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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ou戰國誌

  • NBA戰國誌 – 「已經季後賽了?我都在幹麻啊!」的雜感

    看著NBA官方的Playoff特輯,尤其是那個系列對戰表,我是越看越覺得彆扭;明明知道是因為字數多少的原因,所以每個球隊的字體粗細會不同,但我怎麼看都覺得,好像是字體越粗的贏面越大... 好吧,我承認是Duncan的微笑讓我相信「處處都有陰謀論」…

    誰最快?

    今年季後賽,很多小球 – 小到你連wii玩網球還來不及發球,那邊已經打了一場8-0的小高潮的程度,恩,我相信有很多人不了解我在說什麼,畢竟台灣的傳播環境已經安全到不允許接收範圍高達三公尺的放射性器材平行輸入 – 千萬別誤會,我是百分之百支持NCC的決定,也多虧了他,我在凌晨七點半早上排隊時,心理居然有了那麼一絲優越感。

    好了,Wii的話題到此結束 - 再講下去,大家都知道我在幹麻了。

    無獨偶有,圓球有一串討論串,討論到誰是NBA最快的人,我本來想就這個話題哈拉兩句,只是後來發現,越寫,你就有越多可以寫,所以,請原諒我就這個題目充充版面 – 在玩Wii玩到渾身酸痛的現在,我能寫的東西真的不多了。

    到目前為止我的候選人有,TJ Ford、Tony Parker、以及Leonardo Barbosa。我沒有辦法切確說出誰比較快,但是感謝中文形容詞之豐富,以及我的廢話之多,勉強可以描述每個人到底快在哪裡。

    0-60

    還在大學的時候,Ford就被人認為是「頂級跑車」(實際上,他真的大學開始開頂級跑車,至於哪來的我們就不予討論),他是個「加速」速度非常快的球員,當他壓低身體的瞬間,如果你還是挺直腰干,慢慢地貼著他移動的話,你恐怕就會體會到開著喜美停在紅燈線上,旁邊是一台Mustang的滋味;而當你也壓低身體,準備好和他尬速度的時候,他已經一個箭步躍起,在你面前輕鬆上籃的時候,你才知道他從頭到尾就沒打算和你尬 – 換句話說,他不覺得他有被防守過。

    此快非彼快

    說Tony Parker快,真的是當之無愧 – 五月才滿25歲,就已經追到Eva Longoria,誰敢說他手腳不快

    …我承認我在吃醋,但說Tony Parker手腳快是認真的。

    你不能夠真的用「揚長而去」來形容Tony Parker,因為大部分的時間,他的旁邊都有球員,前面也都有長人等著封阻,但問題是,他總是有辦法比人家更早半秒反應,出手,得分。你的記憶中鮮少有Tony Parker被蓋火鍋的畫面,但這絕對不是因為他可以超過和他一起跑的對手,也不是可以飛越過企圖封組他的長人,而是他總有辦法用運球晃,用腳步騙,用身體擋住對手,然後用一個小拋投,或者拉竿上籃來結束攻擊。Tony Parker近兩年來的罰球每場平均四到五次,但如果你細看這四到五次,你會發現,當中有許多次的「小帳加一」。

    …搞不好這小子根本就不是快,他只是會騙人而已…不,Eva,我沒說他騙妳

    切入前山X水X疑XX,切入後柳X花X又XX

    很多時候你看Leonardo Barbosa,你會認為他的運球很醜,甚至不合格;有更多時候,我覺得他那個不太像運球的手勢,比較接近游泳的自由式。但問題是,當他開始運球的時候,他會讓周圍的人看起來像是在一公尺深的游泳池內移動 – 是的,我真的認為,Leonardo Barbosa是真正叫做快的球員。

    當他開始原地,或者花式運球的時候,恐怕連拍廉價籃球教學DVD的人都不會找他去示範(禮拜天給Stoudemire的妙傳是個意外,純屬意外),但當他勇往直前,單刀直入的時候,要守他是極度困難的事情。這個聽起來似乎不太正確 – 勇往直前,單刀直入,換個說法不就是「悶著頭打,不管隊友」?(我無意諷刺其他勇往直前的球員) – 但事實是,在太陽極度「不正常」的打法下,你不太有機會看到中鋒球員在禁區等著Barbosa自投羅網(例如防守Tim Thomas的Diop,防守Stoudemire的Brown,或者防守Nash的Nowitzki),更正確的說法是,你常常會看到許多長人一起幫忙協防Barbosa,但打算切入的Barbosa,是無論如何也不會跑輸一群站在游泳池里的球員。
    所以,到底是太陽的進攻體系成就了年度最佳第六人,還是年度第六人升級了太陽的進攻火力?這個問題,湖人會幫我們回答。

    後記

    高票落選的球員有:Devin Harris – 他跳投的姿勢實在太醜;Monta Ellis – 任何一個胖子都不喜歡打球看起來「沒有重量」(Weightless)的球員;Jason Kidd & Nash – 都已經落葉飛花皆可傷人了,就別和小朋友搶獎座了。

    後記二

    這段文章,其實早該貼了,只是我期待Kobe和Nash可以幫我重演一次,但是他們沒有。所以我只好直接寫出來,Kobe,Nash,我恨你們。

    如果不知道我在說啥的,請去www.你偷步.com找”Kobe Over Nash”,然後點選第一個檔案。在畫面當中,你看到兩個Fearless的勇者,一個叫做Kobe Bryant,另一個叫做Steve Nash。Kobe Bryant用最好看,最直接的方式去轟炸太陽籃框,而Nash選擇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去阻止Kobe Bryant的進攻。結局是Kobe轟炸籃框,外帶一個小帳加一。

    但如果你是戰國誌的讀者,你應該記得 – 當然,如果你忘了我也不怪你,因為連我自己忘了是哪一篇 – 我曾經針對這個畫面問了一個問題:如果,當時Kobe沒有抓到籃框,或者Nash往外多站一步,會發生什麼事?

    我想,答案已經由蘇翊傑和陳志忠告訴我們。

    別誤會,我不是諷刺蘇翊傑不是Kobe,更加不是比喻陳志忠是Nash,我只是想說,在SBL那晚發生的,是一個NBA級的進攻,還有一個NBA級的防守,只是,沒有一個NBA級的結束。你當然可以認同「當球員起跳時,企圖抓進攻犯規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因為抓進攻犯規的前提本來就是「你必須要在球員起跳前站好」,Steve Nash沒有做到,陳志忠也沒有做到(因為Kobe和蘇翊傑都快了一步起跳,而且忠哥,側身是永遠抓不到進攻犯規的),兩個在我看來是一模一樣的Play,我很驚訝,有這麼多人可以看得出當中不同,甚至是背後的情仇糾葛。

