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若要擴大規模
擴到42隊就好了
分區分六小區
每三小區組成一大區
因為這樣每隊有41隊對手要比賽
跟每個其他對伍各打2場(主客場各分一場)
一季剛好就打完82場
反正NBA最多每季打82場例行賽
順便每隊擴建二軍
以應不時之需
純屬個人意見
請大家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