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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ou戰國誌

  • NBA戰國誌 – 「已經季後賽了?我都在幹麻啊!」的雜感

    看著NBA官方的Playoff特輯,尤其是那個系列對戰表,我是越看越覺得彆扭;明明知道是因為字數多少的原因,所以每個球隊的字體粗細會不同,但我怎麼看都覺得,好像是字體越粗的贏面越大... 好吧,我承認是Duncan的微笑讓我相信「處處都有陰謀論」…

    誰最快?

    今年季後賽,很多小球 – 小到你連wii玩網球還來不及發球,那邊已經打了一場8-0的小高潮的程度,恩,我相信有很多人不了解我在說什麼,畢竟台灣的傳播環境已經安全到不允許接收範圍高達三公尺的放射性器材平行輸入 – 千萬別誤會,我是百分之百支持NCC的決定,也多虧了他,我在凌晨七點半早上排隊時,心理居然有了那麼一絲優越感。

    好了,Wii的話題到此結束 - 再講下去,大家都知道我在幹麻了。

    無獨偶有,圓球有一串討論串,討論到誰是NBA最快的人,我本來想就這個話題哈拉兩句,只是後來發現,越寫,你就有越多可以寫,所以,請原諒我就這個題目充充版面 – 在玩Wii玩到渾身酸痛的現在,我能寫的東西真的不多了。

    到目前為止我的候選人有,TJ Ford、Tony Parker、以及Leonardo Barbosa。我沒有辦法切確說出誰比較快,但是感謝中文形容詞之豐富,以及我的廢話之多,勉強可以描述每個人到底快在哪裡。

    0-60

    還在大學的時候,Ford就被人認為是「頂級跑車」(實際上,他真的大學開始開頂級跑車,至於哪來的我們就不予討論),他是個「加速」速度非常快的球員,當他壓低身體的瞬間,如果你還是挺直腰干,慢慢地貼著他移動的話,你恐怕就會體會到開著喜美停在紅燈線上,旁邊是一台Mustang的滋味;而當你也壓低身體,準備好和他尬速度的時候,他已經一個箭步躍起,在你面前輕鬆上籃的時候,你才知道他從頭到尾就沒打算和你尬 – 換句話說,他不覺得他有被防守過。

    此快非彼快

    說Tony Parker快,真的是當之無愧 – 五月才滿25歲,就已經追到Eva Longoria,誰敢說他手腳不快

    …我承認我在吃醋,但說Tony Parker手腳快是認真的。

    你不能夠真的用「揚長而去」來形容Tony Parker,因為大部分的時間,他的旁邊都有球員,前面也都有長人等著封阻,但問題是,他總是有辦法比人家更早半秒反應,出手,得分。你的記憶中鮮少有Tony Parker被蓋火鍋的畫面,但這絕對不是因為他可以超過和他一起跑的對手,也不是可以飛越過企圖封組他的長人,而是他總有辦法用運球晃,用腳步騙,用身體擋住對手,然後用一個小拋投,或者拉竿上籃來結束攻擊。Tony Parker近兩年來的罰球每場平均四到五次,但如果你細看這四到五次,你會發現,當中有許多次的「小帳加一」。

    …搞不好這小子根本就不是快,他只是會騙人而已…不,Eva,我沒說他騙妳

    切入前山X水X疑XX,切入後柳X花X又XX

    很多時候你看Leonardo Barbosa,你會認為他的運球很醜,甚至不合格;有更多時候,我覺得他那個不太像運球的手勢,比較接近游泳的自由式。但問題是,當他開始運球的時候,他會讓周圍的人看起來像是在一公尺深的游泳池內移動 – 是的,我真的認為,Leonardo Barbosa是真正叫做快的球員。

    當他開始原地,或者花式運球的時候,恐怕連拍廉價籃球教學DVD的人都不會找他去示範(禮拜天給Stoudemire的妙傳是個意外,純屬意外),但當他勇往直前,單刀直入的時候,要守他是極度困難的事情。這個聽起來似乎不太正確 – 勇往直前,單刀直入,換個說法不就是「悶著頭打,不管隊友」?(我無意諷刺其他勇往直前的球員) – 但事實是,在太陽極度「不正常」的打法下,你不太有機會看到中鋒球員在禁區等著Barbosa自投羅網(例如防守Tim Thomas的Diop,防守Stoudemire的Brown,或者防守Nash的Nowitzki),更正確的說法是,你常常會看到許多長人一起幫忙協防Barbosa,但打算切入的Barbosa,是無論如何也不會跑輸一群站在游泳池里的球員。
    所以,到底是太陽的進攻體系成就了年度最佳第六人,還是年度第六人升級了太陽的進攻火力?這個問題,湖人會幫我們回答。

