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771118:
一點都不會同情他....
我承認國家對於運動選手的補助跟保障差很多
尤其又是以企業贊助的觀念上來看(台灣的企業寧可花大錢去買F1或北京奧運的贊助權)
但是吳家所說的:要生活...
吳打球的賺來的錢應該是很多人一輩子都賺不到的
況且打者他的名氣也可以開球館或者是開餐廳等等都可以
他本身就是職業選手!!!!應該自己找贊助跟合約!!!!
入籍新加坡我還能理解是因為比較好的環境跟比較好的待遇
但入籍對岸....我看不出來有什麼好處= =
你掛者中華台北的名聲也可以世界到處去比賽阿(以現在的兩岸關係來看)
我支持像志傑一樣加入對岸的聯賽去取得較好的薪資(有點像是國際球員去NBA打球)
也支持盧彥勳跟曾雅妮去對岸比賽賺獎金!!
重點不在於環境...重點是你有沒有那個尊嚴....
PS拿妮妮的例子來說:待遇比吳好千倍左右也還是沒有接受例子阿
把全部的事情丟給體委會跟政府.....感覺就是理由哥!
重點是你幹嘛沒事封殺人家??
被封殺根本賺不了錢
你沒工作然後在社會上被封殺
有人請你去工作你不去??
最愛的一張專輯
John Mayer-Room For Squa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