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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戚戚焉........

在 08-24-2010, 12:38 下午 由 mj22332004 發表.第 77 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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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24-2010, 2:03 上午 338847 in reply to 338778

    Re: 心有戚戚焉........

    ivan_chen:

    那我請問一下他的處罰是什麼? 罰則就只是大家在這裡嘴砲?

    你們上述集體意見就可以認為他有錯

    這樣我也可以認為他只做了他想做的事 何錯之有?

    我可以接受他做了"不適當"決定的說法 但拿職場道德來談論對錯?

    對錯不是"申論題" 是"是非題" 拿對錯來討論 真的是很好笑的一件事~

    那認為他有錯的也是出自自己的想法

    難道不行嗎?請問這又何錯之有?

    你有需要在這裡討論別人的自由思想嗎

    還罰則?請問你要什麼罰則?

    而且我想請問一下既然你認為討論每個人心中的尺的寬窄 顏色 喜好 沒意義

    那為什麼你又要在這裡討論別人心中的尺的寬窄 顏色 喜好?

    既然發表自己的言論叫嘴炮~叫沒意義~

    那你的行為不就是超級大喇叭了嗎?

    {我想先澄清所謂嘴炮是您先提出來的~我不是爭對您~如果您覺得我爭對您我也沒辦法}

    可以等您先學會克制自己再說別人嘴炮好嗎?


     

  •  08-24-2010, 6:19 上午 338856 in reply to 338847

    Re: 心有戚戚焉........

    s451300:
    ivan_chen:

    那我請問一下他的處罰是什麼? 罰則就只是大家在這裡嘴砲?

    你們上述集體意見就可以認為他有錯

    這樣我也可以認為他只做了他想做的事 何錯之有?

    我可以接受他做了"不適當"決定的說法 但拿職場道德來談論對錯?

    對錯不是"申論題" 是"是非題" 拿對錯來討論 真的是很好笑的一件事~

    那認為他有錯的也是出自自己的想法

    難道不行嗎?請問這又何錯之有?

    你有需要在這裡討論別人的自由思想嗎

    還罰則?請問你要什麼罰則?

    而且我想請問一下既然你認為討論每個人心中的尺的寬窄 顏色 喜好 沒意義

    那為什麼你又要在這裡討論別人心中的尺的寬窄 顏色 喜好?

    既然發表自己的言論叫嘴炮~叫沒意義~

    那你的行為不就是超級大喇叭了嗎?

    {我想先澄清所謂嘴炮是您先提出來的~我不是爭對您~如果您覺得我爭對您我也沒辦法}

    可以等您先學會克制自己再說別人嘴炮好嗎?

    你在上述討論中 哪裡看到我講人思想上的"對錯"&限制人的言論

    真好笑~ 明明就是你們先在這篇"以下沉"文章引述我的言論 說這件事有錯

    我只回答並非每個人都認為有錯

    先後順序不是如此? 做賊喊抓賊 指鹿為馬 真厲害~

    MJ大 你說對了~ 我也覺得在這裡討論"個人觀點"一點意義也沒有

    這不是我從一開始講到現在的觀點? 聽你一言 這篇就到此為止~

  •  08-24-2010, 12:38 下午 338897 in reply to 338856

    Re: 心有戚戚焉........

    ivan_chen:
    s451300:
    ivan_chen:

    那我請問一下他的處罰是什麼? 罰則就只是大家在這裡嘴砲?

    你們上述集體意見就可以認為他有錯

    這樣我也可以認為他只做了他想做的事 何錯之有?

    我可以接受他做了"不適當"決定的說法 但拿職場道德來談論對錯?

    對錯不是"申論題" 是"是非題" 拿對錯來討論 真的是很好笑的一件事~

    那認為他有錯的也是出自自己的想法

    難道不行嗎?請問這又何錯之有?

    你有需要在這裡討論別人的自由思想嗎

    還罰則?請問你要什麼罰則?

    而且我想請問一下既然你認為討論每個人心中的尺的寬窄 顏色 喜好 沒意義

    那為什麼你又要在這裡討論別人心中的尺的寬窄 顏色 喜好?

    既然發表自己的言論叫嘴炮~叫沒意義~

    那你的行為不就是超級大喇叭了嗎?

    {我想先澄清所謂嘴炮是您先提出來的~我不是爭對您~如果您覺得我爭對您我也沒辦法}

    可以等您先學會克制自己再說別人嘴炮好嗎?

    你在上述討論中 哪裡看到我講人思想上的"對錯"&限制人的言論

    真好笑~ 明明就是你們先在這篇"以下沉"文章引述我的言論 說這件事有錯

    我只回答並非每個人都認為有錯

    先後順序不是如此? 做賊喊抓賊 指鹿為馬 真厲害~

    MJ大 你說對了~ 我也覺得在這裡討論"個人觀點"一點意義也沒有

    這不是我從一開始講到現在的觀點? 聽你一言 這篇就到此為止~

    我還蠻認同你用時間空間的比喻這種觀點來討論LBJ的部份.事情總有正負兩面.而拉大時空的推演也會讓看待一件事情的論述更經的起考驗.這也讓我聯想到關於合約的一個觀點.

    在2010年之前LBJ不跟騎士作延長合約.是一種暗地裡宣告2010年沒冠軍會走人.這情形跟Melo 2010不表態跟金塊續約的情況頗似.意味的都是即將走人.

    但LBJ老兄搞了個節目秀.而捐出節目所得.在部份人眼中還是遠不足以相較道德背叛.也不能滿足特定的喜好(ex:靠自己不當老2).這個史無前例的新東家步驟(正面是他有能力可以很跩.負面是他為何要這麼跩)有太多筆戰空間.而球迷的喜好也有太多筆戰空間.反不反LBJ唯一的交集只有筆戰.這些大致是我的總結.so be it.我們選擇離開筆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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