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這樣吧~
以後要簽ai的一率先用10天的合約先試打再說~
10天一到看ai或教練或隊友老闆滿不滿意再簽年約...
10天不夠還可再簽一次,此乃試用期打法...
也許AI會帶起這股流行喔~以免簽了約又不愉快的...
各位覺得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