    後記

    高票落選的球員有:Devin Harris – 他跳投的姿勢實在太醜;Monta Ellis – 任何一個胖子都不喜歡打球看起來「沒有重量」(Weightless)的球員;Jason Kidd & Nash – 都已經落葉飛花皆可傷人了,就別和小朋友搶獎座了。

    後記二

    這段文章,其實早該貼了,只是我期待Kobe和Nash可以幫我重演一次,但是他們沒有。所以我只好直接寫出來,Kobe,Nash,我恨你們。

    如果不知道我在說啥的,請去www.你偷步.com找”Kobe Over Nash”,然後點選第一個檔案。在畫面當中,你看到兩個Fearless的勇者,一個叫做Kobe Bryant,另一個叫做Steve Nash。Kobe Bryant用最好看,最直接的方式去轟炸太陽籃框,而Nash選擇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去阻止Kobe Bryant的進攻。結局是Kobe轟炸籃框,外帶一個小帳加一。

    但如果你是戰國誌的讀者,你應該記得 – 當然,如果你忘了我也不怪你,因為連我自己忘了是哪一篇 – 我曾經針對這個畫面問了一個問題:如果,當時Kobe沒有抓到籃框,或者Nash往外多站一步,會發生什麼事?

    我想,答案已經由蘇翊傑和陳志忠告訴我們。

    別誤會,我不是諷刺蘇翊傑不是Kobe,更加不是比喻陳志忠是Nash,我只是想說,在SBL那晚發生的,是一個NBA級的進攻,還有一個NBA級的防守,只是,沒有一個NBA級的結束。你當然可以認同「當球員起跳時,企圖抓進攻犯規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因為抓進攻犯規的前提本來就是「你必須要在球員起跳前站好」,Steve Nash沒有做到,陳志忠也沒有做到(因為Kobe和蘇翊傑都快了一步起跳,而且忠哥,側身是永遠抓不到進攻犯規的),兩個在我看來是一模一樣的Play,我很驚訝,有這麼多人可以看得出當中不同,甚至是背後的情仇糾葛。

    SBL還沒有準備好去接受NBA強度的尺度,碰撞,甚至傷害。或許,那是為何你會聽到「某某球員跳太高」的評論,因為,不要為了盡力跳而讓自己在空中失去平衡,也是自我保護的一種方式 – 畢竟SBL沒有Corey Maggette牌的肌肉護墊。或許,當大家為蘇翊傑的受傷而感到難過時,SBL還不適合高強度碰撞的問題終究浮現,這無關球員碰撞會傷了和氣,無關球迷網友的觀感評論,也無關裁判吹判時的忐忑不安,而是SBL終究沒有足夠的保障,福利,醫護,去讓球員學習Allen Iverson「把每場比賽當成最後一場來打」大無畏精神的空間。

    無關誰進攻,無關誰防守,所以,無須無限上綱。這次的事件也許會讓你了解,SBL終究不是NBA,我們離NBA的遠,不是球員的強弱可以解釋完畢的。

    後記三

    如果Wii可以出籃球遊戲就好了…這樣我起碼不用上籃時擔心我的膝蓋…

  • NBA戰國誌 – 「考慮去賣車吧?」的雜感

    我做了一個惡夢:史登下台之後,新繼任的NBA主席認定Jordan其實「過大於功」,認為他是打壓其他球隊,導致小朋友對NBA歷史有錯誤認知的元兇之一,於是決定把Jordan在United Center廣場的雕像拆除,說是要「去喬化」,「轉型正義」以及「推倒獨裁者」…

    奇怪,又不是日有所思,我怎麼會夜有所夢呢?

    夜路走多了,石佛也會碰到鬼?

    禮拜日的比賽,馬刺Tim Duncan在板凳上「笑了笑」,然後被裁判Joey Crawford送出場。

    我國中的理化老師有一個口頭禪,凡是講解完問題,對完考試答案,甚至是說笑話後,都會來句「對,沒錯」。一開始,是我發現的,然後開始跟班上同學講,然後幾個人開始一起笑,到最後全班都知道的時候,只要老師一講口頭禪,全班就會哄堂大笑,猜老師知道之後什麼反應?

