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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閻家驊簽賭被約談

  •  03-01-2017, 1:21 下午

    Re: 閻家驊簽賭被約談

    Kawakami Rinitsu:
    piece4532:
     

    50萬交保不是小數目 依台灣司法感覺不像一般賭賭球 只賭自己贏這麼簡單

    交保數額的大小跟你犯的有多大條是兩回事, 它只是刑事訴訟程序中一種保全的手段

    因為一般而言, 只要不是犯罪嫌疑重大, 而且有逃跑, 湮滅證據, 串供的可能性, 通常不會被羈押的, 如果今天證據都已經蒐集好, 也沒有逃跑跟串證的可能,  即使他犯罪嫌疑重大, 也沒有必要羈押, 最多就是具保, 責付, 限制住居, 而具保就是現在一般講的交保

    交保的保釋金是會退的, 而且退的時候還應該要付上利息, 那是因為這是保證金不是罰金, 保釋金的作用是讓你不要逃跑, 跑了就會沒收, 所以保釋金的金額是看你家多有錢, 開到多高的價額被沒收才會肉痛

    舉例來說, 今天假設郭O銘酒駕, 這是公共危險罪, 通常是判 6 個月, 但是會易科罰金, 以一天 1000 圓計算, 這不是多嚴重的罪, 但是你保釋金不開個兩億, 他才懶得鳥你, 但是像你們這些可能五萬就很在意, 閻老五十萬只表示他身價還是有一些的

    目前最高的保釋金好像是辜仲諒之前要去美國探病, 保釋金開了十億, 如果到判決確定你都乖乖出庭,  最後即使判決有罪, 保釋金也會還你

     

    這部分你就錯了K大,交保金額確實跟涉案程度有很大的關連。

    小弟讀過幾年法律書,關於台灣法律真正的交保制度是這樣:

     

    1.完全沒有嫌疑的會直接「請回」,極低的會「限制住居」,

    「責付」只用於青少年....類似成年人的「限制住居」,責付是叫家長帶回管教的意思

    2.在台灣刑法,羈押的必要條件是,「所犯為本刑刑度最低五年以上重罪」,

    這一條是最強大的,尤其是暴力犯(指強盜、恐嚇、槍砲、以及妨害性自主等)幾乎99%羈押,

    智慧型犯罪(貪汙、違反證交法、違反公司法等)則是一半一半,所以常見經濟犯潛逃國外。

    3.其他羈押必要條件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有逃跑、湮滅證據、串供之虞」。

    4.所以犯罪嫌疑大不大跟交不交保沒關係,力霸集團王又曾、廣三集團曾正仁等人都是重大經濟罪犯,

    而且最後都判定有罪(因為相關人等都已經判罪只剩老闆逃脫),

    那麼難道當初他們交保就是沒有嫌疑嗎?完全不是,

    經濟罪犯因為不會對人身造成生命威脅,被害者無持續受到加害疑慮,

    且檢察官收網時相關證據資料都已經收集有七八成,因此認為無羈押必要。

    5.又如同上面所說,今天如果是單純酒駕、或者偷竊這種小罪,

    初犯者因為沒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即使100%已經確定是犯罪者,也不會羈押,

    但如果累犯者就會增加羈押的可能性。

    6.今天郭台銘就算酒駕,保釋金也不可能開到兩億。

    法律有所謂的比例原則,與身價不能說無關,但真正攸關的是所犯罪刑刑度的關係,

    酒駕初犯者可能連六個月都判不到,直接判緩刑或者社區勞役(就是去當免費清潔工)都有可能,

    在這種情況下開出兩億保釋金根本是天方夜譚,

    而且你自己也知道刑度六月以內都可以直接以一天1000的罰金解決,

    等於根本完全關不到郭台銘,以郭台銘的財力30萬會付不起?

    所以郭台銘酒駕保釋金會開兩億根本是天方夜譚。 

    酒駕初犯者(無傷人的情況下),通常都是直接限制住居而已,

    但今天郭台銘因為有身分地位,可能就會以五萬交保。

    7.然後辜仲諒所牽涉案件都是有可能刑度最低七年以上案件.....而且還不止一案,

    而且還是要出國,不開個十億當然說不過去。

    其實交保者同時也會被限制住居,只是多壓了一筆錢當擔保,

    也就是說交保者其實是不能夠出國的,只是能夠在國內自由移動,

    等於說辜仲諒多壓的十億是因為解除限制住居多壓的。 

    但如果今天辜仲諒只是因為初犯酒駕,完全沒有牽涉其他案件,

    我可以說他只需要付五萬。

    8.遠雄集團趙藤雄以及知名前立委林益世,

    之前都各因貪汙案已經一審被判有罪了,

    但他們人仍然在交保在外面候審,你說呢?

    交保在外是代表犯罪嫌疑不大嗎? 

    9.結論:

    所謂的「刑事訴訟法」中有關於「交保」、「羈押」的詳細定義,

    其實跟一般人認知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不是像電視上說要交保就交保,

    基本上,只要犯了重大案件,或者是小罪的慣犯,被羈押的機率都非常高,

    羈押的目的只是為了確保訴訟能夠順利進行而已(或者避免你再犯案)。 

    而交保只是因為檢察官跟法官認為即使不羈押你也能順利進行訴訟。

    獲得交保不代表沒罪,被羈押也不代表有罪(也是有可能有冤獄) 

    交保的金額確實跟涉案程度以及刑度有很大的關係,

    例如酒駕最多只會5萬交保(沒死傷的話),而貪汙罪至少要20萬交保,

    同一案件中主謀通常會以較高金額交保,其餘人等依涉案程度減輕,

    當然個人財力也會有影響,但不能說交保金額跟涉案程度沒關係,

    今天如果閻總沒有涉案,會直接請回,

    涉案程度低只是單純當賭客,可能只會限制住居

    (賭博罪賭客只會判處1000罰金,但為了釐清案情也會限制證人出境)

     

    以上。 


    人,在開始放棄戰鬥的時候,才算輸
          只要還堅持戰鬥,就還沒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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