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lfy: 這個...林則徐...自立自強保家衛國...現在是2011年嗎...?
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其實大麻不會上癮,甚至不會造成肉體中毒,雖然後座力強於菸酒卻沒有副作用,對人體的危害低於香菸,支持此一論調的研究不勝枚舉,其中最具權威性的乃是2003年Bruce Armstrong的研究報告
然後根據2008年癌症兼神經外科專家Devra Davis的研究報告,其實手機等產品對人體的危害又高於香菸
所以,以近代科學的角度來看,對人體危害程度為: 微波爐>IPhone>電腦>香菸>大麻
國家官方說法還是堅持大麻只要使用就會上癮,並且堅持只要使用就會造成腦部與神經危害,不過這幾乎是充滿了強辯的謬論
其實在美國,只要攜帶數量不超過上限,並且不進行買賣,其實是不犯法的,只是公眾人物就麻煩了一點,會受到少數保守衛道人士的抨擊,不過通常大眾會傾向理解,party without weed... 丟石頭吧...
題外話 撇開傷不傷身的問題
大麻確確實實的在加州還有投票過 試圖要把他合法化 但沒有過 好像四十幾啪贊成的樣子
為什麼? 除了部份衛道人士外 在不合法之下 藥頭賺取的暴利比較多 唉人性阿!!!
那當初為什麼不合法 有聽過傳聞說是因為大麻是天然易取得的止痛藥
所以藥商聯合要政府搬禁令 不准民間自產自用 好利他們賣藥 唉人性阿!!!
不過神經迷幻劑這東西 也不要把他當作口香糖 當藥用可以 過量還是會有危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