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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沒公共廁所

  •  01-24-2008, 8:58 下午

    • 狗熊 is not online. Last active: 2015/11/27, 11:37 上午 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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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於 09-14-2006
    • 台北市
    • 高中校隊

    台北市沒公共廁所

    台北市沒公共廁所
     
    台北市的捷運站,公共廁所,設在月台裡面;上一次廁所二十元。台北市的公園,完全沒有,設立公共廁所;人們只好隨地便溺。
     
     
    來源:民視FTV
     
     
    捷運廁所設站內 民眾大呼不方便 2001/01/11
     
    捷運車站是許多民眾每天必經的交通轉運站,在捷運站內依歸定都設置了公共廁所,可是經常還是可以看到部份民眾急著在捷運站外找廁所的窘態。根據記者實地了解,目前只有淡水和新店兩個車站設有站外廁所,方便路人使用。
     
    捷運開通至今,許多人試過在醒目的交通轉運站找洗手間,然而許多轉運站內,不是根本找不到洗手間,就是必須多花一道程序買票進站才能使用。
     
    雖然捷運局在去年七月份,已經在淡水和新店兩個旅客量比較龐大的車站加設了站外廁所,不過尚不能完全普及。這樣的不方便是捷運局當初規劃時始料未及的,也是大部分民眾感到捷運局不夠貼心的地方。 
     
     
    北市半數公園 竟無公共廁所 2007/09/20
     
    台北號稱國際城市,但是居然有半數以上的公園裡沒有公共廁所,導致週邊環境髒亂不堪,長期為民眾所詬病,看來郝龍斌市長所提出的許多政策,都需要再經過檢驗。
     
    跑啊!跑啊!跑到公園裡,居然連一間廁所都沒有,萬一肚子痛或是內急,真的會把人給急壞,實在讓人無法想像,跑了大半個公園,居然連間公廁也沒有,實在不可思議。
     
    不說你不知道,說出來會讓人嚇一大跳,在台北市公園路路燈管理處所列管的185個公園,有設置公共廁所的不到1/2,民眾和市議員都覺得實在太離譜了!
     
    不管官員怎麼解釋,號稱是國際大都會的台北市,連基本的公廁都做不好,看來要達到郝龍斌市長所提出的零容忍的目標,民眾得再等等了。
     
     
    台北市政府討論區的相關回應
    來源:台北市政府網站討論區
     
    http://forum.taipei.gov.tw/sp.asp?xdurl=BBS/board_reply_list.asp&mp=666&icuitem=92940&CtNode=671&captcha=Y
     
     
    No. 6 標題 Re:【轉貼】台北市沒公共廁所 文章序號 9236
    發表人:/臺北市政府/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發表日期:2008-01-25 17:31:16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感謝您對捷運事務的關心與支持,有關您對捷運站廁所設置與使用的意見,本公司說明如下:
    臺北捷運系統係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規劃、依車站可用空間、設置廁所於付費區或非付費區。有關部份廁所雖然位於付費區內,惟民眾有使用廁所之需求時,車站服務人員皆會同意民眾進入車站使用廁所,使用上仍相當方便。此外,車站空間原即相當侷促,實無法再挪出空間增建廁所,有關您的看法與意見,在未來捷運路網規劃設計時,將會納入評估考量。
     
    再次感謝您對臺北捷運的愛護,未來尚祈您不吝給予指教。如有其他疑義,可電洽本公司24小時客服中心(02)218-12345。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敬啟
     
     
    No. 8 標題 Re:【轉貼】台北市沒公共廁所 文章序號 9463
    發表人:db_*** 發表日期:2008-01-30 09:40:56
     
    敬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台端反映「本處轄管公園有設置公廁者不到1/2」乙案,本處敬復如下:
    既有公園內之新設公廁往往涉有下列必須考慮之因素:
     
    (一)基本條件:須檢討不得造成綠覆率低於60%(園路、步道、球場、各項設施、舖面、涼亭、噴泉、公廁等均造成綠覆率減少)、半徑250公尺內未設有公廁者(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之公共設施:如運動中心、地下停車場等所設置之公廁)、前後院空間深度足夠、須有無障礙設施等之設置空間等。(相關法規請參閱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篇、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臺北市公園開發都市設計準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臺北市公共廁所興建管理要點等多項法令)。
     
    (二)公園周邊居民之支持:既有公園內於倡議設置公廁時常遭周邊緊鄰公園居民強烈反對,往往擬定政策經良久規劃及編列預算後仍難以得到當地住居民眾支持而不易執行,雖反復召集協調會亦無法獲得共識,甚至亦有協調在案,施工前仍遭強烈抗議阻止而撒案之案例。
     
    基於上列因素,本處於各界建議在公園內設置公廁時均審慎配合規劃,祇要建管等法規條件與年度預算許可,並與社區里民協調取得共識均儘量配合設置,但限於法令對1公頃以下及91年5月31日臺北市公園開發都市設計準則發布實施前之公園並無強制性設置公廁規定,因此對於未設置公廁之公園,目前本處在與社區里民協調困難時係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簡易活動廁所設置要點」及「臺北市公共廁所興建管理要點」,儘可能設置簡易活動廁所,以解決民眾在公園內最迫切之基本衛生需求。
     
    感謝您的來信,對於上述之說明 台端如有疑問或建議,歡迎來電本處,期望能直接為您說明,或撥打1999市民服務熱線,即有專人24小時為您服務,謝謝您的來信,敬祝您健康、快樂。
     
    (承辦人:周緒暉 電話:28616103)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處長 陳嘉欽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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