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Eric Gordon只打"9場"
9場的平均是20.6分, 3.4助攻, 2.8籃板, 太陽開給他4年5837萬, 並且黃蜂match了這個合約
前一年2010-2011他是生涯年: 打56場, 平均是22.3分, 4.4助攻, 2.9籃板
簽完約的兩年, 一年打42場, 一年打64場
去年他才25歲, 降到15.4分, 3.3分, 2.6籃板...太陽應該很慶幸黃蜂當時match了合約
太陽高層很容易會把Bledsoe跟Gordon聯想在一起: 比照Gordon的4年5837萬, 開4年4800萬, 留500萬-1000萬議價或match合約的空間--不能更多了, 我認為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