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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東區冠軍](1)MIA vs (3)IND

  •  05-23-2013, 7:00 下午

    Re: [東區冠軍](1)MIA vs (3)IND

    dandelion.:
    La Boy:
    懶人:
    La Boy:

    我倒是覺得有走步了吧。

    不過關鍵時刻給球員自己打,這觀念是不是有問題啊!

    比賽就該照比賽規則來吧。 

     

    這種潛規則應該要改 

    不然以後最後一擊進攻方都可以出肘、走步

    防守方可以拉人、推人好了....

    根本變美式足球或WWE了吧! 

     

    不過還是誇一下LBJ,這場發揮不錯,但是功勞鳥人可是不能少的

    溜馬也表現不錯的,West打得真悍,蠻不錯看的比賽。

     

    最後一球嗎

    其實現在很多網路酸民都在吵這一點

    不是說你啦~不要想太多

    所以比賽結束後我就一直在看那球

    我倒是認為沒有走步的

    至於要照業餘規則來走可能比較困難吧

    畢竟這是個商業聯盟,需要不斷打造英雄

    首先上述第一句是我看比賽的的想法而已

    (先移動腳,在運球) 

    也不是來吵,所以別見怪了。 

    還有其實LBJ的腳步並不是非常乾淨,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我知這是商業聯盟,所以會有此情況

    但我發表純粹是以籃球面來看

    所以倒是挺想看這歪風,快快結束罷了!

    而且一直好奇一事,各位怎麼看裁判 ...

    關鍵時刻裁判不能判,比賽時有誤判,被罵的狗血淋頭,原來這年頭作裁判的也被逼得裡外不是人。真辛苦啊! 

     

    至於業餘是何意思,有點不懂

    是說國際規則嗎? @@ 

    如果是,那到是第一次聽到,國際規則是業餘的 ..... 

     

    只記得只有NBA在為球星改尺度規則,感覺這規則比較算業餘(籃球面來看)吧,只是裡面的球員卻是職業的,所以挺矛盾的

    自己安慰解釋一下,反正都只是要賺錢而已? -  - 是這樣嗎 

     

    補充一下,West延長賽倒數約20-30秒時的關鍵投籃刷眶而出沒進,還蠻傷的,然後之前罰球沒把握好,不然也不會有LBJ的之後的演出!

    (灰熊上一場也是豆腐罰球沒把握,不然能1-1的,罰球真的蠻重要的。) 

    國際比賽像奧運 世界盃 都是業餘比賽 我想他的意思是業餘比賽所使用的規則

     

    http://nba.pixnet.net/news/article/2013-05-23/32460/32478

     

    OK,答案出來了,

    希望別再把焦點放在走步與否上。

     

    LBJ最後那球決殺確實沒走步,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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