    SBL還沒有準備好去接受NBA強度的尺度,碰撞,甚至傷害。或許,那是為何你會聽到「某某球員跳太高」的評論,因為,不要為了盡力跳而讓自己在空中失去平衡,也是自我保護的一種方式 – 畢竟SBL沒有Corey Maggette牌的肌肉護墊。或許,當大家為蘇翊傑的受傷而感到難過時,SBL還不適合高強度碰撞的問題終究浮現,這無關球員碰撞會傷了和氣,無關球迷網友的觀感評論,也無關裁判吹判時的忐忑不安,而是SBL終究沒有足夠的保障,福利,醫護,去讓球員學習Allen Iverson「把每場比賽當成最後一場來打」大無畏精神的空間。

    無關誰進攻,無關誰防守,所以,無須無限上綱。這次的事件也許會讓你了解,SBL終究不是NBA,我們離NBA的遠,不是球員的強弱可以解釋完畢的。

    後記三

    如果Wii可以出籃球遊戲就好了…這樣我起碼不用上籃時擔心我的膝蓋…

  • NBA戰國誌 – 「考慮去賣車吧?」的雜感

    我做了一個惡夢:史登下台之後,新繼任的NBA主席認定Jordan其實「過大於功」,認為他是打壓其他球隊,導致小朋友對NBA歷史有錯誤認知的元兇之一,於是決定把Jordan在United Center廣場的雕像拆除,說是要「去喬化」,「轉型正義」以及「推倒獨裁者」…

    奇怪,又不是日有所思,我怎麼會夜有所夢呢?

    夜路走多了,石佛也會碰到鬼?

    禮拜日的比賽,馬刺Tim Duncan在板凳上「笑了笑」,然後被裁判Joey Crawford送出場。

    我國中的理化老師有一個口頭禪,凡是講解完問題,對完考試答案,甚至是說笑話後,都會來句「對,沒錯」。一開始,是我發現的,然後開始跟班上同學講,然後幾個人開始一起笑,到最後全班都知道的時候,只要老師一講口頭禪,全班就會哄堂大笑,猜老師知道之後什麼反應?

    起頭的幾個被送到訓導處,理由是「藐視師長」。

    從那個時候開始,理化老師上我們班的課時就沒了笑容,偶而發現自己無意中說了口頭禪,也會緊緊盯著我們幾個黑名單,看我們眼中是不是有了笑意。當時的我很納悶,不過就是「笑笑」而已,有那麼嚴重嗎?直到長大後才知道,惱羞成怒是的確存在的 – 尤其是你碰到人們最介意的那個部分時。

    Tim Duncan說他整晚只和Joey Crawford說了三句話,有趣的是,但其中並不包括Joey Crawford所說的「你問問他有沒有說過我是『Piece of [Beep]?』」 - 這說明了什麼?喔,Duncan說自己和Crawford的「對話」沒有問題,但Crawford在意的是Duncan在他背後的「碎碎唸」 - 所以你必須認同的是,在零容忍政策的加持下,瞪人會被吹、甩頭帶會被吹、碎碎唸(笑也算)也會被吹。

    如果身為馬刺迷的你,還能夠繼續看下去的話,恭喜你,你可以期待王公建祥即將出版的大作「你所不知道的十個Tim Duncan」,欲購從速,因為王公建祥目前的打算是,不確定有十萬本訂單,他不下筆。

    Un-coach-able?

    禮拜日的比賽,Parker當了本季第一次替補,小將Jordan Farmar則當了本季第一次先發 – 如果你認為這是Phil Jackson刻意休息先發的舉動,那你就錯了。

    你大概作夢也沒想到,在Lakers中,有個比「Kobe還更Kobe」的人。要討論Parker的問題,你首先得要放棄閱讀他的數據 – 就像是要了解Kobe的「獨」與「不獨」,你實在無法從單場三十二次出手,或者單場十次助攻當中瞧出端倪 – 你必須要坐下來,好好看一場湖人的比賽,然後你會發現,Parker,和Kobe,其實很像。

    誰都有過這個階段吧?儘管大人告訴你該怎麼作,你仍舊想用自己的方式去證明些什麼 – Parker現在正面臨這個階段;Phil Jackson希望他可以在防守上更加積極,但Parker更希望能夠在進攻方面證明自己 – 這多少和Parker去年面對太陽時受到的抨擊有關,人們總是指責他出手信心不足,於是他這季的期望就是「讓自己看起來更有信心」。於是你會看到Parker開始「玩」起來了,有時候他的「創意」會讓球迷興奮,但他的「失誤」會讓教練更沮喪。

    對於任何一個球員來說,進攻更加積極都是一件好事,但是當你的隊友是全聯盟進攻手段最多,被包夾次數最多,同時也是得分最多的球員時,有沒有必要以「吃掉眼前的傢伙」作為證明自己的方式,就成了另一種邏輯思考。

    於是,當你的球員悶著頭實踐自我本位的邏輯 – 這不是一種自私,只是一種…叛逆青年的村上春樹型態的嘶聲力竭卻又無聲無息的春天吶喊?(原諒我形容詞用得不夠精準,最近吶喊太多了) – 而他已經開始影響球隊的利益時,你就必須要做出冷凍他的決定。然後,這個叛逆青年會給你來更多村上春樹型態的嘶聲力竭卻又無聲無息的春天吶喊。禮拜日的比賽,毫無意外地,Parker繳出四分,兩罰不進,籃板助攻各一,沒有抄截的表現,充分表現出「給我板凳,我就擺爛」的吶喊。

    Parker真的是「不聽教」嗎?他比較接近「不開竅」,畢竟,誰都有過這種階段。只是,在球隊即將邁入季後賽的階段,湖人是不是真的有把賭注押在Parker身上的本錢,還是說,他們的本錢只夠押在Parker身上?Farmar先發,可能已經有了答案。

    PS.你們對Parker印象最深刻的表現是什麼?我會說去年季後賽,他在眾人都認為比賽結束的時候,讓Nash失誤,給Kobe最後致勝一投契機的「再見防守」。

    好久不見的台灣戰國誌

    因為篇幅太短,實在不好意思貼出來騙版面,所以在這裡一次搞定。

    看到裘爺所寫的「三分球真棒」,到圓球眾說紛紜,說真的,一切只能歸咎「立場不同」。節錄裘爺的話:「我為SBL三分球過於泛濫感到憂心的是,那大多不是戰術執行下的產物,而是被迫之下的出手與因應。」

    就拿巫師作比喻好了,巫師隊丟三分可以說是一種「常態」;Gilbert Arenas的三分是一種「武器」,但禮拜天的比賽,當球隊落後三十分時,DeShawn Stevenson在第四節連續丟的那幾個三分叫做「掙扎」;同樣是三分球,卻代表了球隊的戰術型態,球員的拿手絕活,以及碰到壓力的反彈以及自我解脫。

    常常會碰到這種情況吧?明明想著要切入,但是對手死粘著你,卡著行徑路線不放行,於是你突然起跳,來了一個旱地拔蔥式的後仰跳投,出手的籃球在空中劃了一道漂亮的拋物線,然後直直落入對方的手中;事後你才想起,硬切或者傳球,可能都比當時投一個大麵包要好,但是在當時,你只想著要讓球離開你的手上。

    三分球,往往是讓球離手最好的方式。

    所以三分球本身有錯嗎?沒有,你唯一可以碎碎唸(或者笑)的地方是,許多球員的三分球「大多不是戰術執行下的產物,而是被迫之下的出手與因應。」如果你的三分球準到和Ray,或者零號探員一樣準,「三分和兩分一樣準,那你跑進來投兩分幹麻?」

    搞清楚這個環節之後,你會知道,SBL的三分球,其實有好也有壞 – 國際賽的三分球,呃,不在此討論範圍。

  • NBA戰國誌 – 「我不想看比賽…囧」的雜感

    四月九日,周姐姐和我去看了本季第八場小牛季賽,我們在第三節結束時,小牛以82:70領先時離開球場,離開的原因不是因為小牛篤定會贏,是因為周姐姐不太舒服,而我實在不想再看膝蓋…囧

    短短一篇:讓太陽慢下來?

