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丁理事長、陳院長和蔣部長,我叫野狗阿徹。
這是我曾經在某個籃球討論版發文集合大家振興台灣籃球的方案和意見:
1. 籃球員公務員化,報考制。 籃球聯賽由地方政府共同辦理,地方政府先從直轄市,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開始。(賀! 地方政府已於2月/2012開始和SBL合作了! 新北裕隆、北市達欣、中市璞園、高雄台灣大四支球隊! )
2. 籃球比賽,各隊贏球時的門票收入給球員當獎金,球員的表現也代表獎金的多寡,由球迷票選MVP名次來排列。(此想法來自漫畫ONE OUT)
3.振興籃球其實最重要的就是基層部份開始做起,如何讓整個籃球制度完整化。首先將籃球最高殿堂的SBL轉型成全職業聯盟比賽。
4. 另外,由於台灣人口數的關係,建議賽程縮短,配合球隊地方化,地方政府認養球隊,球場設施更新加強化,加上行銷部分的配合之下。球團與地方政府的社會關懷活動,參予公益活動。球員退休後的就業輔導,加強基層培養學校的技術設備等等。
5. 現在基層的籃球比賽好不容易有HBL和UBA,不過UBA的比賽場次實在太少,有專家比較日本和韓國的大學比賽比起台灣多很多,如果能讓基層籃球一直延續下去,整個籃球水準才會提高,畢竟多打比賽才能持續進步。
6. 首先,是要將台灣球賽的場地規格、比賽規則都比照國際賽設置,
再來,就是要各隊的教練及球員在比賽上能增加防守的強度,
以及,別再濫擲外線,多點戰術和跑位,得分手段可再多元化,
(提升教練的程度)
再者,職業球隊地方化有其可行性,可由在地財團投資合股共同發展,
最後,希望之後選秀或是個別招生能有學歷限制,至少大專、大學畢業,或服完兵役才可打職業賽,不然,只是看學生打球,台灣職業水準會被拉低!!
7. 籃球公務員?真的是很不錯的想法!
但請問他們的工作是甚麼?打籃球來娛樂球迷?
不要小弟講,有很多球迷甚至還不到要繳稅的年紀哩!
對小弟來說,要愉悅我的心情,其實還不用到他們!
倒是縣市政府組球隊,好像還是比較可行!
但關鍵還是只有一個!就是經費..講殘酷的就是沒有錢就沒得玩!
如果球員坐領政府支付的薪水,那請問我們身為納稅人,
進場看球還需要收門票嗎?那門票營收的比例是給球員?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縣市政府努力增加財庫收入,那我辦招商有成,所以我就因該可以領回扣囉?
更何況沒有道理一隻羊剝兩層皮!除非你嫌你錢真的很多!不然,這是有爭議的!
一個職業運動的發展,要靠政府的支持,是絕對不可行的!
那是單純的商業行為,經營不善就是倒!沒有二話好說..
但推(發)展體育,才是政府的責任!不能因為今天我們喜歡籃球,
所以就一直要求政府應該重視籃球,甚至排擠其他的運動!
今天台灣運動人口不少,到處都可以打籃球,人人都會來個兩手,
若是以推展運動的觀點來看,小弟到覺得這樣已經很不錯了!
只是可惜,近年來我們在國際賽的成績並不理想,
那該檢討的並不在我們身上!我們要做的是甚麼?
有時候該放下手邊的遙控器,換上球鞋到場上去享受這個運動,這樣不是更好?
8. 如果要改善台灣的籃球環境,首先:
一. 必須將球員個人薪資上限解除,改為團隊薪資上限,也必須設立球員最低保障薪資。 例如:最底薪條款一個月十萬,或是改為一年算,一年120萬這樣。
二. 廢除練習生制度,讓選秀更趨於公平。
三. 洋將提高身高限制級薪資上限,及開放兩個甚至三個的人數,也可採用cba的做法,四節五人次或是四節六人次,這樣可以不用太依賴洋將,也可讓本土球員有對抗到洋將的機會。
(例如一隊擁有兩個外援,第一節兩個都上,第二節也一樣,那這樣 三四節加起來,你只能讓一名外援上場,這便是四節五人次,另外,如果可以的話,開放任一華人都可以報名參加選秀,提高選秀競爭力。)
某一年夏天 的「我與籃球這玩意兒 」
http://tw.myblog.yahoo.com/howlingmoo-25/archive?l=f&i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