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PigPig: jjhungcool: LovePigPig:
首先小弟先跟各位大大說聲抱歉
我是真的不知道圓球裡面不能討論球隊版...
所以這篇我會讓它沉下去的
只是我萬萬沒想到數一數二的台灣NBA論壇竟然有此項規定...
真的很讓人不解呀...
小弟從以前開始迷NBA開始以來
第一個會看的網站一定是先點選圓球
雖然潛水很久了...@@
那可否建議放寬規定呀...
畢竟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大家一起討論才有話題呀...
不然之前有看到一些資深大大只挑有關於XX隊的話題聊天...
也就是說如果沒人開版討論到該XX隊的話...那不就整個變的很冷清嗎???
但討論當然是要有意義的討論
而不是無意義的嘴炮...
所以再建議可以新開一個"恩怨區"
有任何想嘴炮的都可以直接去"恩怨區"一決高下
誠心建議...Orz
我也萬萬沒想到說自己開始迷NBA以來第一個點的網站一定是圓球的人, 連版規都懶得看
真讓人不解啊...
而且規則都說得很清楚, 目前球隊版還沒有正式執行, 所以可以討論15天
都給你15天還嫌不夠? 還是這裡改名叫湖人城市好了? 這樣大家應該會熱烈很多吧?
Rimbaud:
我被禁言這麼多次, 看看版規也是剛好而已啦
嗯...
坦白說小弟又不愛嘴炮
也不愛到處留言挑釁
現實生活上行的正坐的端...也沒幹過什麼殺人放火的事...
簡單來說就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小市民
但我目前也從來沒去看中華民國的法律有幾條...有哪些要注意...
所以大大的用心良苦
小弟會謹記在心的
所以奉公守法的小市民就可以不遵守規定?
你連中華民國的法律有幾條, 有哪些要注意都不清楚, 怎麼能說自己奉公守法?
不過我想也沒差, 反正出事情的時候再怪政府說怎麼會有這種規定
身為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實在是萬萬沒想到中華民國會有這種規定, 真的是很讓人不解啊...
這樣一來所有責任都推到執法方了, 多麼簡單又不用負責任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