    一連看太陽隊對上湖人以及馬刺兩個季後賽假想敵,我不禁替小牛大大喘一口氣,替太陽深深嘆一口氣。倒不是說太陽打得不好,或者是他們季後賽之路凶多吉少(實際上,我看好太陽與小牛在西區冠軍賽見面。),而是當你看到太陽打起季後賽籃球時,他們總顯得有些手腳不協調 – 然後你才發覺,喔,他們原來已經打起季後賽籃球了。

    首先要定義的是,什麼叫做「快」 –  不一定要Early Offense才叫做快,不運球是節奏上的快,導傳多是球移動的快,一翻兩瞪眼的三分出手是進攻速度的快 – 簡單地說,太陽的「快」建立於球員的「當機立斷」,不管是出手還是傳球,球員都可以很快進行判斷。這樣的打球方法主要建立於球員平日的訓練以及心理調適,換言之,當你看到D'Antoni似乎對教練喊話比對球員喊話還多時,千萬別認為他是黔驢技窮,實在是太陽的籃球風格重視球員自身的判斷更甚於教練的戰術版。

    那麼,什麼叫做「慢」?拿之前的「快」來作反證:不一定要慢慢把球運過半場才叫慢,也不一定要站在原地運球運個老半天才叫慢,更不用有機會不投,硬是要拖到最後一秒出手才叫慢;所謂的慢,是一種不急躁,一種戰術上的準確運作,以及進退有序的邏輯。你在馬刺和小牛身上都看得出這種邏輯,湖人企圖想要打出這種球風,但禮拜天的Parker顯然沒有了解「爛仗時的二十分不等於關鍵時刻的兩分」的概念。

    所以要打敗太陽,首先要考量的,不僅是讓自己慢下來,而是要讓太陽也跟著你「慢」下來;你不能讓太陽球員輕鬆搶到防守籃板,更加不能讓奈許長驅直入運過半場,你不能夠放心讓自家後衛一個人回防,你更加不能忽略在兩端底線準備得分的Bell和Barbosa。最重要的是,你不能夠因為你的防守對象沒有持球就忽略他的存在,因為太陽隊有一個專門「替人運球」的傢伙。

    如果,僥倖地,你可以做到上述一切,你或許可以給予太陽不少壓力,讓他們失去平日的判斷,那麼你可以趁機得到一些領先(或者追回一些失分),然後祈禱你的失神時刻不要正好碰上哪個太陽球員的爆發時間。

    要擊敗太陽不是不可能 – 你只要打出一場四十八分鐘的完美球賽即可。

    至於容不容易,你自己知道就好。

    短短兩篇:無聲的馬刺

    所謂強隊與弱隊的差別在哪?

    你可以告訴我一百個理由,但答案只有一個:節奏。所謂球員牌子的大小,教練的好壞,板凳替補的完整,都是維持「節奏」的元素之一;好的球員永遠可以找到自己的出手節奏,好的教練懂得什麼時候冷卻球隊,好的板凳知道遇到亂流時如何穩定球隊…而小牛與馬刺,就是少數「其節奏無法被吞噬」的球隊之一。

    季後賽之後的連勝,對馬刺而言已經不太新鮮;艾迪兄至此也可以稍微寬心,鄧大哥的表現尚不至於被Dwight Howard一灌之後就失去信心;要知道強如Stoudemire,也曾經在對決勇士時遭到Andris Biedrins「顔灌」以對 (顔灌者,Facial Dunk是也,意為「灌在臉上」,同樣類型的造句有「顔射」,意即為射在臉上…好像有點怪怪的…)總而言之,你可以忽略吉諾布里回到第六人越打越猛的事實,你也可以忽略Parker仍舊是聯盟守Nash最有心得的傢伙,但你不能夠忽略馬刺,以及鄧大哥的腳底板整季沒有歪歪叫的事實。

    第二輪,太陽對馬刺,幾乎篤定是今年季後賽第二輪最精采的比賽之一。

    NBA的特別服務

    NBA的票價值多少?

    如果只是單純看一場球賽,兩百塊和二十塊的票似乎差別不大,但如果是可以和傑克尼克遜一起看球,偶而還能聽到Kobe「閒話家常」的湖人場邊座位呢?如果是在播音員唱名時,你能夠在場邊和衝出來的Jason Terry擊掌歡呼的位置?更別提你可以看到熱情活力十足的啦啦隊起舞。

    任何一張球票,都有本身固定的「面額」,但只有經過「附加價值」的計算後,一張票的「真正價值」才會浮現出來,不光是票,凡舉人、事、物,都可以用這個道理去看待。

    我為什麼要說這些?不,我絕對不是為了自己兩張九十六塊美金的太陽球票,最後賣了三百二十的奸商情事開脫…

  • NBA戰國誌 – 「新年快樂」的雜感

    NBA戰國誌 – 「新年快樂」的雜感

    祝大家新年快樂。

    最近,很少寫文章,除了外務,也有家事在忙。蒙圓球不棄,兩個月沒寫文章,也沒有把我評為三等,勒令退場。

    我一直相信,所謂球評或作者,千千百百,沒有必要說誰就是好,也沒有必要說誰就是壞,只要上頭是中立的,下面要怎麼寫,怎麼說,那才是精采的部分。好的典範,參照ESPN,壞的典範…族繁不及備載,看電視就好。

    至於我寫的文章,主要賣點就是可以”和著早餐一起吃” – By Booboo。閒聊一段,其中「塞」到一兩條佳句(正在吃早餐的你,對不起),或者整篇毫無重點,卻能夠讓你偶而咀嚼,甚至是連續幾篇文章聊同一個主題,也不會有人嫌煩,這也就不枉費我「九淺一深」、「深插淺出」、「老漢推車」的苦心了。

    部長,您瞧我用成語的方式還行吧?凡事要往積極面想,不能光讀書,不求甚解,照典解字對吧?

