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裁判的吹判尺度, 應該是根據FIBA所訂的國際標準,
再配合當代籃球越來越崇尚"強力籃球"的趨勢去調整和修正.
台灣的SBL可不來這套, 裁判的吹判尺度是由SBL聯盟自行決定的,
裁判只有"臨時工"的地位, 一切都要按照球團要求的尺度來執法,
球團只要求比賽精彩花俏, 麾下的球星不要受傷就好,
那會有什麼 "和國際接軌" 的觀念.
至於 "開放外援" 的問題很複雜也很單純,
球員擔心排擠效應, 更怕丟飯碗, 所以態度保留.
教練怕"外援球員" 會擴大為 "外援教練", 所以態度保留.
球團怕多花錢, 卻不能增加收入, 所以態度保留.
當眾人對某個制度都是打心底反對而 "態度保留" 時,
這些 "眾人" 就會 "故意" 不把制度修訂到可行的狀態,
所以永遠都可用 "制度還不完備" 這個藉口來搪塞.
對岸的朋友算是開眼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