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個想法! 只要被政府徵招列為國手培訓名單內! 一天薪資600元上下! 出征比賽期間交通費用與住宿費用全免以外! 一天薪資1200元上下!
如果為國奪下前3名的選手們! 不只領現役比賽的獎金 還可以領月退俸(至於多少錢呢!? 我覺得一ㄍ月約2萬從52歲開始領到過世!) 或是提早安排這些
國手退役後! 到不同需要專業訓練的單位去做指導員或是安排其他相關運動工作! 只要被徵招的職業選手.國家要義務幫保高額保險 (至於要保到多少才合理 這應該要有專家來評估)
以上是小弟我一點點看法! 不過想過想~~~政府也不之道會不會來這邊看看民眾或是運動員的心聲跟建議! 哈哈哈! 寫寫好玩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