    起頭的幾個被送到訓導處,理由是「藐視師長」。

    從那個時候開始,理化老師上我們班的課時就沒了笑容,偶而發現自己無意中說了口頭禪,也會緊緊盯著我們幾個黑名單,看我們眼中是不是有了笑意。當時的我很納悶,不過就是「笑笑」而已,有那麼嚴重嗎?直到長大後才知道,惱羞成怒是的確存在的 – 尤其是你碰到人們最介意的那個部分時。

    Tim Duncan說他整晚只和Joey Crawford說了三句話,有趣的是,但其中並不包括Joey Crawford所說的「你問問他有沒有說過我是『Piece of [Beep]?』」 - 這說明了什麼?喔,Duncan說自己和Crawford的「對話」沒有問題,但Crawford在意的是Duncan在他背後的「碎碎唸」 - 所以你必須認同的是,在零容忍政策的加持下,瞪人會被吹、甩頭帶會被吹、碎碎唸(笑也算)也會被吹。

    如果身為馬刺迷的你,還能夠繼續看下去的話,恭喜你,你可以期待王公建祥即將出版的大作「你所不知道的十個Tim Duncan」,欲購從速,因為王公建祥目前的打算是,不確定有十萬本訂單,他不下筆。

    Un-coach-able?

    禮拜日的比賽,Parker當了本季第一次替補,小將Jordan Farmar則當了本季第一次先發 – 如果你認為這是Phil Jackson刻意休息先發的舉動,那你就錯了。

    你大概作夢也沒想到,在Lakers中,有個比「Kobe還更Kobe」的人。要討論Parker的問題,你首先得要放棄閱讀他的數據 – 就像是要了解Kobe的「獨」與「不獨」,你實在無法從單場三十二次出手,或者單場十次助攻當中瞧出端倪 – 你必須要坐下來,好好看一場湖人的比賽,然後你會發現,Parker,和Kobe,其實很像。

    誰都有過這個階段吧?儘管大人告訴你該怎麼作,你仍舊想用自己的方式去證明些什麼 – Parker現在正面臨這個階段;Phil Jackson希望他可以在防守上更加積極,但Parker更希望能夠在進攻方面證明自己 – 這多少和Parker去年面對太陽時受到的抨擊有關,人們總是指責他出手信心不足,於是他這季的期望就是「讓自己看起來更有信心」。於是你會看到Parker開始「玩」起來了,有時候他的「創意」會讓球迷興奮,但他的「失誤」會讓教練更沮喪。

    對於任何一個球員來說,進攻更加積極都是一件好事,但是當你的隊友是全聯盟進攻手段最多,被包夾次數最多,同時也是得分最多的球員時,有沒有必要以「吃掉眼前的傢伙」作為證明自己的方式,就成了另一種邏輯思考。

    於是,當你的球員悶著頭實踐自我本位的邏輯 – 這不是一種自私,只是一種…叛逆青年的村上春樹型態的嘶聲力竭卻又無聲無息的春天吶喊?(原諒我形容詞用得不夠精準,最近吶喊太多了) – 而他已經開始影響球隊的利益時,你就必須要做出冷凍他的決定。然後,這個叛逆青年會給你來更多村上春樹型態的嘶聲力竭卻又無聲無息的春天吶喊。禮拜日的比賽,毫無意外地,Parker繳出四分,兩罰不進,籃板助攻各一,沒有抄截的表現,充分表現出「給我板凳,我就擺爛」的吶喊。

    Parker真的是「不聽教」嗎?他比較接近「不開竅」,畢竟,誰都有過這種階段。只是,在球隊即將邁入季後賽的階段,湖人是不是真的有把賭注押在Parker身上的本錢,還是說,他們的本錢只夠押在Parker身上?Farmar先發,可能已經有了答案。

    PS.你們對Parker印象最深刻的表現是什麼?我會說去年季後賽,他在眾人都認為比賽結束的時候,讓Nash失誤,給Kobe最後致勝一投契機的「再見防守」。

    好久不見的台灣戰國誌

    因為篇幅太短,實在不好意思貼出來騙版面,所以在這裡一次搞定。

    看到裘爺所寫的「三分球真棒」,到圓球眾說紛紜,說真的,一切只能歸咎「立場不同」。節錄裘爺的話:「我為SBL三分球過於泛濫感到憂心的是,那大多不是戰術執行下的產物,而是被迫之下的出手與因應。」

