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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在 11-21-2011, 5:26 上午 由 marchen 發表.第 117 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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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6-2011, 7:05 下午 403737 in reply to 403734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有篇文章寫的相當好: A pox on both the NBA's labor houses!

    http://espn.go.com/espn/commentary/story/_/page/wilbon-111114/the-nba-labor-impasse-reached-particularly-objectionable-economy



    Bjork本人就是音樂!
  •  11-16-2011, 8:05 下午 403738 in reply to 403703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除了前面 Michael Wilbon 這篇文章可以參考外, 我還想再補充一下我自己的想法:

    和 NFL 不同, 我自己認為這次是該解散球員工會的, 資方會馬上面臨到, 再繼續禁止球員打球的情況下, 現有總值 16 億美元的合約如何履行的問題 (Stern 掛保證可使之無效, 那大家就看看他是否在吹牛), 如果解散球員工會後再上法庭, 資方要面對總共 48 億美元的求償, NFL 不敢的, 相信 NBA 球隊老闆也不會團結一致去冒這樣大的險

    那可能的結果是資方立即提出一份可接受的 CBA, 而球隊組成新工會去接納

    當然也許有些球隊會依自己的想法堅持之前的最後通喋版, 但是我認為這在訴訟繫屬中, 只要球員主張, 他們在一個自由的市場可以賺到更多, 而訴諸損害賠償, 資方很可能會因為今天進行訴訟的原因, 被認為大部是由他們造成, 而在訴訟上處於很不利之地位

    依現在的情勢, 站在 NBA Team 的立場, 上策絕對是: 短期解決的方案, 提出誘因讓球員有快速再組工會的意願, 以便再恢復雙方之前擁有的 Antitrust-Exemption, 不然就是中策: 真的在沒有 CBA 和工會的情況下開打, 又要時時擔心是否違法, 在我看來, 放著整季報銷而且孤注一擲寄望在訴訟上獲勝才是最蠢的作法

    由球迷的立場, 理想的方案其實是修正 2005 年版 CBA (BRI 由 57% 下修至 52%), 先延長 1 至 2 年適用再說
    __________________



    Bjork本人就是音樂!
  •  11-16-2011, 8:58 下午 403740 in reply to 403736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carlliu:
    dandelion.:

    carlliu大所說的就是小弟最擔心的, 也是最有可能發生的

    所以小弟才覺得工會與其發表聲明, 要球員不要亂聽訊息, 不如想辦法讓球員們接收客觀的訊息, 或是教導球員該怎麼努力去得知客觀的訊息, 如果球員們不願意聽, 或者不願意自己去找, 那當然後果自負

    但是小弟也承認這的確過於樂觀, 畢竟球員對工會不是百分百信任, 更何況工會的立場到底是站在總體球員, 還是球員意見有不同比重都很難說(百分之一百二是這個...), 但即便如此, 讓球員得知客觀的訊息是工會可以做到, 也應該做到的事情吧, 但工會目前似乎沒有做這事的打算

    我倒是覺得要球員工會提供所有球員"客觀的訊息"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因為什麼樣的訊息才算是"客觀",光在這件事上定義就非常困難

    像目前資方提出的條件

    簽下去對大家有什麼影響,不簽下去對大家又有什麼影響

    要和球隊打官司,上法庭,需耗時多久,勝訴會如何,敗訴又會如何...............

    如果要做到"客觀",這些東西一定要很詳細解釋給球員聽

    問題是一些不利的訊息,工會會老實講嗎?

     

    不過說實話就目前來說,我完全不覺得"低薪球員的生計問題"可以逼使勞方就範啦

    不然這場勞資抗爭早就結束了,史騰不就頻頻放話給球員"這份勞資新協議,假如不簽,後果很嚴重哦........."

    結果勞方還是一樣沒簽啊,我不認為這是少數大牌球員+經紀人獨斷專行罔顧"民意"的結果

    這的確很難, 所以小弟才在更前面的發言說, 希望工會可以找到公正第三方, 將資訊傳達給球員們, 傳達的內容倒不一定要詳細到讓人聽不懂, 但我認為至少要讓球員們知道什麼訊息是不確實的, 以及什麼訊息是確實的, 要讓球員們有一個可以判斷自己利弊得失的管道, 而且這個管道是沒有利害關係立場的, 原本這應該是媒體的工作, 但現在這些媒體的資訊有真有假, 反而有誤導的可能

     

    至於carlliu大所說的低薪球員生計問題, 可不可以使勞方就範, 小弟雖然傾向就範, 但是如果勞方選擇不就範, 至少作決定之前, 像上面所說的, 要讓球員們了解情況, 而且這個決定理論上, 應該是實際反映多數意見的(但實際上影響力大的, 說話的確比較大聲...).

