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野獸應該是可以上場了,,,
這四隊應該沒有一隊想要當黑臉吧?...不然以現在情勢, 可能會被扣上蠻大的帽子
但是, 籃協似乎還有兩個伏筆...
1. 籃協說: 野獸上場後, 若是FIBA要處罰也只得欣然接受?...FIBA是個有規模的組織,
如果籃協是個負責任的機構, 那應該把野獸若是上場, 會遭遇到什麼樣的懲處,,,和FIBA詢問後,,講明白說清楚...
2. 籃協又說: 野獸這個例子只是個案, 並非通則... 往後球員不能依循這個前例...?
這點也是一個伏筆...也或許是籃協放不下完全的面子而講的一個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