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很了解,
雙方據以力爭的點是甚麼?
為什麼到最後會吵到會想封館的地步?
簡單的說
就是有些人覺得公司在賺錢(員工)
有些人覺得公司在賠錢(老闆)
你想要加薪
老闆想給妳減薪
你們一直談不攏
過一陣子老闆就叫你回家不用上班了
好好冷靜冷靜回來再說
1. 收入分配
原先是將聯盟收入的57.5%做為球員薪資,以此為基礎計算出各隊薪資上限。資方說大家都是雷曼的兄弟,要共體時艱,降低比例。勞方說美國經濟已經走出谷底,資方只是拿舊資料壓榨勞方。目前是以50%為折衷方案繼續談。
2. 硬薪資上限
自從大鳥條款在薪資規定上鑽出漏洞,這20餘年來越補越大洞,NBA的薪資規定之複雜遠超過其他任何職業運動。資方希望廢除大鳥條款與其他例外條款,使薪資規定回歸正軌。但此舉將嚴重衝擊高薪球員的收入,過渡時期的配套方案也難以擬定。
最大的問題就這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