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的體能操練對於運動員來說, 應該是游刃有餘的, 有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可以佐證.
我當兵的年代是在1980年代初期, 雖然只需要參加一個月的新兵訓練就可以進入軍中球隊打混, 但是當時在台中車籠埔營區, 也是被狠狠的修理過一個月.
因為當時連隊中共有8個兵是所謂的"體育專長代訓" (2個籃球, 4個棒球, 2個田徑), 結果不幸碰到一個心理變態的連長.
變態連長每天早餐之後就親自而且單獨的"提訓"我們這8人, 做不完的各種體能課程, 幾乎整個月都沒有間斷過, 也近乎沒摸過槍...
連長常說 : 反正你們以後也不會碰槍, 別人當兵2~3年, 你們身強力壯卻只當1個月? 所以這一個月要當兩年用 !!
記憶最深刻的是當時有一種叫做 "500公尺障礙" 的訓練 (不知現在還有沒有 ?) , 一般的及格標準好像是5分鐘, 但是變態連長卻要求2分30秒才算合格....
沒想到運動員的底子都非常好, 第一次正式測試時, 8個人都在2分30秒之內, 結果卻觸怒了變態連長, 立刻改口2分整必須完成!
2分鐘跟本是不可能的事, 為了這個不可能的成績, 我們8人在烈日下的障礙場地整整渡過了5~6天, 大概跑了150趟以上.....結果只有2個田徑選手能達到2分10秒左右 (而且還是徒手成績, 未持槍的...).
但是變態連長就是不放過我們, 直到旅長好奇的過來查問(因為他每天從辦公室窗口都看到8個瘋子...), 才結束這場鬧劇.
其實當年並不覺得體能課程會讓我們吃不消, 反而是心理上的挫折很大, 像是犯了什麼大錯的罪人一般....
所以我對"當兵"一直沒有好感, 雖然才短短的一個月, 但是想到就有一肚子氣, 還是很想扁那個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