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裡就 Harden 的交易把一些想法最後整理一下:
1. Harden 的本意應該是想, 在不大計較錢的方式續約在 Thunder 留下的, 但是現實的情況是: 如果他被交易, 還可以拿到 Trade Kicker, 更不用講火箭可以給他 5 年頂約
2. 有一件事是在這次交易被大家忽略的, 那就是 Texas (Mavericks, Spurs, Rockets), Tennessee (Grizzlies) 以及 Florida (Magic Heat) 和 Washington 這些州是沒有 State-Income-Tax (舉例來說: 針對火箭每年的的 41 場主場 + 6 場客場在 Division-Rivals + 2 場在 Florida 的收入) 的, 相較之下 Oklahoma 是 5.5%, 以 Harden 現在的新約計算, 他總計可以少繳 220 萬美元的稅金
3. 其實 Harden 和 Westbrook 對球隊勝負的責任是一樣多的, 這方面去看 Boxscore-Stats, 或是 +/- Stats 整體來算, 二個對雷霆都是每場球大約 +2 分
4. 只不過 Harden 現在表現出, 他在旁邊沒有 Westbrook 和 Durant 的情況下, 就算負擔更多責任, 他照樣可以高效率的打球, 這是他在 Durant/Westbrook 旁邊伴演的角色, 也是他的強項, 因此 我們如果推論, 他出走是為了能夠有更大的發揮空間, 而不全是為了頂薪, 也算合理的推論, 我們由過去二年的數據 (包括 Playoffs) 是可以看出來的
在場上有 Durant: 13.7/4.7/3.2, 每 36 分鐘 60.3 TS%
在場上沒有 Durant: 26.7/4.8/4.8, 每 36 分鐘 65.1 TS%
我們可以再以 Joe Johnson 2005 年來對照就看的出來, 他旁邊沒有 Nash 的差距有多大:
在場上有 Nash: 59.4 TS%
在場上沒有 Nash: 49.5 TS%
5. 雷霆經營方面的就不多講了, 之前說很多了
Bjork本人就是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