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就是有法律照法律走,沒有規定的地方就依習慣,沒有習慣就照法理,
按照規定申請取得合法利益,請問為什麼還要被扣上"個人利益至上,枉顧道義"這種八股的大帽子?
國泰不管姜鳳君個人意願跟已經不是其員工的事實還想要控制她的工作權,
怎麼來著? 這就有風骨,有義氣?
還是有道義這個帽子不適用於財團?(小聲問一下,有適用於大記者嗎?)
噯...我真懷疑,這又出現一個分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