    就拿巫師作比喻好了,巫師隊丟三分可以說是一種「常態」;Gilbert Arenas的三分是一種「武器」,但禮拜天的比賽,當球隊落後三十分時,DeShawn Stevenson在第四節連續丟的那幾個三分叫做「掙扎」;同樣是三分球,卻代表了球隊的戰術型態,球員的拿手絕活,以及碰到壓力的反彈以及自我解脫。

    常常會碰到這種情況吧?明明想著要切入,但是對手死粘著你,卡著行徑路線不放行,於是你突然起跳,來了一個旱地拔蔥式的後仰跳投,出手的籃球在空中劃了一道漂亮的拋物線,然後直直落入對方的手中;事後你才想起,硬切或者傳球,可能都比當時投一個大麵包要好,但是在當時,你只想著要讓球離開你的手上。

    三分球,往往是讓球離手最好的方式。

    所以三分球本身有錯嗎?沒有,你唯一可以碎碎唸(或者笑)的地方是,許多球員的三分球「大多不是戰術執行下的產物,而是被迫之下的出手與因應。」如果你的三分球準到和Ray,或者零號探員一樣準,「三分和兩分一樣準,那你跑進來投兩分幹麻?」

    搞清楚這個環節之後,你會知道,SBL的三分球,其實有好也有壞 – 國際賽的三分球,呃,不在此討論範圍。

  • NBA戰國誌 – 「我不想看比賽…囧」的雜感

    四月九日,周姐姐和我去看了本季第八場小牛季賽,我們在第三節結束時,小牛以82:70領先時離開球場,離開的原因不是因為小牛篤定會贏,是因為周姐姐不太舒服,而我實在不想再看膝蓋…囧

    短短一篇:讓太陽慢下來?

    一連看太陽隊對上湖人以及馬刺兩個季後賽假想敵,我不禁替小牛大大喘一口氣,替太陽深深嘆一口氣。倒不是說太陽打得不好,或者是他們季後賽之路凶多吉少(實際上,我看好太陽與小牛在西區冠軍賽見面。),而是當你看到太陽打起季後賽籃球時,他們總顯得有些手腳不協調 – 然後你才發覺,喔,他們原來已經打起季後賽籃球了。

    首先要定義的是,什麼叫做「快」 –  不一定要Early Offense才叫做快,不運球是節奏上的快,導傳多是球移動的快,一翻兩瞪眼的三分出手是進攻速度的快 – 簡單地說,太陽的「快」建立於球員的「當機立斷」,不管是出手還是傳球,球員都可以很快進行判斷。這樣的打球方法主要建立於球員平日的訓練以及心理調適,換言之,當你看到D'Antoni似乎對教練喊話比對球員喊話還多時,千萬別認為他是黔驢技窮,實在是太陽的籃球風格重視球員自身的判斷更甚於教練的戰術版。

    那麼,什麼叫做「慢」?拿之前的「快」來作反證:不一定要慢慢把球運過半場才叫慢,也不一定要站在原地運球運個老半天才叫慢,更不用有機會不投,硬是要拖到最後一秒出手才叫慢;所謂的慢,是一種不急躁,一種戰術上的準確運作,以及進退有序的邏輯。你在馬刺和小牛身上都看得出這種邏輯,湖人企圖想要打出這種球風,但禮拜天的Parker顯然沒有了解「爛仗時的二十分不等於關鍵時刻的兩分」的概念。

    所以要打敗太陽,首先要考量的,不僅是讓自己慢下來,而是要讓太陽也跟著你「慢」下來;你不能讓太陽球員輕鬆搶到防守籃板,更加不能讓奈許長驅直入運過半場,你不能夠放心讓自家後衛一個人回防,你更加不能忽略在兩端底線準備得分的Bell和Barbosa。最重要的是,你不能夠因為你的防守對象沒有持球就忽略他的存在,因為太陽隊有一個專門「替人運球」的傢伙。

    如果,僥倖地,你可以做到上述一切,你或許可以給予太陽不少壓力,讓他們失去平日的判斷,那麼你可以趁機得到一些領先(或者追回一些失分),然後祈禱你的失神時刻不要正好碰上哪個太陽球員的爆發時間。

    要擊敗太陽不是不可能 – 你只要打出一場四十八分鐘的完美球賽即可。

    至於容不容易,你自己知道就好。

    短短兩篇:無聲的馬刺

    所謂強隊與弱隊的差別在哪?

