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001: sam: 看來這位兄台真的弄不清楚我寫的,我當然知道你說的事情,不然我在之前的文章怎麼會寫有些監獄可以讓某些犯人去工作呢。
打個比方明德外獄監獄是讓一些情節很輕的人可以在這服刑,他們就可以比較輕鬆,但是相反的這些重刑犯就我的想法。
就是不讓這些人有看書、放風、看電視、聊天,等等活動,我之前也說過了特赦輪不到他們。
一槍斃命對這些人太便宜他們,要讓人活的痛苦從生理方面下手不好玩最好玩的就是要從心理層面下手,那才是最痛苦的。
所謂的刑求也不過是如此,不斷的打擊對方的生理還有心理狀態,直到對方的心理崩潰就等於是成功了。
那為什麼要廢除死刑?
可以又給對方身體+心理折磨, 然後依然執行死刑阿!
就跟你說不要想太多, 不要多此一舉為了要廢除死刑找些有的沒的藉口,
連身體+心理折磨都拿出來狗屁了.
或許這就是你的討論方式,我接受你的語調,不過為何可以請你說明為何不廢除死刑嗎?
然後比較一下這兩種的方式就你來看的優缺點在哪,說真的我也想看看你的見解。
不管如何我所支持的就是廢除死刑,但是我支持的廢除死刑不代表就是讓那個人就此在牢獄中過完一生,從此不必為了他犯下的罪做更大的付出。
因為我不認為一命償一命或幾命的做法是有效的,我認為我們該思考的應該是,是否有更大的警惕作用讓想犯罪的人就此打住。
你的不廢除死刑見解如何我也想看看,不要只會講別人的缺點而自己卻都不提出你的論點讓別人可以討論。
等到對方提出更新的說法你卻又兩三句的講完了但是你的不支持廢除死刑的論點在哪我卻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