    然後少數大牌和經紀人, 他們的確沒有獨斷專行, 罔顧"民意", 可是他們所說的話或行為, 會形成一種指標, 但這個指標, 並不一定適用所有球員, 小弟不願意見到的, 就是不適用這個指標的球員們聽信了這個指標, 做出對自己不利, 卻成就別人的選擇, 這就是我認為球員需要上面所說的"管道"的原因

  •  11-16-2011, 10:42 下午 403747 in reply to 403738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Kawakami Rinitsu:

    除了前面 Michael Wilbon 這篇文章可以參考外, 我還想再補充一下我自己的想法:

    和 NFL 不同, 我自己認為這次是該解散球員工會的, 資方會馬上面臨到, 再繼續禁止球員打球的情況下, 現有總值 16 億美元的合約如何履行的問題 (Stern 掛保證可使之無效, 那大家就看看他是否在吹牛), 如果解散球員工會後再上法庭, 資方要面對總共 48 億美元的求償, NFL 不敢的, 相信 NBA 球隊老闆也不會團結一致去冒這樣大的險

    那可能的結果是資方立即提出一份可接受的 CBA, 而球隊組成新工會去接納

    當然也許有些球隊會依自己的想法堅持之前的最後通喋版, 但是我認為這在訴訟繫屬中, 只要球員主張, 他們在一個自由的市場可以賺到更多, 而訴諸損害賠償, 資方很可能會因為今天進行訴訟的原因, 被認為大部是由他們造成, 而在訴訟上處於很不利之地位

    依現在的情勢, 站在 NBA Team 的立場, 上策絕對是: 短期解決的方案, 提出誘因讓球員有快速再組工會的意願, 以便再恢復雙方之前擁有的 Antitrust-Exemption, 不然就是中策: 真的在沒有 CBA 和工會的情況下開打, 又要時時擔心是否違法, 在我看來, 放著整季報銷而且孤注一擲寄望在訴訟上獲勝才是最蠢的作法

    由球迷的立場, 理想的方案其實是修正 2005 年版 CBA (BRI 由 57% 下修至 52%), 先延長 1 至 2 年適用再說
    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我沒意見

    但我覺得你後面那句話其實根本沒解決問題

    『1-2年後該怎辦?』

    再次封館?

     

    像當時資方要求CBA簽10年...勞方卻只允許簽五年

    我就覺得很不對... 

    合約只有現在談才有意義

    而且越長越好....有個穩定的機制絕對比不穩定的制度還要好


  •  11-17-2011, 12:30 下午 403785 in reply to 403730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s789321:
    tare88:

    都是NBA球員,為什麼大家比較重視Kobe, LBJ, Wade, KG這些人的意見,比較不重視Glenn Davis, Von Wafer這些人的意見?

    很簡單也很殘酷,因為球迷或媒體花大錢在NBA上面,就是為了明星球員。所以讓他們有比較大支的麥克風也是正常的。

    小咖球員跟Franchise Player,受到的待遇怎麼可能相同?

    既然當初是靠這些明星球員賺到大錢的,現在因為這些明星球員損失收入,剛好而已。

    講難聽一點 

    我是球員的話...

    他們賺多少錢...『關我屁事』? 

    憑什麼他們賺的錢多...他們就能主導我的人生? 

    他們從來沒有給過我半毛錢...也沒為我做過半點事情...我更沒欠過他們任何人情債

    不是嗎?

    假設你是小咖球員好了。

    你能賺那麼多錢,主要靠的是大咖球員吸引球迷媒體掏錢;簡單來講就是你是沾了這些大咖的光。

    每天比賽都有那麼多的DNP,今天要換掉這些小咖,太容易了。

    你是靠他們賺到那麼多錢的,今天他們孤注一擲成功,以後你可以賺到更多的錢;但如果因為他們失敗了讓你賺的錢變少,有什麼好怨的?

    總不能小咖只想著依附大咖賺錢,風險一點都不付出吧?

