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裁決是何守正犯規,聯盟的說法是一開始就是何守正犯規,那就沒甚麼誤判說,,
都以經用慢動做撥了每個人的肉眼跟角度看法都意見不一樣,何況裁判第一時間就又判決,姑且別說是不是連續動做,
如果我是裁判我會算進加罰,因為陳信安動做太流暢,以慢動做來看也是一格兩格來算粉難判斷,如果每球都用重襏畫面來決定的話,一場球賽要打幾分鐘阿?假設每球都用第幾格來算的話,那之前有人類似陳信安這個動做是不是要一一調出來看,那我想之前粉多人進的球都要被判不算摟,
我的意思是說不論NBA或SBL陳信安這一球80%裁判都會判進加罰
原因:1動做沒卡卡的有很流暢
2那個裁判會為了連慢動都分不清處0.00X秒把這麼漂亮的美技判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