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大家不必太心急,照一般毒品案件的流程,這樣的案子不可能在這1、2週有什麼確定的結果
因為這種案子大致的流程是這樣子滴 :1、傳喚(傳喚當天採尿、或是剪毛髮)---->2、檢調將採集得到的毛髮、尿液送驗---->3、如有毒品反應,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如無毒品反應,不起訴處分----->4、法院裁定觀察勒戒------------>5、定期傳喚被告執行觀察勒戒------->6、6週後,觀察勒戒無繼續施用傾向則釋放,如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要向法院聲請最長為期一年的強制戒治。
上述1到5的流程至少,至少要搞個2個月。而且檢察官的立場是偵查不公開,除非到第3階段聲請觀勒,否則 大家是不太可能確知是誰施用毒品的。如果要猜的話,大概要猜上1個月至少,其實屆時這個事件的新聞性也許就沒那麼強了。
話說回來,如果吸毒的人有野獸或飛人其中1人,我真的覺得SBL也不必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