    此外講到讓大咖主導人生太牽強了,沒有NBA還有很多地方有職業籃球聯盟不是嗎?小咖球員的人生只有NBA嗎,還是嚐過NBA大咖帶來的甜頭之後,曾經滄海難為水?

    小咖球員不欠大咖人情一點都沒錯,所以大咖做決定的時候當然更不用顧慮你們了。

    球迷(金主)在乎的是什麼時候可以再看到Kobe Bryant打球,不是Von Wafer。

  •  11-17-2011, 1:36 下午 403797 in reply to 403785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最近看了11月份的XXL雜誌     裡面也有提到   勞資雙方分配各一半 50%      其實球員真正拿到的錢        並不會拿到保證的一半         而資方所能賺到的錢除了收入所得的一半(甚至之上)    又還有包括電視轉播權利金的分配        還有國際性的行銷所得          老闆得到的實在是不少

    當然球員能夠靠廣告   球鞋代言得到附加收入            但那些球員都是靠自己本身的球技跟個人能耐     魅力賺的錢        羊毛是出在羊身上    

    這跟NBA能夠賺錢          也因為是球員的關係而讓NBA能夠賺錢          也讓依靠著NBA這個產業能夠一起賺錢的人賺錢             創造共利

    所以球員應該拿到合理的配額是應該的              真正賠錢的球隊收掉幾支也不錯           讓那些球員加入真正穩定的球隊          在那邊死拖活拖          大尾不掉的               也不怎麼好看   


  •  11-17-2011, 3:57 下午 403806 in reply to 403738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Kawakami Rinitsu:

    當然也許有些球隊會依自己的想法堅持之前的最後通喋版, 但是我認為這在訴訟繫屬中, 只要球員主張, 他們在一個自由的市場可以賺到更多, 而訴諸損害賠償, 資方很可能會因為今天進行訴訟的原因, 被認為大部是由他們造成, 而在訴訟上處於很不利之地位

    依現在的情勢, 站在 NBA Team 的立場, 上策絕對是: 短期解決的方案, 提出誘因讓球員有快速再組工會的意願, 以便再恢復雙方之前擁有的 Antitrust-Exemption, 不然就是中策: 真的在沒有 CBA 和工會的情況下開打, 又要時時擔心是否違法, 在我看來, 放著整季報銷而且孤注一擲寄望在訴訟上獲勝才是最蠢的作法

    世界上哪有什麼地方打籃球賺得比NBA更多,很難想像陪審團或法官會被此說服。而且球員們並非只能在NBA打球,還可以去世界上很多地方打球(這段時間也真的有人去了),球員們要控告NBA老闆們控制球員生計,感覺很薄弱。

    而對球隊老闆而言,與其兩敗俱傷,老闆們當然希望球賽趕緊開打,所以重新簽約重新開打的上策是很合理的;沒有CBA和工會的中策有很多變數,老闆們最討厭的就是變數...;至於交由法律訴訟無疑是下策,但這對於球員陣營來說,又何嘗不是下策呢?

  •  11-17-2011, 4:29 下午 403812 in reply to 403806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我也覺得球員要勝訴機率微乎其微--除了沒有花幾年時間把官司打到最後的準備,特別是如果人人都像West那樣哭窮找不到工作就會贏(NFL球員會贏的原因就是工作沒取代性,NFL獨占美式足球市場,封館造成球員不可彌補損失),多一個跑到歐洲/中國的,就多個人證明說工作不難找,但薪水卻遠不及NBA

    球員一面告官一面跑海外賺外快,根本就是搬磚砸自己的腳,如何能勝訴?


  •  11-17-2011, 4:48 下午 403813 in reply to 403812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美國的法官管不到歐洲, 中國或美國以外的任何一個地方. 能不能到美國以外的地方打球不會是他們關心的重點.
  •  11-17-2011, 4:52 下午 403814 in reply to 403663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henrydu0:

    好吧.....最壞的打算就是自己玩2k.... 

    其實我很不了解賽爾提克那兩位  

    個人認為 如果真的有縮水球季 那今年或許是最後一次三巨頭+RR合體衝擊冠軍

    趁著別隊沒什麼時間熱身練習  波士頓靠著經驗跟不錯的團隊默契  在少幾場比賽的賽制下 或許還算有利

    現在看來 唉.....