    你可以告訴我一百個理由,但答案只有一個:節奏。所謂球員牌子的大小,教練的好壞,板凳替補的完整,都是維持「節奏」的元素之一;好的球員永遠可以找到自己的出手節奏,好的教練懂得什麼時候冷卻球隊,好的板凳知道遇到亂流時如何穩定球隊…而小牛與馬刺,就是少數「其節奏無法被吞噬」的球隊之一。

    季後賽之後的連勝,對馬刺而言已經不太新鮮;艾迪兄至此也可以稍微寬心,鄧大哥的表現尚不至於被Dwight Howard一灌之後就失去信心;要知道強如Stoudemire,也曾經在對決勇士時遭到Andris Biedrins「顔灌」以對 (顔灌者,Facial Dunk是也,意為「灌在臉上」,同樣類型的造句有「顔射」,意即為射在臉上…好像有點怪怪的…)總而言之,你可以忽略吉諾布里回到第六人越打越猛的事實,你也可以忽略Parker仍舊是聯盟守Nash最有心得的傢伙,但你不能夠忽略馬刺,以及鄧大哥的腳底板整季沒有歪歪叫的事實。

    第二輪,太陽對馬刺,幾乎篤定是今年季後賽第二輪最精采的比賽之一。

    NBA的特別服務

    NBA的票價值多少?

    如果只是單純看一場球賽,兩百塊和二十塊的票似乎差別不大,但如果是可以和傑克尼克遜一起看球,偶而還能聽到Kobe「閒話家常」的湖人場邊座位呢?如果是在播音員唱名時,你能夠在場邊和衝出來的Jason Terry擊掌歡呼的位置?更別提你可以看到熱情活力十足的啦啦隊起舞。

    任何一張球票,都有本身固定的「面額」,但只有經過「附加價值」的計算後,一張票的「真正價值」才會浮現出來,不光是票,凡舉人、事、物,都可以用這個道理去看待。

    我為什麼要說這些?不,我絕對不是為了自己兩張九十六塊美金的太陽球票,最後賣了三百二十的奸商情事開脫…

  • NBA戰國誌 – 「新年快樂」的雜感

    NBA戰國誌 – 「新年快樂」的雜感

    祝大家新年快樂。

    最近,很少寫文章,除了外務,也有家事在忙。蒙圓球不棄,兩個月沒寫文章,也沒有把我評為三等,勒令退場。

    我一直相信,所謂球評或作者,千千百百,沒有必要說誰就是好,也沒有必要說誰就是壞,只要上頭是中立的,下面要怎麼寫,怎麼說,那才是精采的部分。好的典範,參照ESPN,壞的典範…族繁不及備載,看電視就好。

    至於我寫的文章,主要賣點就是可以”和著早餐一起吃” – By Booboo。閒聊一段,其中「塞」到一兩條佳句(正在吃早餐的你,對不起),或者整篇毫無重點,卻能夠讓你偶而咀嚼,甚至是連續幾篇文章聊同一個主題,也不會有人嫌煩,這也就不枉費我「九淺一深」、「深插淺出」、「老漢推車」的苦心了。

    部長,您瞧我用成語的方式還行吧?凡事要往積極面想,不能光讀書,不求甚解,照典解字對吧?

    Extra Dribble

    別怪我一開頭就跩一個專有名詞,實際上,這個名詞一點都不難懂,而且對照到NBA,SBL,系隊,甚至是自己身上,你就明白,所謂的瓶頸在哪。

    Extra Dribble – 中文翻譯就是『多餘的運球』– 和「Extra Pass」不一樣,後者意指的是你明明有出手的機會,卻願意傳球給機會更好的隊友,那是一種無私的讚美詞。但Extra Dribble不同,那就真的是如同字面上所指的,多餘的,運球。

    既然是多餘的,表示說這是球隊所不需要的嗎?從球隊的觀點來看,當然,多餘的東西能越少越好,但如果碰到有些球員是「凡進攻必須要運球的」,能不能接受,善用,這就要從教練的血管粗細,以及球隊的風格而定。

    多少都記得,教練會希望我們拿球的第一動作,總是球舉起來,而不是把球往下擺,或者直接運球 – 不管是接到傳球,搶到籃板都是如此。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你不要錯過隊友辛苦跑出來,瞬息即逝的空檔。當然,如果你是Steve Nash和Jason Kidd等級的強者,那你當然可以接到球就開始運,但如果不是,還是請你拿球時先瞄一下全場。

    Steve Nash愛不愛運球?愛死了,他個人一個晚上運球的次數,可能比Mike Krzyzews允許Duke中鋒整季運球的次數還多,但是太陽不只不慢,而且還很快,為什麼?

