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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殺一個人不需什麼理由?

  •  08-27-2009, 1:35 上午

    Re: 為什麼要殺一個人不需什麼理由?

    k506260:

    我真的對台灣所謂的人權團體頗反感的...

    樓上有提到人權團體常提的"給他們一次機會"

    但是誰給受害者機會呢?

    在我認為 殺人犯 強暴性侵害犯都是該死的...

    這種人剝奪別人生命自由的權力何來"人權"來保障他們

    但是總有些偽善者出面OOXX...唉

    忍不住發洩一下

     

     

    同意樓上。死的不是他們親人,他們當然毫無感覺。

    就算是精神病人,殺了人也應該當作危險人物関在精神病院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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