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現實一點,或者說「功利主義」一點。如果殺100個人當中,有99個是殺對了,有1個是殺錯了,我也認為那是值得的。前面KawakamiRinitsu說得很好,但現實整個社會的治安管理上,不是學術討論。這就好比在討論大陸的民主問題的時候,你必須從他們整個管理層面的角度去看,而不能用一個框架套上去,認為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我10年前以前住在紐西蘭時,曾經有一個議題被廣泛討論:一個囚犯,他住在牢房裡,每個月的需要政府支出約34000元台幣,而當時一個中學教師的月薪,也是約34000元台幣。那問題來了,對於重大惡行者,為什麼我們要投入如此多的心力去為他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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