    因為太陽是個不運球的球隊。

    Marion不運球是出名的,Stoudemire拿球大概就是灌籃或投籃,Bell拿球之前大概已經開始瞄籃,更別提Kurt Thomas和James Jones。唯一會運球的,大概只有偶而切入的Barbosa,還有總是在佯攻真傳的Boris Diaw。

    當Steve Nash運球時,其他球員都在移動,而到Nash傳球時,其他球員往往已經就可以直接出手的位置 – 換言之,Steve Nash是在替其他球員「運球」– 以這種觀念去看,你就可以了解,為何Nash在場上與不在場上,太陽的差別這麼大,以及普通球員,會這麼難以融入太陽的球隊,更甚者,你馬上就了解,金塊AI連線的障礙、Scottie Pippen的復出疑雲,以及Jason Kidd前進湖人的可能性。

    這叫做「觸類旁通」,哈哈。

    懂得自己運球是種技術,懂得替別人運球是種藝術」– 當Nash在場上時,其他球員可以不用運球就得分,這樣藝術,Barbosa也逐漸開始學習,但大部分還是從自己得分開始,而去年季後賽大驚奇的Tim Thomas,是這種「不用運球」的最大受益者,他只需要輕輕鬆鬆地站在三分線外當個「拖車」(Trailer),就可以獲得一次次三分轟炸籃框的機會。但當Nash下場,換成Marcus Banks時,太陽就完全走樣了。

    Marcus Banks是個「重度運球成癮」患者,他的運球並不會幫助隊友,只是單純掌握自己的進攻節奏而已,所以就算他把球傳出去,太陽隊友往往也不在可以直接出手的位置,而是在便於他傳球的接應位置。這也就是為何,Banks在太陽的重要性越來越低,只有在每節結束前的一兩分鐘上來丟兩個大後仰跳投,連傳球都省了。

    金塊AI真的有連線?

    Boykins得走,不見得是Iverson的問題,其實是金塊需要減少愛運球的傢伙,來消化Iverson太愛運球的毛病。Steve是Maryland大學的冠軍後衛,他的傳導功夫不見得比Andrew Miller差,不過Miller的缺是補上了,但Iverson到底該怎麼用,那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Iverson如果想融入金塊,最好的方法是當個名副其實的老二 – 第二愛運球和第二愛投球。但誰都知道,Iverson是一個無法「被吞噬其節奏」的球員,當Iverson在場上時,你不覺得是Iverson被交易到了金塊,反而像是兩隊互換球員,Iverson打的,仍舊是Iverson在七六人的籃球。

    Iverson的投球數和得分下降,助攻上升,但你真的認為Iverson改變了嗎?從Camby身上就可以知道個大概。許多球員都知道,長人是需要「獎勵」的,他們在場上做的是最辛苦的碰撞工作,守的往往也是最不好守的球員,也因此,當他們難得有機會得分的時候,千萬不要吝嗇手中的球,只要他們在進攻端滿足,他們在防守時會更加賣力。

    說Camby是射手並不正確,但事實是,在罰球線後一步的中距離跳投,Camby的準頭是全隊之冠;他與Miller空中接力的次數也僅次於Anthony。當Miller走了之後,Camby最喜歡,也是唯一能得分的兩種方法都消失了,就算偶而能接到球,那也不是他所喜愛的時機(實際上和Iverson同隊時,沒多少人能在他們喜歡的時機接到球),長久下來,沒有了獎勵,長人自然失去某種程度上的動力。當然,Camby傷勢仍然是最主要的依據,但我上面說的話真假有多少,各位自行判斷。

    湖人需要Jason Kidd?

    當沒有Odom時(包括受傷那一場),Lakers的戰績是13勝9敗,當沒有Walton(包括受傷那一場),湖人的戰績是3勝9敗。原因?

