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xer1999: (另外,有人說喬丹是特例? 我記得80~90年代..一大堆打滿82場的球員..場均30分鐘的..不只明星球員,含很多普通的球員..在那年代根本沒人強調這種事..因為太多人了)
(另外,有人說喬丹是特例? 我記得80~90年代..一大堆打滿82場的球員..場均30分鐘的..不只明星球員,含很多普通的球員..在那年代根本沒人強調這種事..因為太多人了)
打滿82場,還場均30分鐘,這麼容易一大堆?
做到的那些人跟做不到的那些人,那一邊比較多?
一隊10個球員計算就好,20隊就有200個球員,200個球員裡面做到打滿82場,場均30分鐘的真的有一大堆?
還是我誤解了一大堆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