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和學生到底能不能簽合約這個問題
在常理上來說應該是不行的
我猜頂多是變向在校規裡規定----若學生因為個人原因導致無法代表學校校隊參賽將依校規懲處等等
前面提到的HBL輔導轉學的例子應該也是如此
不太可能直接和學生"簽合約"
至於是否正確可能還是要看圓球有沒有專業人士解答
其實明道若是真的很在乎這個問題
不管簽約不簽約
以後也可以改用這個"校規"模式來規範這些學生球員
不管你是什麼身分進入學校
校規總是要尊守的吧
就讓這些學生球員自己衡量得失
如果最後人家願意乖乖被你罰放棄學業學籍打SBL那學校也沒什麼好說
畢竟人家也照你的校規被罰了
不過換另一個角度想
國內球隊真的有需要去找大二的球員嗎?
很多球隊自己一堆潛力新秀、未來之星都還在板凳上坐著
找了這麼多人結果一個個慢慢又消失
最後結論就是球員練不起來
這對球員對整個籃球圈似乎也不太好
畢竟在UBA有固定比賽機會應該不見得比在SBL板凳上坐著進步來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