    真相是,當沒有Odom時,你只是少了一個搶籃板的傢伙,但當少了Walton時,你卻多了很多個愛運球的傢伙。當你看到時間剩下八秒,Reggie Evans還在三分線外運球時,你就知道,湖人麻煩大了(更糟的是,當時Kobe還在場上)。Walton不是明星球員,更多時候,他充其量是個在場上攪和的球員,但就是因為那一陣攪和,湖人的外線才有可能發揮,內線才會有空隙。

    嚴格來說,湖人不是真的需要Jason Kidd,他們需要的,是一個可以幫忙處理球,減少隊友運球的球員,Walton傷癒歸隊,Pippen帶槍投靠,甚至是和籃網交易Jason Kidd,都可以解決湖人的問題。

    畢竟,有一個可以拿明星賽MVP的球員在隊上,你的問題就絕對不是得分。

  • NBA戰國誌 – 「籃球厚黑學!」的雜感

    如果你的教練對你下達了「給下個打者顏色瞧瞧」的指令,你是給,還是不給?
    如果你的教練對你下達了「殺到對方連媽媽都不認識」,你是殺,還是不殺?

    好吧,等到大家都比較冷卻下來之後,我可以開始馬後砲了。不然,風頭火上的,我很容易會被說成是「微笑湯同路人」。

    基本上,這整篇寫的,都是你可能不認同,但確實存在的東西,在這篇文章裡面,運動家精神,君子風度,都將從另外一個角度出發詮釋,你可以把這篇文章看成籃球版的「我不是教你詐」,也就是,恩,「我不是教你惡性犯規」。

    首先要介紹的是,有種東西叫做「不成文規定」。之所以叫做不成文,是因為他其實,不太有道理,可是卻存在,也被人們認同並遵守著。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NBA比賽有了一種叫「垃圾時間」(Junk Time)的東西,對於球迷來講,他們當然是希望看到明星球員打滿全場,就算是落後三十分,他們也希望看到Kobe Bryant出來狠得六十分;但對於教練來說,輸三十分是一敗,輸一分也是一敗,眼見大勢已去,不如早早替換球員,這樣省得主力打得難過,替補球員有可以趁機操兵。

    一般來說,如果你看到對方教練在大幅落後時作出大調度,大概就是他宣告比賽結束,而自己通常也該行禮如儀,把自己的板凳調上來,雙方不傷和氣地一起操兵。像火箭與湖人那樣,差點由板凳球員逆轉,最後還弄到主力球員上陣的,是少數中的極少數;那樣的情況,有時候是板凳球員表現傑出,有時候是勝方教練過於輕敵,但絕大多數的情況,還是雙方球員把時間搓完,把比賽完成。

    很明顯地,尼克在比賽尾聲之際,已經宣布放棄比賽,早早就把板凳放上去打。但你並沒有看到金塊遵守這個「不成文規定」,而是繼續把主力球員留在場上,與尼克的板凳球員對陣。先聲明,沒有明文規定,某方教練放棄比賽,另方教練就一定要跟著「放棄」比賽,但是已經確定是贏球的情況下,而且沒有計算得失分的情況下,這就是一種有沒有必要「趕盡殺絕」的思考了。

    這不是榮辱與共的國家比賽,也不是比得失分的循環賽,更加不是一戰定生死的殊死戰;這是一場贏了三十分,明天還是有比賽的比賽,輸了三十分,明天還是有比賽的比賽。這不是一場紐約球員奮戰至死,媒體會說「你門可以抬頭挺胸走回來」的比賽,這也不是一場輸了,輿論會說,「喬治卡爾你該辭職」的比賽。

    這是一場,例行賽。你也許會和我辯駁,球迷入場,就有看球星打滿四十八分鐘的權利,那麼我告訴你,馬刺小牛會在季後賽刻意讓先發主力休息;許多球隊也會再大幅領先時讓候補上去輕鬆打,別說垃圾時間,垃圾比賽都有可能看到。

    拿奧本山事件事件來和麥迪遜事件來比,第一引爆點,其實都是在勝方身上:Ron Artest在最後四十多秒,領先十多分的情況下,「用力犯規」(裁判好像從來沒機會討論那是用力還是惡意)上籃的Ben Wallace,以及明知道紐約尼克放棄比賽,在最後兩分鐘,贏十九分,卻依然放主力球員在場上的George Karl。

