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uang03:
你好 想請問兩位大大
小弟一直不懂先簽後換的點在哪裡 .....
對球隊當然好 因為不至於讓 free agent 白白跑掉 一場空
但是對球員本身呢 除了可以跟母隊簽比較大比較長的合約之外 被母隊先簽後換似乎就沒好處了 反而未來球隊還會少了一些主力
比如說 raptors 先簽 bosh 後換 boozer
要是 bosh 以自由球員身份加入 jazz , 那以後第四節 jazz 可以擺出 bosh + boozer 的陣容
又或者 raptors 先簽 bosh 後換 bynum
要是 bosh 以自由球員身份加入 lakers , 那以後第四節 lakers 可以擺出 gasol + bosh + odom + artest + kobe
當然我知道有些球隊有薪資上限不是想簽誰就簽誰 這裡只是用 jazz and lakers 來舉例
比較長比較大的合約當然很吸引人
可是對這些以總冠軍為目的球員 保持未來球隊的競爭力也很重要吧
raptors 的新聞稿說 全力留下 bosh , 留不下也要先簽後換 !!??
對這些以總冠軍為目的球員 未來球隊少了一兩個明星球員強力隊友比每年合約少個兩三百萬還要嚴重吧 ......
為什麼這些球員答應被先簽後換呢 .....
1. 礙於薪資上限,球員想去的隊伍無法直接簽他,所以必須與原球隊先簽後換。
2. 球員對於原球隊有最後一份情義在。
3. 與其他球隊簽新約,則自動喪失大鳥(或早鳥)資格。但若與原球隊續約再交易,可保有大鳥資格。
4. 受限自由球員,原球隊可以比照他隊出價留人,此時球員沒有選擇。
大概就這幾種情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