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是"轉會手續",只是這次不是搞個24人名單,而是只要
台灣球員不聽話不給徵招的就通通封殺
轉會手續可能要請教像朱哥這種有在大陸從事籃球方面的
工作者,到底規定是如何呢?是FIFA規定不同球會之間轉移
一定要上個球會的轉會許可嗎?各國都一樣嗎?還是礙於工作
簽證有規定這類的工作內容一定要有這些東西等等
而之前耳聞這件事情我都還在想不可能吧....大家討論對於解套辦法
可能會是新聞所說的"醫療證明",但是假如另一邊的球會球隊
要對球員測試,不知道籃協會不會又用這個理由駁回(所以假如
沒跟在籃協裡那些有勢力的母球隊溝通好,恐怕......)
另外,我覺得球員們也許該自立自強想辦法反抗這種規定,譬如組
球員工會(這邊只是舉例,不講現實面),雖然SBL還只是半職業聯賽
,但竟然都有國外球會可以當例子,也許制度早一點建立起來會比較好
(況且我看實際狀況,球員工會的功能要成熟恐怕還要時間,一開始我猜
還是會給某些球團球員當會長,早點建立慢慢進步會比較好)
聽說丁守中理事長最近要選立法委員不是嗎,應該是個很好的時機點
,球員們自己加加油起來反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