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這種事就是白紙黑字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一旦簽了,當然就要負相對的義務
不然當初就不應該簽,不是嗎
球團本來就是生意人,他們和球員本來就是對立的
就如同營養金這種現象,球員如果不貪那點錢,就不會被球團吃死死的
但一旦拿了,你就等於出賣了自己
所以就別太鄉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