    Extra Dribble

    別怪我一開頭就跩一個專有名詞,實際上,這個名詞一點都不難懂,而且對照到NBA,SBL,系隊,甚至是自己身上,你就明白,所謂的瓶頸在哪。

    Extra Dribble – 中文翻譯就是『多餘的運球』– 和「Extra Pass」不一樣,後者意指的是你明明有出手的機會,卻願意傳球給機會更好的隊友,那是一種無私的讚美詞。但Extra Dribble不同,那就真的是如同字面上所指的,多餘的,運球。

    既然是多餘的,表示說這是球隊所不需要的嗎?從球隊的觀點來看,當然,多餘的東西能越少越好,但如果碰到有些球員是「凡進攻必須要運球的」,能不能接受,善用,這就要從教練的血管粗細,以及球隊的風格而定。

    多少都記得,教練會希望我們拿球的第一動作,總是球舉起來,而不是把球往下擺,或者直接運球 – 不管是接到傳球,搶到籃板都是如此。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你不要錯過隊友辛苦跑出來,瞬息即逝的空檔。當然,如果你是Steve Nash和Jason Kidd等級的強者,那你當然可以接到球就開始運,但如果不是,還是請你拿球時先瞄一下全場。

    Steve Nash愛不愛運球?愛死了,他個人一個晚上運球的次數,可能比Mike Krzyzews允許Duke中鋒整季運球的次數還多,但是太陽不只不慢,而且還很快,為什麼?

    因為太陽是個不運球的球隊。

    Marion不運球是出名的,Stoudemire拿球大概就是灌籃或投籃,Bell拿球之前大概已經開始瞄籃,更別提Kurt Thomas和James Jones。唯一會運球的,大概只有偶而切入的Barbosa,還有總是在佯攻真傳的Boris Diaw。

    當Steve Nash運球時,其他球員都在移動,而到Nash傳球時,其他球員往往已經就可以直接出手的位置 – 換言之,Steve Nash是在替其他球員「運球」– 以這種觀念去看,你就可以了解,為何Nash在場上與不在場上,太陽的差別這麼大,以及普通球員,會這麼難以融入太陽的球隊,更甚者,你馬上就了解,金塊AI連線的障礙、Scottie Pippen的復出疑雲,以及Jason Kidd前進湖人的可能性。

    這叫做「觸類旁通」,哈哈。

    懂得自己運球是種技術,懂得替別人運球是種藝術」– 當Nash在場上時,其他球員可以不用運球就得分,這樣藝術,Barbosa也逐漸開始學習,但大部分還是從自己得分開始,而去年季後賽大驚奇的Tim Thomas,是這種「不用運球」的最大受益者,他只需要輕輕鬆鬆地站在三分線外當個「拖車」(Trailer),就可以獲得一次次三分轟炸籃框的機會。但當Nash下場,換成Marcus Banks時,太陽就完全走樣了。

    Marcus Banks是個「重度運球成癮」患者,他的運球並不會幫助隊友,只是單純掌握自己的進攻節奏而已,所以就算他把球傳出去,太陽隊友往往也不在可以直接出手的位置,而是在便於他傳球的接應位置。這也就是為何,Banks在太陽的重要性越來越低,只有在每節結束前的一兩分鐘上來丟兩個大後仰跳投,連傳球都省了。

    金塊AI真的有連線?

    Boykins得走,不見得是Iverson的問題,其實是金塊需要減少愛運球的傢伙,來消化Iverson太愛運球的毛病。Steve是Maryland大學的冠軍後衛,他的傳導功夫不見得比Andrew Miller差,不過Miller的缺是補上了,但Iverson到底該怎麼用,那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Iverson如果想融入金塊,最好的方法是當個名副其實的老二 – 第二愛運球和第二愛投球。但誰都知道,Iverson是一個無法「被吞噬其節奏」的球員,當Iverson在場上時,你不覺得是Iverson被交易到了金塊,反而像是兩隊互換球員,Iverson打的,仍舊是Iverson在七六人的籃球。

    Iverson的投球數和得分下降,助攻上升,但你真的認為Iverson改變了嗎?從Camby身上就可以知道個大概。許多球員都知道,長人是需要「獎勵」的,他們在場上做的是最辛苦的碰撞工作,守的往往也是最不好守的球員,也因此,當他們難得有機會得分的時候,千萬不要吝嗇手中的球,只要他們在進攻端滿足,他們在防守時會更加賣力。

    說Camby是射手並不正確,但事實是,在罰球線後一步的中距離跳投,Camby的準頭是全隊之冠;他與Miller空中接力的次數也僅次於Anthony。當Miller走了之後,Camby最喜歡,也是唯一能得分的兩種方法都消失了,就算偶而能接到球,那也不是他所喜愛的時機(實際上和Iverson同隊時,沒多少人能在他們喜歡的時機接到球),長久下來,沒有了獎勵,長人自然失去某種程度上的動力。當然,Camby傷勢仍然是最主要的依據,但我上面說的話真假有多少,各位自行判斷。

    湖人需要Jason Kidd?

    當沒有Odom時(包括受傷那一場),Lakers的戰績是13勝9敗,當沒有Walton(包括受傷那一場),湖人的戰績是3勝9敗。原因?

    真相是,當沒有Odom時,你只是少了一個搶籃板的傢伙,但當少了Walton時,你卻多了很多個愛運球的傢伙。當你看到時間剩下八秒,Reggie Evans還在三分線外運球時,你就知道,湖人麻煩大了(更糟的是,當時Kobe還在場上)。Walton不是明星球員,更多時候,他充其量是個在場上攪和的球員,但就是因為那一陣攪和,湖人的外線才有可能發揮,內線才會有空隙。

    嚴格來說,湖人不是真的需要Jason Kidd,他們需要的,是一個可以幫忙處理球,減少隊友運球的球員,Walton傷癒歸隊,Pippen帶槍投靠,甚至是和籃網交易Jason Kidd,都可以解決湖人的問題。

    畢竟,有一個可以拿明星賽MVP的球員在隊上,你的問題就絕對不是得分。

  • NBA戰國誌 – 「籃球厚黑學!」的雜感

    如果你的教練對你下達了「給下個打者顏色瞧瞧」的指令,你是給,還是不給?
    如果你的教練對你下達了「殺到對方連媽媽都不認識」,你是殺,還是不殺?