    記得當時espn做了一個羅素跟KG對談的節目

    羅素期許KG能穿著綠衫在多拿幾個冠軍 好像要他拿三個吧   KG也微笑答應 

    現在看來根本就是個屁.... 

     

    換個角度想

    PP KG甚至Nash 還有一些其他年事漸高的球員為什麼態度這麼強硬?

    損失今年球季  損失的是他們現有合約中最豐沃的其中一年

    等他們現有的合約到期 下一張就算是復數年總和的合約大概也比跟今年的薪水差不多

    更別提損失掉整整一年沒剩多久的巔峰期 是多少金錢也買不回來的

    他們大可跟Kobe一樣建議球員趕緊接受資方的條件回球場打球

    反正死道友又不是死貧道 Howard CP3 Durant Rose這些年輕人未來的利益跟他們老一輩的有何相干?

    說穿了 就是這次資方逼人太甚 斯可忍孰不可忍也

    如果已他們為首的這一輩明星球員接受了對他們來說宛如馬關條約的CBA

    恐怕會被年輕一輩的球員罵到臭頭

    而且要是他們在這次談判中無條件全盤答應了資方無理的要求

    資方食髓知味 誰來保證他們六七年後不會再來這麼一次?

    那我們身為球迷的 是不是每隔幾年也只能摸摸鼻子認栽沒球看的日子?

    上面有板友開出選擇題

    我的選擇也是A 寧可今年球季泡湯

    不過跟奇檬子無關 只是覺得如果泡湯一季可以讓資方也損失慘重學到教訓

    不要以為可以隨便不管球迷死活而用lockout當談判手段

    那我覺得一年沒NBA看的代價可以接受

     


    We ride together
    We die together
    Red Bulls for life....
  •  11-17-2011, 4:58 下午 403815 in reply to 403813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Stone_Stone:
    美國的法官管不到歐洲, 中國或美國以外的任何一個地方. 能不能到美國以外的地方打球不會是他們關心的重點.

     

    沒錯 而且雖然程度差一截 可是加拿大也有個美式足球聯盟(CFL) 雖然規則稍有不同 可是不代表NFL球員完全沒地方打

    更何況美國當地還有個室內美式足球聯盟(Arena Football League, AFL) 雖然程度更糟 可是不管AFL還是CFL都有球員挑戰NFL成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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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7-2011, 5:11 下午 403816 in reply to 403814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wesdeneo:

     

    換個角度想

    PP KG甚至Nash 還有一些其他年事漸高的球員為什麼態度這麼強硬?

    損失今年球季  損失的是他們現有合約中最豐沃的其中一年

    等他們現有的合約到期 下一張就算是復數年總和的合約大概也比跟今年的薪水差不多

    更別提損失掉整整一年沒剩多久的巔峰期 是多少金錢也買不回來的

    他們大可跟Kobe一樣建議球員趕緊接受資方的條件回球場打球

    反正死道友又不是死貧道 Howard CP3 Durant Rose這些年輕人未來的利益跟他們老一輩的有何相干?

    說穿了 就是這次資方逼人太甚 斯可忍孰不可忍也

    如果已他們為首的這一輩明星球員接受了對他們來說宛如馬關條約的CBA

    恐怕會被年輕一輩的球員罵到臭頭

    而且要是他們在這次談判中無條件全盤答應了資方無理的要求

    資方食髓知味 誰來保證他們六七年後不會再來這麼一次?

    那我們身為球迷的 是不是每隔幾年也只能摸摸鼻子認栽沒球看的日子?

    上面有板友開出選擇題

    我的選擇也是A 寧可今年球季泡湯

    不過跟奇檬子無關 只是覺得如果泡湯一季可以讓資方也損失慘重學到教訓

    不要以為可以隨便不管球迷死活而用lockout當談判手段

    那我覺得一年沒NBA看的代價可以接受

     

    這樣子說法推算下來很合理

    那些領高薪的球員應該比較會偏向趕快讓球季開打         因為這樣比較有賺頭     因為他們也許沒有下一張合約         要賺就要趁現在

    也許一堆年輕球員只想為了一口氣而爭          看似真的有些愚蠢          但球員裡面         還有球員工會帶頭的Fisher   Hunter      一定會有一些資深而且真正有腦袋     有想法        會把比較正確的觀念帶給那些年輕球員             人們都會去思考    球員亦是 

