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
恩,先說留言的一些人是黑粉(算貶意吧?),再用個"蠻可笑的"來嘲諷
還真是個讓人感覺良好的起手式
asd: 比賽中主場哨,或偏向某一隊,這些都可以討論
因為比賽過程很快,裁判也是人,所以,誤判,一直都是NBA的一環
這都是可以被接受的
這些爭議點,也是吸引球迷看NBA的一環,不管是黑粉或是粉絲
但,比賽結束後的review,就很清楚一翻兩瞪眼了
NBA目前不能看重播來改判,但賽後的檢討,卻會承認誤判
但這個play跟一般球迷討論的裁判的誤判有點不太一樣耶
比賽當下給Green的那個判決,可不是電光石火間的判決
而是裁判花了大把時間看review而給的判決,這跟比賽節奏很快有甚麼關係?
照你的邏輯,當下裁判給的一級惡意犯規應該就是個很棒的判決了(review,一翻兩瞪眼)
那為什麼賽後NBA又改判成二級惡意犯規?
asd: 這次小綠踢蛋,若有看整組,很明顯就是一個出手被撥掉球的連續動作
這動作有危險性(NBA哪個動作不危險,Igu上一場上籃被破壞重心隨手一拋進球的十大好球,不危險嗎?萬一沒保護好自己,不就臉撞地,腦震盪+毀容)
但很清楚,小綠沒有故意!
就好像很多球員跳起來搶球後,腳會往前踢一樣,其他人沒被踢到算好運,踢到了,你能說他是故意的嗎?
"這動作有危險性,但不是故意的"
你指的不是故意,應該是指Green不是故意要踢Adams的下體吧
這我能同意 ,但這肯定是個"故意"想向裁判要犯的動作吧?
Green很有可能是有意識的舉起他的右腳想向裁判強調他被犯規了,甚至是想要個出手的犯規(跳起來搶球應該很少人還會故意伸腳影響自己的平衡,伸腳多半是跳投要清出空間兼要犯居多吧?),不然以他當時的連續動作,根本不需要把右腳誇張的抬到那個高度
就算把這跟忍者龜對Iguodala的犯規都當作不是為了傷人而做的
兩者動作的危險性,在程度上可是天差地別
忍者龜對Iguodala的犯規是對著球飛過去的,若他同樣是為了Iguodala的投球,但卻變成衝過去把人橫向撞開,那Iguodala腦震盪加毀容的機率就會大增,忍者龜也幾乎不可能單單吃下一個犯規
回來看Green這個動作
他絕對知道自己腳就在Adams的兩腿之間,腳抬高便很有可能踢到Adams的下體,而男人的下體是相當脆弱的,任哪個男人都不敢保證自己的下體能在那樣強力的打擊下保持健全
但Green仍然決定做這樣高度危險的動作
即便那只是為了吸引裁判的注意,我仍然覺得他做過頭了
這種動作無論動機如何,實在不該出現在籃球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