    好吧,等到大家都比較冷卻下來之後,我可以開始馬後砲了。不然,風頭火上的,我很容易會被說成是「微笑湯同路人」。

    基本上,這整篇寫的,都是你可能不認同,但確實存在的東西,在這篇文章裡面,運動家精神,君子風度,都將從另外一個角度出發詮釋,你可以把這篇文章看成籃球版的「我不是教你詐」,也就是,恩,「我不是教你惡性犯規」。

    首先要介紹的是,有種東西叫做「不成文規定」。之所以叫做不成文,是因為他其實,不太有道理,可是卻存在,也被人們認同並遵守著。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NBA比賽有了一種叫「垃圾時間」(Junk Time)的東西,對於球迷來講,他們當然是希望看到明星球員打滿全場,就算是落後三十分,他們也希望看到Kobe Bryant出來狠得六十分;但對於教練來說,輸三十分是一敗,輸一分也是一敗,眼見大勢已去,不如早早替換球員,這樣省得主力打得難過,替補球員有可以趁機操兵。

    一般來說,如果你看到對方教練在大幅落後時作出大調度,大概就是他宣告比賽結束,而自己通常也該行禮如儀,把自己的板凳調上來,雙方不傷和氣地一起操兵。像火箭與湖人那樣,差點由板凳球員逆轉,最後還弄到主力球員上陣的,是少數中的極少數;那樣的情況,有時候是板凳球員表現傑出,有時候是勝方教練過於輕敵,但絕大多數的情況,還是雙方球員把時間搓完,把比賽完成。

    很明顯地,尼克在比賽尾聲之際,已經宣布放棄比賽,早早就把板凳放上去打。但你並沒有看到金塊遵守這個「不成文規定」,而是繼續把主力球員留在場上,與尼克的板凳球員對陣。先聲明,沒有明文規定,某方教練放棄比賽,另方教練就一定要跟著「放棄」比賽,但是已經確定是贏球的情況下,而且沒有計算得失分的情況下,這就是一種有沒有必要「趕盡殺絕」的思考了。

    這不是榮辱與共的國家比賽,也不是比得失分的循環賽,更加不是一戰定生死的殊死戰;這是一場贏了三十分,明天還是有比賽的比賽,輸了三十分,明天還是有比賽的比賽。這不是一場紐約球員奮戰至死,媒體會說「你門可以抬頭挺胸走回來」的比賽,這也不是一場輸了,輿論會說,「喬治卡爾你該辭職」的比賽。

    這是一場,例行賽。你也許會和我辯駁,球迷入場,就有看球星打滿四十八分鐘的權利,那麼我告訴你,馬刺小牛會在季後賽刻意讓先發主力休息;許多球隊也會再大幅領先時讓候補上去輕鬆打,別說垃圾時間,垃圾比賽都有可能看到。

    拿奧本山事件事件來和麥迪遜事件來比,第一引爆點,其實都是在勝方身上:Ron Artest在最後四十多秒,領先十多分的情況下,「用力犯規」(裁判好像從來沒機會討論那是用力還是惡意)上籃的Ben Wallace,以及明知道紐約尼克放棄比賽,在最後兩分鐘,贏十九分,卻依然放主力球員在場上的George Karl。

    不管你認為這是「獅子撲兔,仍須全力以赴」,還是「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對於Ben Wallace、微笑老湯,乃至於紐約球員而言,這都是一種近乎羞辱的「趕盡殺絕」。當你的球員被羞辱時,你會怎麼辦?再把先發球員換上來「和他拼了」?還是和你的板凳球員說,誰敢上籃、快攻、攻擊禁區,用力犯規,算我的。

    (以下是進階版的「我不是教你惡意犯規」,如果你不能認同第一段,請勿繼續觀賞)

    把麥克風轉到George Karl這邊,他說自己「從來沒有想過要修辱對手」,自己曾經有過贏十一分卻被逆轉的經驗,如今只是想確定勝利,讓自己的客場之旅有好的開始,根本沒有打算多得分的打算。而自卑如Thomas的渾蛋在事後所說的話,只是讓整件事情變得更難看而已。

    事情很明顯地,這兩個人當中,有一個人說謊。

    如果事實真的如Karl所說的,他在最後兩分鐘放四個先發球員在場上,僅僅是為了「確保勝利」,而不是拉大比分,那麼這和Thomas的「上籃、快攻、攻擊禁區就犯規」的邏輯應該不謀而合,那麼就算是得分,也必然是拖時間,在出手時間不多時的外線得分,而不是像Smith最後的強硬上籃,給了Collins絕佳的犯規機會。

    Thomas曾在比賽快結束,在Camby罰球時曾經大聲地「提醒」金塊球員:「接下來千萬別上籃。」可是Simth還是上籃了(是出自本人意志,還是教練授意,我們不得而知),反倒是Collins的的確確是執行了教練的指令。

    我再次強調,Thomas不是對的,但我更加無法說,Karl沒有錯。

    其實整件事情,還有第二個爆發點存在。

    整件事情,如果雙方球員都已經心裡有數,那麼尼克的被羞辱,以及金塊的被犯規,都已經是在預料中的事情。這無關球員的意志,而是出自於教練的決定。但問題是,了解歸了解,生氣還是會生氣,這也就是Smith和Collins會「互瞪」的原因。要注意的是,在這個時刻,雙方都還只是不爽兼互瞪,還沒有真正要出手。

    那是誰當了那顆炸彈?

    Nate Robinson。

    你可以清楚看見Nate Robinson在推開J.R Smith之後作了一個饒舌歌手式的「甩手」,我就算不讀唇語,也大概知道那絕對不會是「冷靜下來」的話,而是相當帶有挑釁意味的話。如果可以了解這裡的話,大概就可以解釋,為何Smith在掙脫後不是衝向Collins,而是衝向Robinson。

    Collins六場,以及Smith十場,都是情理之中。但沒有「直接」作出什麼事,卻又身為引爆點的Robinson,十場,就很有商榷空間。我個人是傾向艾迪的說法,送他去NBDL勞改吧。

    至於Anthony,那記「爛人直拳」(Sucker Punch)則和整件事情毫無關聯,在他出拳時,Smith已經冷靜下來,正背著對Anthony與教練團說話,在整件事情已經冷靜下來的當時,你認為Anthony真的有出拳的必要性?五場是罰他出拳,五場是罰他出拳時機太晚,還有五場是罰他打完就跑。至於「真正為隊友出氣」的Jared Jeffries,因為公然在球場中間裸露,禁賽四場。你看到Anthony事後走向Thomas「抱怨」,而Thomas去安撫Anthony,告訴他自己是「對事不對人」。

    沒錯,就是這一句「對事不對人」,整件事情就是兩個教練的角力而已。一邊說了:「我們今晚就是要給他難看。」而另一邊說:「他們想給我難看,那就來啊。」至於可憐的球員們,在這整件事情中,只是教練的棋子,而事後的肢體衝突以及禁賽,則是球員本身的情緒爆發以及失控導致。

    話說到這裡,好像還有最大的一個疑點:如果上面說的都成立,那麼George Karl的動機何在?

    ESPN球評Stephen A. Smith說:「這一點也不難想像,Karl和Larry Brown私交非常好,又系出同門,在微笑老湯那樣對待Brown之後,Karl當然要逮住機會修理他。」

    能不能接受這種解釋,就看個人了。

    再聲明一次,我不是教你惡意犯規,我只是在告訴你,任何與人性有關的東西,都不太容易解釋。

  • NBA戰國誌 – 「靈感!您回來了!您終於回來了!」的雜感

    NBA和沒NBA差別在哪?差別在於,你可以看一場比賽後,花一小時二十分鐘就寫完一篇戰國誌,或者花上整個夏天坐在電腦前發呆,最後只寫完一篇Preview

     

    四大一小的異想世界?