    不管你認為這是「獅子撲兔,仍須全力以赴」,還是「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對於Ben Wallace、微笑老湯,乃至於紐約球員而言,這都是一種近乎羞辱的「趕盡殺絕」。當你的球員被羞辱時,你會怎麼辦?再把先發球員換上來「和他拼了」?還是和你的板凳球員說,誰敢上籃、快攻、攻擊禁區,用力犯規,算我的。

    (以下是進階版的「我不是教你惡意犯規」,如果你不能認同第一段,請勿繼續觀賞)

    把麥克風轉到George Karl這邊,他說自己「從來沒有想過要修辱對手」,自己曾經有過贏十一分卻被逆轉的經驗,如今只是想確定勝利,讓自己的客場之旅有好的開始,根本沒有打算多得分的打算。而自卑如Thomas的渾蛋在事後所說的話,只是讓整件事情變得更難看而已。

    事情很明顯地,這兩個人當中,有一個人說謊。

    如果事實真的如Karl所說的,他在最後兩分鐘放四個先發球員在場上,僅僅是為了「確保勝利」,而不是拉大比分,那麼這和Thomas的「上籃、快攻、攻擊禁區就犯規」的邏輯應該不謀而合,那麼就算是得分,也必然是拖時間,在出手時間不多時的外線得分,而不是像Smith最後的強硬上籃,給了Collins絕佳的犯規機會。

    Thomas曾在比賽快結束,在Camby罰球時曾經大聲地「提醒」金塊球員:「接下來千萬別上籃。」可是Simth還是上籃了(是出自本人意志,還是教練授意,我們不得而知),反倒是Collins的的確確是執行了教練的指令。

    我再次強調,Thomas不是對的,但我更加無法說,Karl沒有錯。

    其實整件事情,還有第二個爆發點存在。

    整件事情,如果雙方球員都已經心裡有數,那麼尼克的被羞辱,以及金塊的被犯規,都已經是在預料中的事情。這無關球員的意志,而是出自於教練的決定。但問題是,了解歸了解,生氣還是會生氣,這也就是Smith和Collins會「互瞪」的原因。要注意的是,在這個時刻,雙方都還只是不爽兼互瞪,還沒有真正要出手。

    那是誰當了那顆炸彈?

    Nate Robinson。

    你可以清楚看見Nate Robinson在推開J.R Smith之後作了一個饒舌歌手式的「甩手」,我就算不讀唇語,也大概知道那絕對不會是「冷靜下來」的話,而是相當帶有挑釁意味的話。如果可以了解這裡的話,大概就可以解釋,為何Smith在掙脫後不是衝向Collins,而是衝向Robinson。

    Collins六場,以及Smith十場,都是情理之中。但沒有「直接」作出什麼事,卻又身為引爆點的Robinson,十場,就很有商榷空間。我個人是傾向艾迪的說法,送他去NBDL勞改吧。

    至於Anthony,那記「爛人直拳」(Sucker Punch)則和整件事情毫無關聯,在他出拳時,Smith已經冷靜下來,正背著對Anthony與教練團說話,在整件事情已經冷靜下來的當時,你認為Anthony真的有出拳的必要性?五場是罰他出拳,五場是罰他出拳時機太晚,還有五場是罰他打完就跑。至於「真正為隊友出氣」的Jared Jeffries,因為公然在球場中間裸露,禁賽四場。你看到Anthony事後走向Thomas「抱怨」,而Thomas去安撫Anthony,告訴他自己是「對事不對人」。

    沒錯,就是這一句「對事不對人」,整件事情就是兩個教練的角力而已。一邊說了:「我們今晚就是要給他難看。」而另一邊說:「他們想給我難看,那就來啊。」至於可憐的球員們,在這整件事情中,只是教練的棋子,而事後的肢體衝突以及禁賽,則是球員本身的情緒爆發以及失控導致。

    話說到這裡,好像還有最大的一個疑點:如果上面說的都成立,那麼George Karl的動機何在?

    ESPN球評Stephen A. Smith說:「這一點也不難想像,Karl和Larry Brown私交非常好,又系出同門,在微笑老湯那樣對待Brown之後,Karl當然要逮住機會修理他。」

    能不能接受這種解釋,就看個人了。

    再聲明一次,我不是教你惡意犯規,我只是在告訴你,任何與人性有關的東西,都不太容易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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