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tford: 有太多原因,一方面是現在的6呎11吋以上的中鋒大多數都不苦練禁區得分技巧和16-20呎左右的中距離;另一方面則是NBA當年把規則改變了.
後者需要解釋一下:許多人都知道2001-2002球季NBA修改了規定,取消了非法防守(不得對未持球的球員進行包夾),變成了防守三秒,有人說這是為了當時全盛時期的Shaq而訂定的,那時候他真的太強,許多球隊常常抱怨來不及包夾他,來不及包夾的後果就是...大家了解的啦!NBA開始防守三秒後也就等於可以實施區域防守了,這自然壓抑了中鋒的得分.老實說,如果現在的NBA還是實施非法防守的話,我看Shaq再多拿個2-3屆得分王也沒問題.
Shaquille O`Neal真是個偉大的球員,NBA居然需要因應他而改變規則,上一個讓聯盟改變規則的是中鋒George Mikan,Mikan因為全盛時期太愛''肆虐''禁區而迫使聯盟必須把禁區變寬來減低他的破壞力.
P.S:最主要的,要再出現像當初四大中鋒一樣有主宰力的中鋒人材實在很困難,所以要有中鋒再拿得分王我看是比登天還難.
如果我沒記錯是
MIKAN 令NBA 加大油漆區, CHAMBERLAIN 令油漆區再加大而且加入GOALTENDING, BARKLEY 令聯盟加入背籃5 秒, 之後就是SHAQ 的假性聯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