     

    NBA開幕戰,Heats創下衛冕軍開幕戰最大輸分的紀錄,專打快速反攻的公牛談笑用兵,最多曾領先42分(最後就贏這麼多),快攻得分也以216遙遙領先;史上最具主宰力的中鋒,在這場比賽無聲無息,似乎提前敲響「長人邊緣化」的喪鐘。

     

    可是看到第二場比賽,「湖人們」神話繼續,禁區得分有著6634的誇張差距,照理應該被撤地邊緣化,連上場時間都沒有的Andre Bynum豪取189籃板,多次在籃下肆虐,連DiawKurt Thomas、還有Shawn Marion都拿他沒有辦法。傳統中鋒,好像又還有活路。

     

    於是你了解了,恩,所謂的四大一小就像迷你裙,只要能夠把「暴露,但絕不走光」的防守安全措施,那麼你就可以享受迷你裙帶來的暴露快感;暴龍,勇士今年夏天紛紛瘦身,準備換上漂亮的迷你裙,你可以肯定的是,不管穿的人美不美,只要裙子夠短,一定可以吸引到人的目光。但不管再怎麼引人注目,你永遠不會穿迷你裙去參加晚宴,你要不就加長裙子的長度,要不就挑「迷你裙Only」的晚宴參加 還是有例外啦:如果你是NBA的林志玲。

     

    NBA總冠軍賽還有多久會變成「迷你裙限定」我不知道,但去年四強:活塞,熱火,小牛,太陽,仍然有三隊是穿傳統的晚宴服裝,而且小牛的晚宴服裝,越來越正式了。

     

    又見陰謀論

     

    比起四大一小的迷你裙風潮,我認為Stern「換球維新」,才是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笑裡藏刀。Stern老大說的好,你找不到兩顆一模一樣真皮製的球,所以當比賽用球太濕時,你唯一能作的就是拿毛巾擦乾它;但是用人造纖維製作的球顯然就好控制的多,因為你只要換一顆就好。可是根據Mark Cuban託人測試的結果發現:

     

    -          從四呎高落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是四呎,大概是NBA球員的運球高度),新球比舊球的彈性少了5%

    -          而這5%意味著,球會更粘籃框,長籃板會減少,所以,喜歡射三分線,內線又沒有大個子的球隊再見;仰賴球感,喜歡在最後三十五秒狂飆三分的球星再見

    -          習慣打板(Bank Shot)的球員會更有利,所以,恭喜Duncan,賀喜Parker,今年你們又是GM票選第一名的球隊。

    -          當手上有汗(實驗時用人工淚液模擬)時,新球的摩擦係數比舊球少30%,所以,太喜歡運球的球星:如IversonNash還有Wade今年的平均失誤可能會飆破五,很多喜歡灌籃的球員如CarterJosh Smith今年出包的機率可能特別高。

    -          但當手上沒汗時,新球的摩擦係數會比舊球好,所以,有手汗的人可能要考慮自己的出路問題,另外,習慣打室外場,使用橡膠球的球員(國際球員較多)會更快適應,所以,陳信安加油,田壘加油。

    -          這是一個革命性的嘗試,表示國際比賽上還暫時不會用這種球,所以夢幻隊又多了一個東西要適應了。

     

    根據種種結論指出,新球的誕生,完完全全就是在「抑制」四大一小的過度發展,也完全符合史大老闆所說的:「我更重視比賽品質。」

     

    多麼完美的權力平衡。

     

    大家都聊FB

     

    打從旋貓開始叫我「小周周」後,同個聯盟玩FB的似乎通通開始叫我小周周(我到底是哪裡小了?)。我很喜歡FB,尤其享受交易,除了FB之外,我今年還玩了另外兩種NBA有關的遊戲,幫助我更快進入狀況。

     

    第一種是NBA LIVE 07,怕有廣告嫌疑所以我不聊太多,但是對於像我這種看NBA看了很久,卻是第一次玩NBA LIVE的人,它提供的手腦協調訓練比它的NBA數據有用多了

     

    第二種就有趣的多,叫做「掛名」選秀。選的方式很簡單,三十個玩家分別代表三十個不同的隊伍,決定順序後,就按照1-30, 30-1的輪替方式開始選秀。球員順位依據?沒有,一切單憑玩家自己的判斷,你可以什麼都不考慮,也可以什麼都考慮。總之選秀結束後,就是三十隊GM依照第一名給三分,第二名給兩分,第三名給一分的方式(不能選自己的球隊)來選出最好的三個球隊。每個球隊必須要選滿12人,選秀中間可以交易選秀權(但數目必須均等),選秀間隔時間可以自己決定,如果三十人都到齊,你可以按照正常NBA選秀的方式;如果沒有辦法,也可以選擇每個人有最多六小時的選秀時間,以論壇時間為主,如果逾時則由下一個自動遞補(錯過還是可以插隊回來選),這種選秀,往往一選就可以選上幾個禮拜。

     

    這種選秀的好處在於,你可以清楚看的出來每個人對於NBA有多少認識,沒有電腦排定的數據順位,你可能看到知名度高的Bowen在第二輪就不見,也會發現毫無存在感的David West直到第八輪才被挖到;選到走火入魔時,你甚至會發現連「化學作用」,「薪資陣容」也是選秀的考量之一:你不可能認為O’NealKobe還會和平相處吧?也不可能有哪個老闆會在你選來Jalen RoseGrant HillEddie JonesBrain GrantEddy Curry後,不多花個三百萬請個殺手把你買單吧(除非你是尼克隊)

     

    晏子使楚

     

    問題來了,那種玩笑的情節最嚴重。

     

    1.        人身攻擊

    2.        種族攻擊

    3.        媽媽攻擊!?(Mama Joke)

     

    再繼續講下去之前,我先分享一個小故事:小時候和周姐姐常常拌嘴,彼此互相謾罵的情節屢見不鮮,最經典的一次是,周姐姐連續甩了一長串「你是臭雞蛋,笨蛋」之類的蛋系排比髒話,我在一時語塞,又不願意重複她所說過的情況下(沒辦法,我從小就很注視著作權),我於是爆了一句「王X蛋」作為反擊,頓時震驚全場,而我和周姐姐也受到同樣的處罰。

     

    年幼的我當然是極度不平衡:周姐姐連續用了各種情節輕重不同的方式攻擊我,我只用了極度精簡的一句,(我甚至沒有加入受詞),兩人卻受到相同程度的處罰,這實在是太不公平了。這個事件直接影響到我青少年時期的人格發展:我開始喜歡罵人不帶髒字。

     

    很天真無邪對吧?