    也許一開始只是一種不爽的奇蒙子不打         現在是為了某種公平   還有自身權利跟利益做奮戰        有什麼不對的

    就算球員要過他們的糜爛生活我們管不著       但是有沒有想過退休之後         誰又關心他們            沒有籃球之後          那接下來的日子他怎麼去賺錢誰又關心過

    看看多少名將退休之後有財務危機的    有些我們知道          但有些我們根本不知道             這跟懂不懂的理財是一回事        但對於那些眼中只有籃球其他什麼都沒有的球員來說

    退休之後         他們的謀生能力一定會有問題        

    所以該他們賺的     他們能爭取的           本來就該去爭取


  •  11-17-2011, 5:16 下午 403817 in reply to 403806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tare88:
    Kawakami Rinitsu:

    當然也許有些球隊會依自己的想法堅持之前的最後通喋版, 但是我認為這在訴訟繫屬中, 只要球員主張, 他們在一個自由的市場可以賺到更多, 而訴諸損害賠償, 資方很可能會因為今天進行訴訟的原因, 被認為大部是由他們造成, 而在訴訟上處於很不利之地位

    依現在的情勢, 站在 NBA Team 的立場, 上策絕對是: 短期解決的方案, 提出誘因讓球員有快速再組工會的意願, 以便再恢復雙方之前擁有的 Antitrust-Exemption, 不然就是中策: 真的在沒有 CBA 和工會的情況下開打, 又要時時擔心是否違法, 在我看來, 放著整季報銷而且孤注一擲寄望在訴訟上獲勝才是最蠢的作法

    世界上哪有什麼地方打籃球賺得比NBA更多,很難想像陪審團或法官會被此說服。而且球員們並非只能在NBA打球,還可以去世界上很多地方打球(這段時間也真的有人去了),球員們要控告NBA老闆們控制球員生計,感覺很薄弱。

    而對球隊老闆而言,與其兩敗俱傷,老闆們當然希望球賽趕緊開打,所以重新簽約重新開打的上策是很合理的;沒有CBA和工會的中策有很多變數,老闆們最討厭的就是變數...;至於交由法律訴訟無疑是下策,但這對於球員陣營來說,又何嘗不是下策呢?

    看來很多人還是不明白, 這裡講的反拖勒斯法訴訟是針對什麼, 建議回去看我第四頁的說明:

    Salary Cap, Max Salary, 法定新人約, 團隊薪資上限, 這些規定被視為資方聯合攏斷壓低球員的薪水, 對市場自由作出過多的限制, 同樣在 NBA, 如果沒有團隊薪資上限, 現在拿幾百萬一年的, 只要打的好, 是否在成為 FA 時可以主張, 我要千萬年薪, 總有球隊像紐約這樣願意, 也給得起, 也就是說一切交由市場決定, 這跟是否你除了這裡, 還有沒有別的地方可去沒有關係



    Bjork本人就是音樂!
  •  11-17-2011, 5:25 下午 403819 in reply to 403817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反托拉斯法有其限制:如果是跟工會團體和議的結果就不是違法,也就是說原來的CBA並沒有違法,之前跟工會雖然談不攏,但也沒有違法

    球員不能解散工會,才去說"從前"Salary Cap, Max Salary違法,因為那是跟工會合法狀態下訂的條約

    所以說球員現在雖然能告,但針對反托拉斯法這點,勝訴機會是微乎其微的

    現在是針對封館造成的損害要資方賠三倍比較有搞頭,而這點是否能勝訴,關鍵在封館是否造成球員無法彌補損失--從球員一窩蜂往海外跑來看,這點也很難勝訴


  •  11-17-2011, 5:27 下午 403820 in reply to 403812

    • sam is not online. Last active: 04-09-2012, 5:42 下午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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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No Deal: 球員工會拒絕老闆offer

    球員要打贏反托拉斯官司我看很難,NBA跟NFL的結構差很多。

    NBA聯盟是提供了一個平台讓球員可以在這打球賺錢,卻沒有規定打籃球的只能在NBA打球不能往歐洲或是其他聯盟打球。

    球員生計還是有辦法維持願意到其他籃球聯賽就可以賺錢,球員沒有任何合約在身要去哪打球都是可以的。

    NBA有規定只要在NBA打過球的不論是否有合約在身都不能到NBA以外的聯盟打球嗎?

    如果有這樣的規定那反托拉斯官司勝訴的機會相當高,沒有那就很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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