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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留 Marc Gasol, 灰熊開出Qualifying Offer

在 06-24-2011, 11:01 下午 由 mephew1029 發表.第 19 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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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23-2011, 11:42 下午 388690 in reply to 388676

    • Ne-Yo is not online. Last active: 01-15-2016, 10:41 下午 Ne-Yo
    • Top 75 Contributor
    • 加入於 01-13-2007
    • NBA明星

    Re: 為留 Marc Gasol, 灰熊開出Qualifying Offer

    mephew1029:
    受限自由球員是沒有合約在身的(有合約在身就不會叫自由球員)

    把Qualifying Offer翻譯成報價合約(同)其實是相當不妥的

    在這四種情況出現其中一種之前

     感謝M大的指教,  下次我一定會注意的, 我只是習慣這樣說.

    至於算不算新聞........ESPN上的新聞或者是我有存到列表裡的體育專欄我都會想發, 沒什麼選擇性.

    所以覺得這不算新聞的市民們就看看就好, 沒有強迫你們留言...... 造成大家對Qualifying Offer的誤解我很抱歉.

    第一, 我以為大家懂我說報價合同的意思.

    第二, 我在學校沒有那麼多的選擇, 中打得靠Google翻譯器翻譯, 所以那些標題上的字是我用翻譯器翻的.

    第三, 這是我強烈的個人習慣: 對於中文可以翻譯的東西, 我選擇使用中文翻譯, 我盡量少使用英文, 一方面是因為彆扭, 輸入法換來換去

    一方面是因為我自己認為中英文混雜會讓我覺得很不流暢, 失去文章整體的美感, 感覺略嫌生硬.(可能是有一點文組的偏執?)

     拿下面做例子:

    "Lebron James 無可非議是今年最好的球員, 但他在Final的失常表現, 讓Miami Heat與總冠軍失之交臂."

    不覺得很怪嗎?  中英文混雜可能會使文章更為精準精確, 但一方面會讓我覺得很生硬.

    那我寧可這樣翻:

    詹姆斯 無可非議是今年最好的球員, 但他在今年總冠軍戰的失常表現, 讓邁阿密熱火與總冠軍失之交臂

    一樣, 這是個人習慣, 這點我跟大陸網友比較像

    EXP:  Dirk= 德克     Terry= 特里  James=詹姆斯  Bosh=波許

    再次說聲抱歉

    以上

  •  06-23-2011, 11:51 下午 388691 in reply to 388603

    Re: 為留 Marc Gasol, 灰熊開出報價合同

    shenlong26:

    4.5M..........

    是他打錯還是我看錯

    還是Gosal家族靠Paul就賺太多來個慈善事業之類?

    Pau....

  •  06-24-2011, 8:58 下午 388940 in reply to 388690

    Re: 為留 Marc Gasol, 灰熊開出Qualifying Offer

    Ne-Yo大你誤會了

    報價合同是Qualifying Offer的主流翻譯

    我只是單純地覺得這個翻譯不恰當甚至不正確

    不是針對你而發文

    從合同兩字就能推斷這是中國網民的翻譯

    台灣多用合約不用合同

    翻譯這種東西就是無論對錯好壞先翻先贏

    像是Norwegian Wood譯成挪威的森林(wood = 木,woods = 森林)

    想改變幾乎是不可能的

    推廣一種新翻譯來取代存在已久的舊翻譯是極其困難的

    所以我寧願用原文

    Qualifying Offer如果一定要翻譯我會譯成受限報價

    Qualify有使...符合資格、使...受限制的意思

    一方面是點出球隊提出受限報價後,該球員就會成為受限自由球員

    二來是明確表示這只是報價,並非合約

    報價合同會造成怎樣的誤解在這個討論串中一覽無遺

    但是網路上關於報價合同的幾千萬筆資料不會憑空消失

    因此我能做的也只有看到的時候釐清一下Qualifying Offer的定義和功能


    天佑台灣
  •  06-24-2011, 9:19 下午 388944 in reply to 388940

    Re: 為留 Marc Gasol, 灰熊開出Qualifying Offer

    僅供參考,在法律上提到qualifying這個字,通常不是取其「限制」的字義,而是取「資格」之義。

    而qualifying offer的字義解釋,並非指「使球員受到限制的報價」,應該是「使球隊取得優先續約資格的報價」。

    法界少有對此字的既定翻譯,見過的有:「適格」、「致格」,也與資格有關。

    只是工作上處理過這個字,稍微分享一下。 對岸謬譯太多,真要鞭,還輪不到這區區的qualifying offer。

  •  06-24-2011, 11:01 下午 388957 in reply to 388944

    Re: 為留 Marc Gasol, 灰熊開出Qualifying Offer

    cowbay:

    僅供參考,在法律上提到qualifying這個字,通常不是取其「限制」的字義,而是取「資格」之義。

    而qualifying offer的字義解釋,並非指「使球員受到限制的報價」,應該是「使球隊取得優先續約資格的報價」。

    法界少有對此字的既定翻譯,見過的有:「適格」、「致格」,也與資格有關。

    只是工作上處理過這個字,稍微分享一下。 對岸謬譯太多,真要鞭,還輪不到這區區的qualifying offer。

    字義上你是正解

    只是譯成適格報價或資格報價會讓人不知道在講什麼

    優先續約(資格)報價則稍嫌冗長

    而且與受限自由球員之間在字面上沒有相關性

    畢竟我們不會把受限自由球員稱作「母隊有優先續約權的球員」(雖然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我傾向比較有關聯性、讓人容易了解其功能的翻譯

    而不是逐字逐句的翻譯

    說來說去還是用原文最好

    謝謝你提供的資訊


    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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