     

    來到美國多年,我對於這種「罵人不帶髒字」的文化有了更深一層的體認,黑人的饒舌,白人的脫口秀,小孩子之間完全不把帶有種族歧視的字眼當成一回事的玩笑話,很多時候,那句話本身的意義已經不太重要,重要的是聽的人是怎麼去看待這句話,你可以接受,那就是一句玩笑;你不能接受,那就是一句辱罵。寫過歐肥,想過歐肥,說過歐肥的,你認為是開玩笑,但你有沒有勇氣去對歐尼爾說一句 ”Fat Ass

     

    更重要的是,當聽的人認為那是一句辱罵後,到底是要用更高級的幽默去化解,還是直接過去掄他一拳?Mutombo可以走過去對那個人搖搖手指:Are you talking to me? Or all the African American on the court? (你是在和我說話,還是和場上所有黑人說話?) 也可以走過去把那個人的頭當球扒下去

     

    我會把那句話當成一種「垃圾話」,而不是他刻意的種族歧視,那句話本身可能有種族歧視的意味,但是我相信他並沒有那種意思 除非他認為Dwight Howard會被交易。

     

    另外王公,我嚴重認為你的「寫錯字就是凱文周」是種人身攻擊,我不會要求你登報道歉,可是下次出來吃飯我請客,你不准有異議。

  • NBA季前Preview – Dallas Mavericks

    與朋友合資購買小牛季票,經過一小時長的四人選秀後,我選到的場次如下:二場快艇、兩場灰熊、熱火、太陽、活塞、超音速、暴龍、黃蜂各一,還有一場對上母鹿的季前賽。

    我認真覺得,我挺適合當選秀會的操盤手。

    在Steve Kerr排的Power Ranking中,小牛理所當然地佔據西區Power Ranking的榜首 – 這種肯定就像是菜市場口的歐巴桑稱讚你,女兒好漂亮一樣,沒啥實質意義,可是聽起來就很爽。但再怎麼爽,你的女兒永遠也不是林志玲,小牛迷還是得面對小牛在總冠軍賽二連勝後四連敗的事實。

    但是現在不是,不等於永遠不是,只要你願意,韓國可以整容,台灣可以美容,上海可以隆胸;薪資高居聯盟第二名的小牛當然也可以繼續補強陣容。小牛今夏的進步在於,不需要Cuban慷慨激昂,也不需要Avery Johnson苦口婆心,你可以輕易了解到每筆交易背後的意義,而不用擔心離開的球員會成為下一個MVP。

    以六年五千七百萬續約Jason Terry後,緊接著就是Dirk Nowitzki的三年六千萬,據說Josh Howard的續約也在進行當中,就算球風不盡相似,但小牛的經營手段 – 起碼在續留主力球員方面 – 越來越接近馬刺。

    有沒有發現,當我提到主力球員時,Devin Harris並沒有包括在裡面?這不等於Harris已經被排除在主力陣容之外,實際上,Harris現在的表現絕對不輸給剛當上馬刺先發時的Tony Parker,他唯一需要的,是更多的上場時間,以及容許他犯錯與摸索,進而成長成為主將的空間 – 偏偏那是小牛現今最無法給予Harris的。

    Jason Terry在季後賽展現的關鍵火力,變相式證明最適合他的位置,不是頂替Steve Nash的純控衛,而是以進攻為優先的得分後衛。小牛其實並不需要一個善於助攻的後衛,因為真正在處理球的,是在高位策應的Nowitzki,而比較起定點跳投,小牛更喜歡讓球員打點,而Terry卓越的跑位能力與優異跳投,就是Nowitzki以外最佳的單打人選。而為了掩護Terry在得分後衛上的身材劣勢,身體更厚實的Anthony Johnson自然成了小牛的Eric Snow。

    Harris並不差,換個說法,他甚至比許多非季後賽球隊的先發控衛更加優秀,但這種優秀會成為他求去念頭的動力,還是變成小牛尋求交易的籌碼,就不得而知。今年將會是Harris成為優秀先發,還是穩定替補的關鍵年。

    除了Terry的定位之外,小牛的總冠軍之旅還另外證明一件事:好看的替補,不一定好用。Daniels和Posey就是非常強烈的對比。

    回想Daniels新人季頂替Steve Nash受傷先發時,曾經創下接近大三元的單月紀錄,雖然最後因為Nash歸隊,上場時間削减而失去表現舞台,但眾人都相信Daniels絕非池中物。不僅入選年度新人第二隊,讓Mark Cuban甘心奉上六年三千六百萬的合約,甚至許多Fantasy網站也把Daniels選為來年十大熱門後衛,際遇不知羨煞多少第二輪選秀,尤其是首輪最後一順位中選的隊友Josh Howard。(首輪選秀都有依其順位決定內容的三年新秀合約,二輪選秀則只有一年,所以Daniels得以在首年結束後成為自由球員,而拿首輪新秀合約的Howard今年仍只有一百八十萬的低薪)

    但是這樣的全能球員 – 換種說法就是無專精球員 – 在Johnson的系統中能夠生存嗎?答案顯而易見。小牛的團隊助攻低,並不等於小牛球員喜歡單打獨鬥;小牛不像太陽一樣有一字排開的射手,相反地,每個球員都有自己適合發揮的位置。唯獨Daniels,連他本人也認為,自己最適合「一到三號遊走」,換言之,Daniel在每個位置都有其長處,卻也有讓他無法專職勝任的理由。

    以Daniels的身高,照道理,他應該會是Terry最理想的搭檔,但Daniels的致命傷在於外線球員的基本 – 定點挑投與三分外線,Daniels的命中率看似頗高,但得分手段大部分是硬押往禁區的爛仗步數 – 在Elbow(罰球線兩端)做一個小轉身之後跳投 – 接應傳球後就能直接出手的次數卻不多,與小牛習慣的「把球給Dirk之後自動散開」戰術體系有相當大的衝突。Daniels是一名怪得相當出位的球員,但再怎麼出位,他的存在感都不可能強過Nowitzki的高位策應。前往溜馬,對他來說是一個好機會,起碼比小牛隊好多了。

    Stephen Jackson延續溜馬「總有人出事」的優良傳統,對於可以打三號位置的Daniel也是好事一樁,雖然當時也在場,但目前為止Daniels的涉案情節仍僅止於「判斷失當」 - 也難怪,會和Jackson一起去脫衣酒吧,誰會相信你判斷正常?

    第二個被詬病的球員是Van Horn – 這種說法其實並不公平,一來,Van Horn從正規球季結束後就一直有傷在身,第二,會認為Van Horn在季後賽有傑出表現,就像期待純美姐整形後會美過侯佩岑,那是你的錯,不是整形醫生的錯。

    實際上,比起Daniels,Van Horn的角色與作用鮮明得多。Pick & Pop – 一招由Nash和Nowitzki發揚光大的絕學(球員擋人後不往裡切,反轉到外線等待傳球投外線),隨著Nash離隊,Nowitzki越打越裡面消失,但Van Horn的加入讓這個戰術重新回到主流。十二月一日小牛主場對決馬刺,執行的戰術正是Van Horn的Pick & Pop,如果他當時沒有「想太多」回傳導致失誤,而是直接出手,那場比賽的勝負就非常難說。

