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是靠什麼賺錢?還是各支球隊本身的門票收入最重要。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14/80/pxwu.html
這是篇翻譯自Forbe雜誌的特稿,時間背景是在騎士與馬刺爭冠的那個球季,
大家可能還記憶猶新,那季的電視轉播收視率可以說是慘不忍睹,
我引述裡面的文字:上個賽季中,聯賽的票房收入增長6%至12億美元,
占聯賽36億收入的33%,也是 NBA 最大的收入來源;
緊隨其後的是全國球賽轉播合約收入,達10億美元,占總收入的28%。
上個賽季,2180萬球迷觀看了聯賽,創下歷史紀錄,上座率達到92%。
NBA 與 ESPN、ABC 和 TNT 宣佈續簽新的價值74億美元的8年轉播合同,
舊合同將在2007-2008賽季後期滿,這是發生在2008年時的事情,
對於NBA全國電視轉播合約而言,合約年限及總價值上都創下了歷史紀錄,
金額比現有合約高出21%,不過其實每年的平均金額是下滑的,
電視網稱合約中數位版權的價值是其增加支付轉播費的原因所在。
電視網如此熱衷於體育節目是因是為數不多的可以 Tivo 錄製的節目之一。
光是國內球隊門票收入即在美國的轉播收入就佔了NBA收入6成多,
至於海外轉播的權利金及海外授權商品銷售的貢獻額則是排在後面。
當然,這是NBA目前會很重視的一塊,因為那是增長潛能比較大的地方。
NBA目前還算是在推廣階段,他們對海外轉播權利金要求不算高,
只是他們雖然仍在促銷,但基本上聯盟的姿態還是很高而且強硬,
不相信問版上的朱彥碩先生,他一定有很多故事可以拿出來罵。
我常在住家附近的天母運動公園打球,經常遇到緯來的張立群主播,
張立群主播人很客氣,但說到NBA的轉播也一樣是一肚子火。
不過我個人並不看好這塊市場,網路上的轉播已經這麼普及了,
全球各地運動人口的收視習慣都在改變,NBA予取予求的時代應該已經過去了,
屆時NBA也不得不藉助這些網路媒體多少賺一點而已,就像下載音樂一樣。
至少不會是在美國境內這種轉播費用的天價。