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mty16: La Boy: lllason: kemty16: 1.LBJ目前已經成為完全自由球員,先簽後換的門路是不可能了 ...[恕刪]
Gerald Henderson
想請教kemty16 大關於先簽後換和Option out的關係,
因為看到ptt 和 文章在討論快艇,火箭等球隊將傾全力交易LBJ,
所以想問一下LBJ真的Option out 後就沒有先簽後換的機會了嗎?
可以先簽後換,Miami依舊保有開最長最大合約的權利(鳥權)
不過前提是新東家有Miami想要的人,不然這種成人之美很難看見~
還有K 16大所說的可能有點小問題,在薪資以下的球隊是不會有中產可以使用的 ( 湖人 黃蜂 太陽 這種薪資低到不行的球隊都沒有使用額外條例的權利
這點待釐清,不知有沒錯 ...
這部分可能要問老先覺級的賢拜
例如紅爵士、marchen、野獸大才知道
但據我所知
中產條例是每個球隊都可以用的
我手上找不到詳細的CBA內容
但就可查到的資料都沒說薪資未達上限不能用中產條例
更正確的說
目前我所知道的只有
薪資超過團隊上限(還是超過豪華稅線?)只能使用半額中產(去年是約330萬)
而且
如果真的簽來了詹皇
薪資也差不多到頂了
怎樣都可以再動用中產階級條例補強.....
這個中產和薪資限額的問題,可參考另外一篇討論 MELO想奪冠,該加入公牛還是火箭?
裡面有幾位大有寫到
大概的內容記得是現在有薪資空間的球隊,在簽自由球員前必須把隊上有鳥權等球員先做好續約或宣告放棄
然後要預留不滿人數的薪資額度之外,才能用剩下的薪資空間裡,去簽自由球員
(意思大概是怎麼簽都不會超過薪資限額,例如下季在傳薪資限額在6300萬左右)
沒有超過薪資限額時,是沒有中產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