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 over-36
這邊我說一下我的看法
其實36歲規則 對PP根本沒有影響, 對球隊才有影響, 或是說球隊受到豪華稅影響, 不得不影響PP.
原來說的四年9600萬是沒有錯的, 以PP 10+ 球齡, 加上他起薪2100萬*105%的算法的頂薪, 9600萬算起來是蠻像的 (我沒仔細算過)
我不知道PP 36歲是什麼時候, 這邊假設他是到第五年合約才會開始.
那麼如果PP簽的是五年約, 跟4年約有什麼差別?
(為了計算方便, 每年都算1500萬, 4年6000, 5年7500萬)
對塞爾提特而言差別就非常大, 主要原因是, 如果是5年約, 頭四年光PP的薪資計算不是1500, 是1500+375=1875
375如何來? 1500/4=375
PP這五年的薪水還是每年照拿1500, 跟1875一點關西都沒有.
如果PP跳出是為了讓球隊省豪華稅, 36歲規則反而讓球隊沒省到太多.
PP簽四年約不受36歲規則影響, 但是如果是四年以上的五年約或是六年約的合同, 都將視為36歲規則合約, 頭四年的薪資反而會破表.
PS: over-36 參考 LARRY COON 第49題. What is the "Over-36" rule?
cba原文沒看
(抱怨: ESPN的"costly salary-cap implications "真是不如不說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