認真的。

你不能夠真的用「揚長而去」來形容Tony Parker,因為大部分的時間,他的旁邊都有球員,前面也都有長人等著封阻,但問題是,他總是有辦法比人家更早半秒反應,出手,得分。你的記憶中鮮少有Tony Parker被蓋火鍋的畫面,但這絕對不是因為他可以超過和他一起跑的對手,也不是可以飛越過企圖封組他的長人,而是他總有辦法用運球晃,用腳步騙,用身體擋住對手,然後用一個小拋投,或者拉竿上籃來結束攻擊。Tony Parker近兩年來的罰球每場平均四到五次,但如果你細看這四到五次,你會發現,當中有許多次的「小帳加一」。

…搞不好這小子根本就不是快,他只是會騙人而已…不,Eva,我沒說他騙妳

切入前山X水X疑XX,切入後柳X花X又XX

很多時候你看Leonardo Barbosa,你會認為他的運球很醜,甚至不合格;有更多時候,我覺得他那個不太像運球的手勢,比較接近游泳的自由式。但問題是,當他開始運球的時候,他會讓周圍的人看起來像是在一公尺深的游泳池內移動 – 是的,我真的認為,Leonardo Barbosa是真正叫做快的球員。

當他開始原地,或者花式運球的時候,恐怕連拍廉價籃球教學DVD的人都不會找他去示範(禮拜天給Stoudemire的妙傳是個意外,純屬意外),但當他勇往直前,單刀直入的時候,要守他是極度困難的事情。這個聽起來似乎不太正確 – 勇往直前,單刀直入,換個說法不就是「悶著頭打,不管隊友」?(我無意諷刺其他勇往直前的球員) – 但事實是,在太陽極度「不正常」的打法下,你不太有機會看到中鋒球員在禁區等著Barbosa自投羅網(例如防守Tim Thomas的Diop,防守Stoudemire的Brown,或者防守Nash的Nowitzki),更正確的說法是,你常常會看到許多長人一起幫忙協防Barbosa,但打算切入的Barbosa,是無論如何也不會跑輸一群站在游泳池里的球員。
所以,到底是太陽的進攻體系成就了年度最佳第六人,還是年度第六人升級了太陽的進攻火力?這個問題,湖人會幫我們回答。

後記

高票落選的球員有:Devin Harris – 他跳投的姿勢實在太醜;Monta Ellis – 任何一個胖子都不喜歡打球看起來「沒有重量」(Weightless)的球員;Jason Kidd & Nash – 都已經落葉飛花皆可傷人了,就別和小朋友搶獎座了。

後記二

這段文章,其實早該貼了,只是我期待Kobe和Nash可以幫我重演一次,但是他們沒有。所以我只好直接寫出來,Kobe,Nash,我恨你們。

如果不知道我在說啥的,請去www.你偷步.com找”Kobe Over Nash”,然後點選第一個檔案。在畫面當中,你看到兩個Fearless的勇者,一個叫做Kobe Bryant,另一個叫做Steve Nash。Kobe Bryant用最好看,最直接的方式去轟炸太陽籃框,而Nash選擇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去阻止Kobe Bryant的進攻。結局是Kobe轟炸籃框,外帶一個小帳加一。

但如果你是戰國誌的讀者,你應該記得 – 當然,如果你忘了我也不怪你,因為連我自己忘了是哪一篇 – 我曾經針對這個畫面問了一個問題:如果,當時Kobe沒有抓到籃框,或者Nash往外多站一步,會發生什麼事?

我想,答案已經由蘇翊傑和陳志忠告訴我們。

別誤會,我不是諷刺蘇翊傑不是Kobe,更加不是比喻陳志忠是Nash,我只是想說,在SBL那晚發生的,是一個NBA級的進攻,還有一個NBA級的防守,只是,沒有一個NBA級的結束。你當然可以認同「當球員起跳時,企圖抓進攻犯規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因為抓進攻犯規的前提本來就是「你必須要在球員起跳前站好」,Steve Nash沒有做到,陳志忠也沒有做到(因為Kobe和蘇翊傑都快了一步起跳,而且忠哥,側身是永遠抓不到進攻犯規的),兩個在我看來是一模一樣的Play,我很驚訝,有這麼多人可以看得出當中不同,甚至是背後的情仇糾葛。

SBL還沒有準備好去接受NBA強度的尺度,碰撞,甚至傷害。或許,那是為何你會聽到「某某球員跳太高」的評論,因為,不要為了盡力跳而讓自己在空中失去平衡,也是自我保護的一種方式 – 畢竟SBL沒有Corey Maggette牌的肌肉護墊。或許,當大家為蘇翊傑的受傷而感到難過時,SBL還不適合高強度碰撞的問題終究浮現,這無關球員碰撞會傷了和氣,無關球迷網友的觀感評論,也無關裁判吹判時的忐忑不安,而是SBL終究沒有足夠的保障,福利,醫護,去讓球員學習Allen Iverson「把每場比賽當成最後一場來打」大無畏精神的空間。

無關誰進攻,無關誰防守,所以,無須無限上綱。這次的事件也許會讓你了解,SBL終究不是NBA,我們離NBA的遠,不是球員的強弱可以解釋完畢的。

後記三

如果Wii可以出籃球遊戲就好了…這樣我起碼不用上籃時擔心我的膝蓋…

Published 2007年4月23日 下午 04:25 by Kevin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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