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去查了一下,據說會再發展聯盟先實行,以往二分犯規罰兩球;三分犯規罰三球會變成都只罰一球,當然,前者一次罰進算兩分;後者一次罰進算三分.
本人不太喜歡就是,讓比賽有更多"發展"不更好.
假如落後球隊落後一分,球員有兩罰機會,就是三種狀況(兩罰不進,落後;兩罰中一,平手;兩罰俱進,超前);若是新規則,就是兩種情況.
還有,這有些"投機",例如三分被犯的球員原本罰球命中率沒這麼好,但僅罰一次就賺了3分,那還真賺.可能傳統規則他罰完後是3罰僅一中呢!
希望NBA永遠不要通過這項新規則.
論點好像是不要讓過多的罰球拉長比賽時間,本人覺得也沒那麼嚴重.只要裁判能夠把尺度吹鬆點,確實執行有先出手動作的犯規才罰球,"賴皮"的後出手犯規儘量不要給罰球就行.
就連先前講要設的「四分線」本人也覺得免了.
真的很害怕籃球會被改到以後本人不太想看.
不知各位大大覺得如何?
永遠的Jazz傳奇教練「教皇」Jerry Sl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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