    只是明知道在季後賽不能期待,Van Horn的表現與正規賽相比也未免相差太多,但問題並不在於他的進攻,而是防守。第一輪沒有上陣,第二輪碰上馬刺,小前鋒Bowen奉命死守Nowitzki,與Duncan捉放對的Van Horn就有了相當良好的發揮舞台,除了一場只出賽三分鐘外,另外兩場就有投九進五的三分球表現,徹底牽制了因腳傷動作不靈活的Duncan。但是碰到速度快的太陽,以及禁區超硬派的熱火,Van Horn的打點就完全不足以彌補他防守不佳的弱點。

    正規球季結束,不續約Van Horn已經成了大家的默契,儘管Van Horn聲明願意降價,但小牛唯一的考量,是能否簽下Van Horn後,與金塊交易Kenyon Martin,不過隨著Croshere進駐,這比交易的可能性也隨之降低。Croshere是個很奇妙的球員,他的球員生涯沒有真正達到高點 – 在幾乎就有可能攀上高峰時,Bird走人,Thomas交棒 – 也沒有真正跌到過谷底 – 就快要說「我已經到了不能再坐板凳的年紀」時,Thomas滾蛋,Carlisle接手 –說不定整個聯盟之中,Croshere是身手最接近Bird的白人 – 哪怕連「窮人版」都構不上邊,而是「乞丐版」- 都是對Croshere的肯定。

    以Van Horn的標準看來,小牛可能交給他的任務當中,我看不出Croshere有什麼沒辦法勝任愉快的的

    呃,除了要求他留長頭髮以外。

    去年的小牛Preview,我幾乎沒有寫Nowitzki,原因是他是小牛陣中最不需要擔心的人,而今年小牛陣中最不需要擔心的人,是的,Howard還有Nowitzki。Howard和Daniels的故事告訴我們「寧為雞口,不為牛後」的道理 – 有實力的人,寧願當第二輪選秀,也不要當第一輪最後一個選秀 – Howard去年的出賽場為七十六場,出手總數為七百九十三次;今年出賽少了近二十場,出手次數只少了五十次,罰球次數卻多了三十多次,不諱言,Howard在小牛陣中的重要性持續成長。小牛正打算盡一切可能留下這位窮人版Shawn Marions,兩造的續約意願都很高,就看Cuban要如何補償Howard在前幾年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與前面兩位相比,Buckner的加入似乎就不太顯眼,但Griffin加入小牛時也沒人多加期待,但他卻是小牛球季中後段表現最好的小前鋒(因為另外兩位無法上場),Buckner的加入,除了加深板凳厚度與深度外,多少會提升小牛的外線火力。至於Devean George的加入,那就微妙非常了。

    Devean George其實是個「塞翁失馬」的典型案例,湖人三連霸讓一群人雞犬升天,連Fisher也被認為有大將之才,被勇士以六年三千七百萬價碼網羅。但比Fisher早兩年成為自由球員的George,在眾人認為可以成為某隊先發時,自願與與湖人簽下四年一千八百萬,遠低於市場價值的合約,跌破眾人眼鏡。卻沒想到簽約之後,OK兩人鬧分家,F4慘遭滑鐵盧,他老哥也因傷身價直落,還好合約第四年是球員選項,這才讓他多了一年養傷。

    一年過去,除了老了一歲,Devean George實在沒啥進步,但總冠軍經驗仍在。更何況貴為小牛隊上唯一擁有總冠軍戒指的球員,Devean George起碼可以分享他的總冠軍心路歷程,讓球員下次挑戰時,不至近鄉情怯。少了老尼爾森,小牛固然少了點創意,但小牛屬於怪字輩的球員已經幾乎沒有,放眼光去幾乎都是角色鮮明的功能性球員;執教球季踏入第三年,強森的臨場經驗應該更加豐富,總冠軍賽的調度值得肯定,只是球運不如人,兩年前一場挨打、一場還手的情況已不復見。新球季的小牛,帳面上已經更好,實際上不會更壞。

  • 十年風雨布萊恩

    拿劉備比喻AI,曹操比喻Kobe,或許有點誇張,有點不恰當,但卻是我的真實感受。

    當然,這種比喻不是說AI有五虎上將在身邊(有的話他就不是AI)、Kobe就是「寧可我X天下球員,不可天下球員X我」的大渾蛋。只是正如大強文章中所提到的一樣,在台灣,推崇AI與貶低Kobe,逐漸演變成羅貫中編寫三國演義時的尊劉貶曹思想一樣,成了一種顯學。

    而這種顯學,對於我這個專費消費球員,利用球員賣稿紙的人,卻多了另外一種情懷。

    可以確定的是,在台灣,不管是雜誌論壇部落格小說論文,凡舉寫AI,總要來上幾句「我的教練在哪裡?」、「經過十年我最神」、「既無私且成熟」之類的例句;寫Kobe,醜聞、鬥爭、與那個人之間的比較是絕對不能少的。無關球員本身的好壞,只是讀者愛看,寫的人自然不免來那幾句,日子久了,對這兩個人的認知也就越來越平面。

    直到某一天赫然發現,形象正面的AI似乎被寫死了:都已經成神了,還有誰能寫,還有誰願意看他的負面報導?反而是被史家抨擊不斷的Kobe,近一年來憑著場上的精采表現(81分、年度得分王、太陽七場季後賽),逐漸扭轉原本一面倒的不利輿論,不僅令讀者的閱讀意願提升 – 支持度則另當別論 – 更讓他逐漸回到主流市場,甚至讓原本冷凍他的Nike為他重新製作了兩年不見的個人廣告「Love Me, or Hate Me」,最重要的是,寫Kobe所允許的文路,越來越寬了。

    呃,我該停止消費AI了,再寫下去,我荒廢的部落格會很快熱鬧起來。

    對任何一個領域的運動員,十年左右的職業運動生涯都是一個界線,從菜鳥變成老將,從主將變成副手;決定要面對現實,還是繼續在夢想裡掙扎。David Robinson在踏入第十個球季時毅然從第一線退下,甘願成為Tim Duncan的副手;Michael Jordan在三連霸之後認為自己在籃球已達頂點而宣告退休;Charles Barkley更早,八個球季後就認為自己到了不能再等待的年紀,毅然前進鳳凰城。放眼前後梯次,KG仍在走與留之間掙扎、AI的交易傳言稍減,小AI Andre Iguodala的接班傳聞卻已日漸興盛。

    你不得不承認,Kobe真的很幸運,從高中跳級進入NBA,儘管年資已經十年(即將踏入十一年),Kobe Bryant仍然在體能高檔的二十八歲,在風風雨雨之後,Kobe還是可以有最適合自己的隊形,最適合自己的教練,最適合自己的環境。

    更甚者,在美國隊失利後,美國隊需不需要Kobe的話題重新浮上檯面,也許Wade、Lebron以及Anthony架構起來的鋒線已經非常完美,但不談人氣不談背後贊助商的心結糾葛,單說到捨我其誰的心態,Who but Kobe?現在加入美國隊,是和年輕人搶鏡頭,下一次加入美國隊,Kobe將是當仁不讓的球隊隊長。

    用比較星座的說法,新一年的湖人與Kobe,都在上昇。

    (市長:Kobe都走了,你才…你準備下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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